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ZQFMYA-01版本2018-1济南市章丘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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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ZQFMYA-01版本编号:2018-1济南市章丘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章丘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一八年六月1 .总则41.1 1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41.4 工作原则41.5 风险评估41.6 事故分级52 .组织指挥机制52. 1应急指挥部53.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64. 3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63 .监测预测83. 1监测84. 2预测94 .预警94. 1预警分级95. 2预警发布及解除96. 3预警响应105言息才艮告115.1报告责任主体117. 2报告时限和程序115. 3报告内容116 .应急响应116. 1先期处置127.

2、2分级响应128. 3指挥协调129. 4现场指挥部1310. 5应急处置措施1611. 6扩大响应1712. 7应急联动1713. 8社会动员1714. 9应急结束187 .信息发布188 .恢复与重建188.1善后处理188.2社会救助198.3保险理赔191.1 4总名吉评估199.应急保障199. 1应急队伍保障191.2 2物资装备保障201.4 交通运输保障201.5 治安保障211.6 医疗卫生保障211.7 经费保障2110 .宣教培训和演练2110 .1宣传培训2111 .2演练2111 .责任追究2212 .附则2212 .1预案管理2213 .2预案实施22附件1应急救援

3、重点部门负责人联系表23附件2应急救援物资清单及联系人23附件3卫生医疗机构联系方式35附件4全区应急救援队伍联系方式36附件5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371 .总则1.1 编制目的科学有效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矿山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鲁政办字(2013)102号)、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政发(2016)13号)、济南市章丘区生

4、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的透水、坍塌、冒顶片帮、滑坡、中毒窒息、爆炸物品爆炸和爆破、火灾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依据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预防为主,平战结合。1.5 风险评估我区地下非煤矿山一家,事故类型主要为火灾、透水、冒顶。露天非煤矿山3家,事故类型主要为坍塌。1.6 事故分级矿山事故按照其伤亡人数及损失等情况,由低至高分为一般矿山事故(IV级)、较大矿山事故(11I级)、重大矿山事故(11级)、特别重大矿山事故(I级)4个级别:一般矿山事故(W级)

5、:造成3人以下(本预案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矿山事故(11I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矿山事故(11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矿山事故(I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组织指挥机制2.1 应急指挥部区安监局成立区非煤矿山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非煤矿山

6、应急指挥部),由安监局长任总指挥,区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建设委、区商务服务中心、区卫生计生委、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气象局、区地震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决定增减成员单位。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较大矿山事故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矿山事故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区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对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矿山事故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视情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

7、、预警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矿山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街做好一般矿山事故应对处置工作。2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落实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开展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施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与管理;建立矿山事故信息收集制度,按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协调矿山事故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加强对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络;配合事发地镇街做好

8、一般矿山事故应对处置工作。3 .3应急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协调组织相关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事故有关信息,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进行现场救援,配合企业制定火灾、爆炸扑救处置方案;组织伤员搜救、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事故现场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加强治安管理;确定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区民政局:负责相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协同事发地镇街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和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承办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其他事项。区财政局:负责保障事故救援与处置相关资金。区人力资源

9、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单位及参与抢险伤亡人员的工伤鉴定及后期医疗保险有关工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区域通信保障工作。区安监局:负责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提出启动相关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有关指示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应急处置;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为应急救援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建立应急专家档案,组织矿山专家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指导对本预案的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区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做好抢险救灾有关工作。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有关

10、地质资料、审批材料等,参与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制定及事故调查。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运输单位运送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人员等,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交通设施,承办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涉及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事项。区水利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雨情、水情等水资源信息。区商务服务中心:负责协助事发地镇街为事故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必需品保障。区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调派医疗专家、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工作。区环保局:负责事故发生地周边环境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大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

11、事故得到控制后,监督相关处置单位消除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防止环境污染。区气象局:负责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雨量等气象资料。事发地镇街:负责(或配合区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安置、交通管制、物资供应、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事故单位: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及采取的处置措施,提供应急处置相关资料,配合实施事故救援及后期处置相关工作。4 .监测预测4.1 监测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事故预防,建立监测预警机制,采取专业监测、视频监控、公众投诉等方式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并根据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应对要求,提前做

12、好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4.2 预测各镇街、区有关部门应根据年度气候趋势预测、专业监测数据等,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测分析;对外地发生的矿山突发事件,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5 .预警5.1 预警分级根据可能造成非煤矿山事故的危害性、紧张程度和影响范围,矿山事故预警由低到高分为一般(W级)、较大(III级)、重大(11级)、特别重大(I级)4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5.2 预警发布及解除红色和橙色预警:由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程序发布和解除。黄色预警: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

13、建议,报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或授权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蓝色预警:由镇街发布和解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3 预警响应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级别作出事故预防工作部署。蓝色预警响应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在落实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视情下发预警通知,相关镇街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做好应对措施准备。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在落实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相关县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安排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随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在落实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相关

14、镇街和区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提前准备的应对措施实施重点督查,通知非煤矿山应急队伍做好人员、装备应急战备,必要时组织专家赶赴重点单位予以指导。6 .信息报告6.1 报告责任主体事故单位、各镇街是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矿山事故的责任主体。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事发地镇街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告区政府。6.2 2报告时限和程序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110、119报警平台及当地镇街报告。镇街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同时报区

15、政府、区安监部门。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提供书面报告。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准确,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6.3 报告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行业类型、企业规模;发生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请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具体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7 .应急响应7.1 先期处置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按

16、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区指挥部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当地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实施先期处置,及时对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6.2分级响应一般矿山事故(IV级):由事发地镇街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合事发镇街做好相关工作。较大矿山事故(In级):根据事发地镇街报告的事故应急情况,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故单位、事发地镇街以及

17、区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重大矿山事故(II级)和特别重大矿山事故(I级)应急响应: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提请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程序批准启动应急响应。6.3指挥协调一般矿山事故(IV级):事发地镇街分管负责人或镇街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易引起社会敏感反应,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根据事发地镇街请求,赶赴现场或到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置。较大矿山事

18、故(In级):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如属于敏感事故或具有次生、衍生危害,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等情况,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赶赴现场或到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重大矿山事故(11级)或特别重大矿山事故(I级):市或省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6.4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成立以下工作组,分工协作并有序

19、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应急工作组可根据需要增减。综合协调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资料收集归档,抢险救援证件管理,事故处置情况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以及与上级工作组协调联络等工作。现场抢险组: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派的负责人任组长,区公安消防支队、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城乡建设委及事发地镇街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组织召开参与抢险部门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组织、指挥抢险队伍实施现场抢救,确定事故类型及事故危害、波及范围,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提出疏

20、散周边人员等建议;指挥做好现场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用电管制等安全监护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及时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现场情况,落实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和要求,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在事故抢救结束并确认危险已经消除后,向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现场抢险的建议;指导事故单位实施事故现场处置及恢复生产工作。专家组:由区非煤矿山专家库部分成员组成,负责分析评估事故现场危害情况,提出现场应急处置和后期处置的建议和措施。监测组:由区环保局负责,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利局、事发地镇街及事故单位参加,负责对事发地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针对事故影响范围及程度出具监测报告,及时向区非煤矿山

21、应急指挥部及现场抢险组报告;在事故抢险过程中,随时监测事发地周边环境情况,发现超标、异常及危及人员安全情况立即报告现场抢险组;对事发地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价,并对应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水体、土壤污染提出处置措施并监督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在现场清理恢复阶段应继续跟踪监测,直至恢复正常。治安保卫组:由区公安局负责,区民政局、事发地镇街有关部门参加,负责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安置以及事故现场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在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并维护交通秩序;对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实施安全保卫,并做好确认伤亡人员身份等工作。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镇街负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交通

22、运输局、区城乡建设委及事发地镇街参加,负责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必需品保障。供电保障组:由供电公司负责,根据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负责保障应急抢险期间相关区域电力供应,实施事故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区电力管制,提供特定条件下电力供应技术方案。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计生委负责,事发地镇街及医疗救护单位、事故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负责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依据矿山事故的特性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出现大量危重人员时,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组织专家判断伤害程度,及时采取有

23、效治疗措施,并建立转送接诊病人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新闻发布和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安监局、事发地镇街等单位参加,负责协调组织撰写和发布相关信息,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局、区监察局、区总工会、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发地镇街等单位参加。负责在实施事故应急处置的同时,收集现场有关事故物证,调查询问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分析确认事故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责任、采取的防范措施等,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属于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负责调查处理的事故,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调查组确定参加人员。善后处理组:

24、事发地镇街负责,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计生委、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协调相关理赔工作;做好事故影响范围内相关人员衣食住行保障,受伤人员医疗鉴定及后期治疗工作,并按规定提交事故医疗费用报告。6.5应急处置措施一般矿山事故(IV级):事发地镇街按照本级专项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配合事发地县区政府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较大矿山事故(In级):区有关部门接到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后,按照本预案要求,向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报告,通知协作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赶赴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或事故现场参加相关工作组,按要求开展

25、事故应急相关工作;根据救援需求,迅速调集所需人员、设备、器材;研判事故形势,事故危及周边居民时,及时组织疏散;救援力量不足时,协调驻济部队参与救援;因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设置标志、拍照、摄像、记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保护事故现场。重大矿山事故(11级)和特别重大矿山事故(I级):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在市(省、国家)指挥部或工作组指挥下开展事故应急相关工作。6.6扩大响应当矿山事故影响范围进一步扩大,经预测即将过或已超出了我区的应急处理能力,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主要领导同意,向驻济部队或市、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6.7应急联动区非煤矿山

26、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区县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应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通信联络、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镇街应当完善与当地中央、省、市属大型企业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值守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应急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6.8社会动员矿山事故发生后,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6.9应急结束特别重大和重大矿山事故:逐级报请市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程序批准宣布应急结束。较大

27、矿山事故: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评估事故控制情况,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区政府或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并向市安监部门报告。一般矿山事故:由事发地镇街评估事故控制情况,提出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报请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并向市安监部门报告。7.信息发布矿山事故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事发地镇街、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有关情况,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矿山事故发生后,事发地镇街、新闻发布和报道组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8.恢复与重建8.1

28、善后处理矿山事故处置结束后,事发地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矿山事故伤亡人员由善后处理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治疗和抚恤;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补偿。8.2社会救助区民政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捐赠物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按规定为矿山事故涉及人员提供救助和援助,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工会等组织协助区卫生计生委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8.3保险理赔矿山事故发生后,指导督促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理赔工作。8.4总结评估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起因、性

29、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上报情况。9.应急保障9.1应急队伍保障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企业或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以解放军和民兵预备役部队为骨干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后,按以下程序实施应急队伍保障:第一时间救援队伍:在事故初发阶段以事故单位救援人员及区政府调动的救援力量为主,相关响应启动后现场抢救以区公安消防队伍、专业救援队伍为主,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外部支援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需外部力量支援时,由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报区政府

30、协调实施。9.2物资装备保障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应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完善重要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大型救援设备由当地大型企业或同类企业提供,应急救援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负责提前调研,做好协商,紧急情况时予以调集。各镇街应鼓励和引导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灭火等专用车辆由区“119”指挥中心负责统一调动,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医务人员及应急药品器械由区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区公安消防支队应根据矿山事故特点,合理配备配置防护器材;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根据任务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现场抢救专用防

31、护器材由事故单位、区公安消防支队及大型企业救援队伍自备。事发地镇街负责抢险人员生活保障。9. 3通信保障根据救援实际需要,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相关区域通讯保障工作。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定日常联络工作人员,充分利用相关通信手段保障通信畅通。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10. 4交通运输保障区公安部门负责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应急车辆优先通行;区交通运输部门在开展应急救援时开通应急特别通道,确保救援队伍和救援物资装备尽快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11. 治安保障区公安部门组织实施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对

32、重点场所、重点物资设备加大防范保护力度,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12. 6医疗卫生保障区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相关区域疾病防控。13. 经费保障非煤矿山从业单位应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事发地县区政府按规定程序落实所需资金。10 .宣教培训和演练10.1 宣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矿山事故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矿山事故预案发布后,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要进行预案解读培训,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

33、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10.2 演练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评估工作。矿山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年组织1次演练。矿山从业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音像(图片)等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11 .责任追究对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敷衍、工作不力,信息报告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12 .附则12.1 预案管理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

34、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县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区非煤矿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12.2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应急救援重点部门负责人联系表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杨忠区政府副区长周承家区政府应急办主任高福胜安监局局长宫承刚安监局副局长柴会增安监局副局长赵延军公安分局局长靖永礼卫计局局长冯波消防大队大队长王兆庆治安大队大队长高焕运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国兴交运局局长王其坤财政局局长傅长平民政局局长李钢人社局局长张乃成经信局局长高伟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良阁环保局局长潘立浩开发区局长贾在强气象局局长张全欣住建委副主任袁致甲宣传部副部长附件2应急救援物资清单及联系

35、人序号单位物资名称单位数量联系人1刁镇编织袋个5000李宁2水靴件153手电筒个204雨衣套205铁丝盘46捆绑铁丝盘27铁锹把20魏忠文8棉被床409埠村消防车辆1于瑞敏10吉普车辆111沙子、石子方10012铁锹把20013镐个2014铁钩个3015编织袋个700016应急手电把2517雨伞把4518雨衣、水鞋套8019胶鞋双4520麻绳跟3021背囊套3022救生衣套3423救生绳根224头盔个4425盾牌个144序号单位物资名称单位数量联系人26警棍个4027灭火器具台15028灭火毯条5029钢叉件2630橡胶棒根2031辣椒水件2032对讲机个1233高音喇叭个534军用帐篷个33

36、5发电机台136曹范应急车辆辆6孙元胜37消防车辆138装载机辆339备用水泵台240高压清洗机A241便携式消防水泵台342正压式空气呼吸机具1243灭火毯条40044全面罩防毒面具具6545战斗服套1446防化服套447隔热服套448垛庄挖掘机台1赵书忠49五吨铲车辆1序号单位物资名称单位数量联系人50灭火机台4551油锯台252铁油桶个5532号工具件15054手灯个2055对讲机个556水袋个1057喷雾器个1058担架式喷雾机台1059救生衣件2560头灯个1061雨衣件1062水鞋双2063帐篷个364编织袋个20065高官寨灭火器个10杨大伟66铁锹把3067扫帚把5068担架个

37、369车辆辆570龙山汽车辆2李宗学71担架台272消防栓个373灭火器个2074对讲机个10序号单位物资名称单位数量联系人75手电把5076强光灯个177竹扶梯把178急救箱个179钢头盔个4080迷彩服套4081水鞋双4082雨衣件4083救生衣件10084铁锹把5085圣井迷彩服套80郑兴岳86风力灭火机台2087急救箱个288应急照明灯盏1089尖头铁锹把1090平头铁锹把1091手提干粉灭火器个1092强光手电筒把593头盔个694应急车辆辆195双山消防战斗服套10柴建96干粉灭火器具2097空气呼吸器套498逃生面具个2099消防安全绳条10序号单位物资名称单位数量联系人100方

38、位灯个10101消防员呼救器个10102防爆手电个10103破拆工具套5104对讲机个5105灭火毯块20106四轮消防摩托辆2107水带盘8108器材柜个810940人应急小分队各40110防火车辆1111商压水泵个1112灭火喷雾器个5113文祖林地迷彩帽个40史林114林地迷彩服套40115荒漠迷彩帽个40116荒漠迷彩服套40117作训短袖件40118迷彩鞋双40119雨靴双40120迷彩雨衣套40121警棍把40122盾牌个40123头盔个40124防火服套35序号单位物资名称单位数量联系人125灭火机辆50126防火车辆1127供销社铁丝米100吉新起128手电简个20129麻绳米

39、100130竹竿根6200131编织草袋条8000132交运局装载机部2刘乐玉133砂石立方500134铁镐把10135铁锹把20136锥形标个300137防护服套20138货运车辆台31139客运车辆台18140经信局铁锹把4王勇141雨鞋双5142雨衣套5143应急灯只2144145农机局救援车鲁AW2356台1程勇146事故处理车鲁A7159Z台1147担架副1序号单位物资名称单位数量联系人148卫生箱个1149农机救援箱个1150铁锹把6151沙袋袋20152保险绳条6153干粉灭火器个6154路锥个10155林业局森林消吉普运兵车辆4姜树健156森林消防依维柯运兵车辆1157消防水车

40、辆1158高压水泵台2159风力灭火机台70160割灌机台7161防火服套100162对讲机部12163灭火水枪套501642号工具把400165商务服务中心防汛沙袋个710姜凤友166灭火器具32167消防斧把24168消防服套8169安全带套4170逃生绳米30序号单位物资名称单位数量联系人171防毒面具个6172强光手电个4173消防水带套2174挡水板米10175潜水泵个5176空气呼吸机个20177住建委铁锹把40苏长杰178编织袋个800179黄沙立方50180铁丝公斤300181应急灯个10182木桩个100183水鞋双20184雨衣件20185园林局水车5耿斌186铁锹米101

41、87麻绳米50188油锯台1189手电筒个3190执勤车台3191济南圣泉集团公司防火服套12陈德行192空气呼吸器个25193消防战斗服套4194消防车辆1195气防车辆1序号单位物资名称单位数量联系人196巴德士化X空气呼吸器个10刘玉凯197可燃气体报警仪台2198防化服套12199防毒面具个10200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防化服套10冯武远201防火服套4202隔热服套2203可燃气体报警仪台36204空气呼吸器个30205长管防毒面具个30206消防车辆1207气防车辆1208日月化工有限公司防化服套20贺强209空气呼吸器台22210防毒面具个100211可燃气体报警仪台50212消防车辆1213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防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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