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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电运营事业部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夯实生产管理部应急管理基础,提高部门应急管理整 体水平,确保 在紧急事件、发电设备故障等一系列影响发电量或易导致安全事件发生 的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相关应急管理措施,最大化降低风险及损失,特 制定本规范。1.2 适用范围本规范 适用于发电运营事业部生产管理部下辖所有电站以及全体人 员。第二章职责分工2.1 生产管理部是各场站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的主管部门。2.2 安全质量部是事业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各场站安全生产工作 实施监督管理。2.3 各区域经理、各电场(站)负责人分别是相应区域或电场(站) 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电站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2、第三章工作要求3.1 严格按照事业部发电运营事业部安全生产事故、障碍、异常管理办 法、发电运营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上报、调查、处理。各电 场(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发生轻伤以上人身 事故、设 备异常以上安全事件、一般以上生产交通事故和其他一些影 响安全事件后 必须按要求报告安全生产部。3.2 各区域经理、各电场(站)负责人,作为生产现场第一负责人, 在电站现场发生全场停电、设备故障、障碍等异常情况下,要及时组织现 场人员开展抢修、抢救工作,争取将损失降至最低。3.3 在电站现场发生全场停电、设备故障、障碍等异常情况下,生产 管理部要及时协调多方资源,指导现场开展抢修、抢救工作
3、,争取将损失 降至最低。3.4 当电站发生全厂停电事件,停电超过1天的,生产部中层管理人 员要及时赶赴至现场,组织协调复电工作。3.5 当电站因设备故障或是线路原因,导致电量损失超过10万kWh, 生产部中层管理人员要及时赶赴至现场,组织协调开展设备抢修工作。第四章奖惩与考核4.1 生产管理部对应急抢修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对 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照成严重后果的集体 和个人,予以处罚。4.2 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行政处分、 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激励为目的。第五章附则5.1 本办法由安全质量部起草并负责解释。5.
4、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5.3 附件1:制度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制度业务流程及授权梳理表序号授权项目业务管理 部室管理流程核心业务 审批职责授权额度及范围说 明最终决策 人员授权相关 文件业务范 围备注1生产管理 部应急管 理办法生产管理部事故、障碍、异常一上报 一应急处置一调查一处 理。/发电运营事业部按照 标准要求按月考核事业部总 经理或授 权人生产管 理部应急管 理办法发电运营 事业部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
5、全帽、并有专人 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 牌人。开机时发出信号,听到回音确定安全后才能开机。六、不准吊装物及下行人。多人操作起重搬运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七、不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动火,不乱扔垃圾。八、不在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九、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打闹、赤脚、赤膊、穿拖鞋和高跟鞋。十、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脱岗或擅离职守。有事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