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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说明一、制定背景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于 2019年4月24日经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修订并于2019年8月22日起施行至今。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停车场管理职 责和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深编(2023) 12号)以及深 圳市交通运输局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警察局) 关于停车场管理职责调整的公告的要求,为落实好停车场 管理职责调整工作,2023年5月20日起由我局正式承接停 车场管理事权,因此,我局草拟了涉条例行政处罚裁量 标准,特此说明。二、制定原则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交通运输行
2、政处罚自由裁量 权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0) 251号),行政处罚裁 量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 在行政处罚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指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 行。(二)过罚相当原则。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 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行政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措 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 幅度应当基本相同,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减免应与 违法行为相适应,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防止处罚畸轻畸 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三)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 纠正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
3、合,通过 对违法行为人施加与其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处 罚,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 规规章,杜绝“重处罚轻教育” “只处罚不教育”现象。(四)综合考量原则。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权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全面考虑、衡量违法事实、性质、情 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五)平等原则。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 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同类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 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三、主要内容本次制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共有7项。每项处罚均根据违 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划分若干档次, 并列明每个档次的“情节与危害后果”和“裁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