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37673 上传时间:2023-09-19 格式:DOCX 页数:54 大小:62.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5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5第四章 口 IrI主要条 2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29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5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 zjzfeg. gov. 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5 日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YZFCG(分散)磋商2023-57项目名称: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

2、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20000最高限价(元):92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采购项目数量:不限单位:项预算金额(元):920000简要规格描述:征收服务。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L时间:/至2023年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北京时间, 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4 .

3、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 czt. zj. gov. 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lssggzy. Iishui. gov. cnjyweb)公告附件。5 .方式: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 czt.zj.gov. cn)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 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6 .售价(TU) : 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1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14:00 (北京时间)2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 zcygov. 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

4、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7月25日14:00 (北京时间)地点(网址):缙云县新区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 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

5、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 .其他事项:无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房屋征收服务工作,拟对三里安置区块(下街头)建筑面 积约40000肝(拆迁服务费实际结算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房屋进行征收。为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 益,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征收服务中介。二、工作内容1 .协助采购人制定征收工作计划与方案,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建议。2 .负责完成征收调查工作,查明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的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S 实被征收房屋来源、建造年份、结构、性质等基本情况;负

6、责收集好被征收房屋权属资料以及被征 收房屋修缮、每层、每间的影像资料,同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3 .向被征收人送达房屋征收有关资料等事宜,向被征收人宣传解释有关征收法规和政策,严格 按征收法规和有关政策征收;4 .积极配合和协助房地产评估公司做好被征收房屋评估相关工作;5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与采购人一同做好被征收人的房屋征收补偿和安置相关事宜; 负责做好采购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有关事宜,包括征收补偿协议,安置协议与临时过渡协议等。6 .负责做好被征收房屋及附属房的腾空工作,协助采购人组织实施对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拆 除工作;7 .被征收房屋腾空验收合格后,负责统计好各被征收人的房屋征

7、收相关补偿安置费,由采购人 审核后及时报送有关部门予以发放:8 .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负责代理申请裁决及协助强制征收工作;9 .负责征收过程中全部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工作,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结束后,全部 交采购人存档、管理;10、完成该区块被征收户安置房分房工作。11.完成采购人交办与征收有关的其他工作。三、工期要求根据各项目情况不同,由缙云县人民政府五云街道办事处的具体要求为准,在双方签订委托合 同时明确。四、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征收安置各项工作后,采购人按中标单价(元/平方米)支付给中标供应商,面积按实际拆除面积结算;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

8、额40%的预付款,供应商应同时提供银行、保险公司等 金融机构出具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2、中标供应商完成确权并协助评估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报酬金额的10%;3、签订征收协议并腾空拆除户数达到总户数的95%, 7个工作日内支付报酬金额的30斩4、中标供应商完成全部征收安置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报酬金额的20%o五、保密1、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采购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2、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应分别在工作中的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六、其他1、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的人员配备表进行考核考勤,所派人员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场、

9、驻点及 其他相关的安排,否则采购人可按违约处罚,少分派或不分派业务,单方终止合同。2、如改造项目总量增加,采购人可另行增加负责实施拆迁单位。3、未尽事宜及考核细则实际操作过程中明确。4、本项目所涉及的数量,招标时确认数量不一定准确时,按其中标单价和实际工程量结算。税收、人工费、服务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 1采购人缙云县人民政府五云街道办事处1.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合格的供应商见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1.5联合体磋商立不接受 口接受1.6转包与分包EL本项目不

10、允许转包。02. 1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口2.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木项目“主体部分” 是指:/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1.7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监狱企业及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 展政策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对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 家统计局印发的

11、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 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 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9采购进口产品M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口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 10核心产品/1. 11现场考察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考察。2.2.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 清、答疑、修改、补 充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 清、答疑、修改、补 充发布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www. zjzfcg. gov. cn) o3. 2. 1

12、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3)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 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中小企业承诺函;(6)关于资格的声明;(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3.3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一、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函(2)承诺函(3)商务响应表(4)成功案例及业绩(5)项目服务方案(6)项目重点难点、分析(7)项目目标和需求的理解(8)保障能力及措施(9)人员配置(10)质量保证、工期保障措施(11)其他承诺情况(12)供应商认为有利于本次磋商的

13、其它商务资信技术文件3.4报价文件的组成(1)磋商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 5.1其他文件的组成样品或平台操作讲解:无。注:其他文件只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响应文 件当中。4.3磋商有效期90天4. 6. 1响应文件的份数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1份,自行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2、备份响应文件1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 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 应文件。5. 3.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

14、前,前往政采云平 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响应文件。5. 3.2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 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 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 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 为撤回响应文件。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收。5. 3.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Gl否口是7. 1. 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3年7月25日14:00时磋商地点: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政采云平台)。7. 1.4磋商时供应商 须携带的资

15、料无7. 3.6磋商评审办法本项目的磋商评审办法是:M综合评分法最低价评审价法,具体磋商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 见第六章:磋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7. 5. 1推荐成交候选人家数推荐1家,确定1家。8. 4.3付款条件按合同条款执行8. 4.4付款方式由采购人直接按付款要求支付。9. 1. 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0.3注意事项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磋 商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 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响应文件, 否则视为放弃磋商。1

16、0. 4. 1采购代理机构10. 4. 2采购人10.5其它中标供应商有资金需求,可申请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 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 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的信用融资产品。2、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 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履约保函,政采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办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一一我的工作台一一金融服务一一融资 专区或保函专区申请。金融专线。3.风险

17、提不(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 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 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 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 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 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木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叙述项目的采购。L 2定义1.1.1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 . 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 “供应商”系指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

18、的规定参加磋商的法人。1.2.2 “监督机构”系指缙云县纪委、监委、采购监管科等。1.2.3 “买方”系指采购人,“卖方”系指成交供应商。1.2. 6“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 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L 2. 7 “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他 类似的附随义务。1.2. 8“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 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 卖方承

19、担的其它义务。1.2.9 “工作日或天数”:“工作日”系指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数,“天数”系指日历天数。1.2.10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含有“必须”、 “应当”等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关键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1. 2.11“电子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工具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加密标书。1.2.12 “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1.3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L4合格的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L5联合体磋商1.5.1联合体磋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 5. 2联合体磋商的各

20、方应当符合第1.4条中的特定资质条件。1. 5. 3联合体磋商的各方同一资质应当以资质最低一方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L 5. 4联合体磋商的,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书。1.6转包与分包1 . 6.1转包与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 .6.2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 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 7磋商费用1.1.1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包括取消采购任务等情况),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 关的全部费用。1.1.2 采购咨询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

21、支付,代理机构出具普通税务发票,采购咨 询服务费按国家收费标准的75%计取,不足4500元按4500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布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1.3 供应商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缴费,视为其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第二成 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1.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8 .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 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1.9 .2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 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22、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L9质疑和投诉1.9.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 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 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供应商对磋商公告(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请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且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请在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

23、应当在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在成交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 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4)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不当、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前提出质疑。1.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9.3 供应商未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的,将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 人员,开标程序,采购结果提出质疑。1.9.4 采购人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

24、可以进行调查 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采购人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被质 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相关材料。1.9. 5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人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 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和处理决定。1.9.6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爱,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 业秘密。1.9 . 7质疑处理办法和相关格式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关 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 18号)等文

25、件要求。1.10 保密参与采购磋商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磋商评审情况以及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1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1. 11. 1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 it china. gov. cn )、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 ()等渠道进行查询。查询后的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 人。1. 11. 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I IL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则以页面截图、打印等方式进行留存,

26、作为政府采购档案的归 档资料。II 11.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LlL 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III 1.6若在磋商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法查询信用信息记录且一时无法 恢复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

27、取消 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L 12政府采购政策1. 12. 1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

28、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 3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8条的扶持政策。L 12. 8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8 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L 12.9采购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

29、前附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原则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 产品参与磋商。1.13 特别声明1. 13.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 13. 2采用最低磋商评审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评审;报价相同的,则按 照技术优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评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

30、 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的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 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或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金额 占项目报价50%以上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3. 13.3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 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同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明“”标志的产品。1.14 现场考察1. 14. 1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1.14. 2为使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

31、行现 场考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考察所发生的 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5. 3现场考察完毕,将认为供应商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 和责任。1.16. 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行使 追偿权。1. 14. 5采购人联系方式见采购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2.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

32、(4)合同主要条款;(5)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评审办法及标准;(7)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2.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 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电子文档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3. 2.2竞争性磋商

33、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澄清、答 疑、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天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发布,供各供应商 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查询或浏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以负责。澄清、 答疑、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4. 2.3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等约 束作用。3 .响应文件的组成3.1 响应文件内容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

34、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2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3. 2.1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2. 2联合体磋商的各方供应商必须按照本条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5.3 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3 . 3. 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3.2必须提供采购商务响应表,并且符合相关要求。5.4 报价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编制4.1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4.1.1 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 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1.2 供应商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

35、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 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4.1.3 1.3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4.1.4 因磋商失败后重新磋商而造成响应文件的采购编号后缀不一致时,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 效性。4.2 响应文件的格式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自行设计。4. 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 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 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4. 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

36、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亚均以书 面形式进行。4. 3.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4磋商报价4. 4.1磋商报价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4.4.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人工费(包括工人工资、劳保福利、五险一金等费 用)、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含交通费)、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费等 一切费用。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供应商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 在综合单价报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以调整,人员数量按实结算。4. 4. 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

37、将不予接受。4.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5. 1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4. 5. 2电子响应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CA签章。CA签章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 址 httpwww. qingtian. gov. cn/cgtb/zxdt/202002/t20200228_4372050. html)。4. 6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4.1 .1响应文件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4.6 . 2本项目开评标均启用电子交易,在电子交易使用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关法律效力。5.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包装5.1.1 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8、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 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5.1.2 响应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 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 zcygov. cnwebsite_2/2018/12-28/2573. html)。5. 1.3不予接收的响应文件情形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响应文件;未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5.1. 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5.2 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5.2.1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39、补 充、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当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5.2.2 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 提交。5.2.3 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5.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5. 3. 1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 3.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响应文件澄清、说明、补正5. 4.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 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40、正均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 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O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 4. 3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6.磋商无效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标。6.1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签章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或者内容虚假的;(3)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

41、计量单位不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磋商有效期、工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除报价文件外出现磋商报价的;(7)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磋商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 虚假响应的;(2)明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

42、离的:(3)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技术方案的;(4)与其他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6.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磋商价格与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不一致的;(4)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或者出现重大偏离的;(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未

43、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无效(1)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2)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7.磋商、磋商评审及定标71磋商7. 1. 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5. 3. 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

44、商时间)和第5. 3.1项规定的地点 磋商。7. 1.2磋商准备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磋商、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 应商自身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 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8. 1.3开磋商评审程序(1)宣布磋商纪律;(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主持人宣布磋商会的人员姓名;(4)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 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O提供备份响应文件;(5)采

45、购人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6)主持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8)在有效供应商之间进行磋商,供应商提交磋商时的承诺及补充内容;(9)磋商最多不超过三轮,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10)磋商小组对资信及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评审(包括打分);(H)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标书信息,在线公布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及相关内容,同时开启签 字时段(签字时段为开启签字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及时确认无疑义后进行在线签字确认,否 则自行承担风险。签字时段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流程进入下步工作;(12)开启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一轮报价,公布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6、:(1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打分);(14)主持人宣布报价标评审(得分)情况;(15)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则汇总各供应商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 采用最低磋商评审价法的,则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16)磋商小组起草磋商评审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17)主持人宣布有效供应商的评审结果以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或确定成交供应商;(18)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 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19)磋商结束。7. 1.4磋商时供应商须携带的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资格审查7. 2.1资格审查的内容按照第3. 2. 1条规定执行。8. 2. 2资格审查小组按照第7. 2.1条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9. 2.3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视为资格审查 不通过。7. 3磋商评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