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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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梓县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部署, 方便城镇既有住宅居民出行、提升居住品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贵州省电梯条例贵州省城镇既有住宅加 装电梯工作指南(黔建房通(2020) 73号)遵义市推进城镇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遵市住建发(2021) 24号) 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桐梓县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 作实施细则。一、加装条件(一)加装电梯的住宅单元(或单独楼栋),坚持“业主自愿、 政府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已建成投入使用且具有合法产权 的住宅房屋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二)加装电梯的住宅单元(或单独

2、楼栋),应征求所在的住 宅单元(或单独楼栋)全体业主的意见,经该住宅单元(或单独楼 栋)专有部分2/3及以上的住宅户业主参与表决(其中1、2层 业主必须参与),并经参与表决3/4及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中1 层业主必须同意)。(三)加装电梯的住宅单元(或单独楼栋),应在满足消防、 结构安全等的条件下,且不损害该小区范围内其他住宅单元(或 单独楼栋)业主合法权益。如果修建电梯所占基建部分属于该小 区公共部位,则需经该小区公共部位所属2/3及以上的业主同意 后,由实施主体申请加装电梯。二、实施主体(一)加装电梯按住宅单元(或单独楼栋)为单位进行申请。 本住宅单元(或单独楼栋)的全体业主作为加装电梯申请

3、人,负责 提出申请、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 作,并对加装电梯建设和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负总责。(二)加装电梯申请人可以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组织 实施上述申请、资金筹集等工作,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第 三方代建单位组织实施。受托人应当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实施程序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单元(或单独楼栋),按照以下程序 组织实施:(一)书面意见。加装电梯申请人应将本住宅单元(或单独楼 栋)全体业主的意见形成书面意见书。意见书主要内容:明确项 目实施主体(即建设单位);加装电梯申请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 资金筹集方案,工程概算;电梯运行维护

4、保养费用分摊方案以及 加装完成后的电梯管理实际责任人或电梯使用单位等内容。(二)制定方案。由实施主体组织编制符合城镇规划、建筑设 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和标准的既有住 宅加装电梯方案。(三)资金筹集。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由业主自筹,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由业主协商分摊比例 后共同出资。(四)公示公开。业主签订的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意见书和加 装电梯方案(需包含效果图及总平面布置图),应当在拟加装电梯 单元楼道口和住宅小区公示栏等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实施主体应和异议人进行 协商处理同意后按照程序申报加装电梯。

5、四、审批程序(一)资料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L加装电梯的住宅单元(或单独楼栋)业主同意的书面意见 书,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书面协议(业主委员会盖章确认),向辖区 村(社区)备案登记的材料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审批同意加装电梯的意见。2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3 .效果图及总平面布置图。4 .燃气管道保护协议(告知承诺制)。5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书(一式两份)。6 .安装单位安装资质(包括安装单位营业执照、电梯制造单 位生产许可证书或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安装单位许可证书)。7 .电梯制造单位许可、产品合格证书、监督检验证明及型式

6、试验报告等。8 .安装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证书及复印件。9 .安装合同及电梯安装施工方案。10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单位、人员质量终身责任 承诺书(即可办理施工备案)。11 .经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 加装电梯的住宅作结构安全评估,并出具相关报告(或由建设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住宅楼原有结构进行安全 性检测鉴定,出具检测鉴定报告)。(二)申请受理: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办理审批手续,各 级、各部门(单位)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简化审批手续,并按 以下程序进行办理:1 .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申 请材料现场登记收件。2 .县政

7、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件核对、登记申请材料后 1日内转交各部门(单位)并联审批(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 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局等)。3 .各部门(单位)接件后在3日内完成验核申请材料并提出 受理、不予受理、需补正申请材料的意见反馈至综合服务窗口。 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同意受理的,向 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要求补正申请材料 的,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4 .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到回复情况后,在1日内 电话或短信告知申请人报建受理情况或领取补正材料通知书。(三)审查决定L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 合

8、行政执法局、县供电局等部门(单位)承办人收齐申请材料后 经过现场踏勘,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经办意见。各部门(单位) 意见均需在规定工作日内将相关意见反馈至综合服务窗口。综合 服务窗口承办人员在收齐各部门意见后,综合有关材料作出决定, 统一出具同意或者不同意桐梓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意见书。5 .申请人取得同意桐梓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意见书后, 施工前需到县特种设备检验所办理电梯监督检验事项,电梯安装 完成后再办理电梯使用注册登记事项。6 .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经县特种设备检验所检 测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地勘等 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县市场监管局办理使用

9、登 记后方可交付使用。7 .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需要增加用电、管线迁改等其 它事项的,实施主体应向供电、管线等部门对接迁改。五、有关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落实以人民为 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 工作职责,通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二)强化监督管理。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坚持“业主自愿、 政府支持、保障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为民服务、属地管理、 依法监管、分级负责的要求。L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工作。负 责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 电局等部门对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既有

10、住宅加装电梯土建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2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规划的审批及 监管等工作。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装、改造、修 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督促使用单 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等工作。4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占用公共 部位、市容市貌的审批及监管等工作。5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推进 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负责开展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 装电梯的政策宣传、受理业主加装电梯申请、核实业主意见征集 情况、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6 .县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各类管线管网单位:积极配合既 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涉及管线的迁改等工作。7 .实施主体:全面履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主体责任,负责 做好加装电梯报审、质量、安全、验收、运营等工作。(三)广泛宣传发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 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加装电梯的意义、基本条件、办理流程、相 关政策等内容,切实提升群众的积极性。加装光优等新型能源性电梯由县工业能源局、县供电局对能 源资源利用等审批取得后按上述程序进行审查审批建设。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县直相关 部门负责解释;本意见下发后,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 按照上级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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