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32366 上传时间:2023-09-1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23)19号)各国有企业,各街道办事处,委机关各部门,各驻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6月6日重庆两江新区促进质量提升专项政策措施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两江新区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切实加快质量建设,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2、,以及重庆两江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两江新区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政策措施。第一条鼓励争创质量奖项。为支持法人及其他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两江新区质量综合竞争力,对获得以下质量奖项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的资金奖励;(二)获得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资金奖励;(三)获得两江新区质量奖和两江新区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70万元、35万元的资金奖励,并优先推荐申请市级和国家级质量奖项。前款第(三)项中“两江新区质量奖”“两江新区质量奖提名奖”评选相关办法另行制定公布。第二条鼓励争创标准化奖项。为支持法

3、人及其他组织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对获得以下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分别给予相应奖励:(一)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组织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奖励;(二)对获得重庆市标准创新奖励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前款第(二)项所称“重庆市标准创新奖励”的奖项设置以重庆市有关评选规定为准;对获得“重庆市标准创新奖励”不同奖项的单位,其具体奖励金额经报批后实施。第三条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上台阶,对符合以下条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分别给予相应资金支持:(一)通过国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级质量标准

4、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验收合格的,各给予2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二)获批设立国家标准验证点的,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支持;(三)通过国家级、重庆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验收合格的,分别给予200(四)获批建立国家计量基准、国家计量副基准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四条推动质量技术服务业发展。为发展质量技术服务机构,鼓励提升专业能力,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质量技术服务机构,分别给予相应资金支持:(一)首次获得计量授权证书、认证机构批准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二)首次获批强制性产品认证(C

5、eC)指定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资金支持;(三)首次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单位,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五条强化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加强企业首席质量官队伍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员工报考注册计量师、标准化工程师等质量领域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质量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获得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团队所属法人及其他组织,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专精特新”企业,各给予3万元的资金支持。第六条鼓励有条件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积极承担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对首次承担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ITU)技术机构

6、、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分技术委员会(SAC/TC/SC)、重庆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Q/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首次承担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MTC)、分技术委员会(MTC/SC),重庆市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CQ/M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七条鼓励法人及其他组织围绕支持数字化转型、推动支柱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有序参与标准化和计量工作,主导制定标准和技术规范。主导起草并正式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

7、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主导起草并正式发布全国性团体标准、重庆市团体标准、两江新区团体标准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金支持。主导起草并正式发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部门计量技术规范、重庆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八条鼓励法人及其他组织建设能源资源计量服务、标准化等试点示范项目,完善能源资源计量体系,发挥计量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对通过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项目评审的,给予3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评国家级、重庆市级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通过国家级、重庆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

8、收合格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九条强化标准引领作用,促进全面质量提升。对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A级、AAAA级、AAA级确认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金支持。以上资金支持递进补发,就高不重复。经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确认为企业标准“领跑者”的项目,每个项目给予3万元的资金支持,但同一法人及其他组织每年获得支持项目最高不超过5个。第十条鼓励和引导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绿色产品、眼视光产品、智能家电、无障碍设施、车联网产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城市轨道交通产品、无人机、机器人、碳中和、碳足迹、零碳、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

9、能、区块链等高端品质认证,深入推进低碳、环保、健康、养老、金融、商品售后、验光配镜等服务认证。积极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评比表彰等环节采信认证结果。对首次获得前款规定认证的,每项认证给予3万元的资金支持。附则第十一条本专项政策措施与重庆两江新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联动实施。在两江新区以下区域(包括鸳鸯、人和、天宫殿、翠云、大竹林、礼嘉、金山、康美8个街道,鱼嘴镇、复盛镇、郭家沱街道、龙兴镇、石船镇、水土街道、复兴街道7个建制镇街,港务物流集团果园港、寸滩港等市政府明确的其他区域)依法注册经营、纳税和产值纳入新区统计机构统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自2022年1月I日起达到本专项

10、政策措施规定条件或获得本专项政策措施规定奖项、称号的,适用本专项政策措施;参照两江新区其他政策,保税港区集团、悦来投资集团开发管理区域内依法注册经营、纳税和产值纳入新区统计机构统计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分别由上述开发管理区域对应的管理主体负责参照适用。第十二条同一年度内,同一法人及其他组织所有奖励和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该法人及其他组织当年对两江新区综合贡献的100%o两江新区综合贡献指根据法人及其他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综合其经济贡献、科技创新、促进就业、节能减排、社会诚信和安全生产等因素进行的考核评定。第十三条本专项政策措施自2023年7月6日起施行。原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两江新区直管区品牌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8)12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