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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夯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帮助指导并督促特种设备企业完善、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彻底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遏制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扎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2023年行动,把特种设备安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经区局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区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介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健全完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体系为目标,以落实“两个规定”
2、为抓手,通过抓住“关键少数”,确保安全主体责任“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分阶段落实“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任务。到2023年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部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有效运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减少违法行为,减少风险隐患,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水平,持续提升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我管理能力,为XX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主要任务(一)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健全责任体系。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
3、总监、质量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生产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其生产的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依法落实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责任。督促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总监、安全员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依法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二)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按照要求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填写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
4、全调度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客观、真实地记录和保存相关资料,确保责任落实有记录、可核实。(三)加大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力度。将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建立并落实质量、使用安全责任制等管理制度情况,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以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三、重点工作(一)人员配备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质量保证体系设置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质量安全总监一般由质量保证工程师
5、担任,质量安全员一般由相关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担任。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总监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安全员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员担任。相关人员持证要求仍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3 .充装单位的安全总监一般由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技术负责人担任,安全员一般由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规定的安全管理员担任。除两个规定中要求不得兼任的情形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根据本单位实际可以兼任。(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1
6、.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每日安全检查记录、每周安全排查整治报告、每月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配套文件要存档备查,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确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具体内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需要的配套文件。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停产的,可暂不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特种设备办理停用手续的,使用单位可暂不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特种设备临时停用的,使用单位可调整“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内容,并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7、(三)培训、考核以及监督检查1.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自行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对安全总监、安全员进行培训、考核,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2.各分局和特种设备科要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情况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安全总监、安全员开展监督抽查。四、时间安排(一)宣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上旬)。各分局要结合辖区特种设备分布,生产、使用单位规模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等实际情况,进行宣传动员活动。(二)建章立制,督促落实阶段(6月下旬至7月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在7月底前配齐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建立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8、工作机制,将管理责任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并按要求对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组织开展相应培训。(三)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阶段(8月至10月)。各分局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等措施,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的,以及未按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要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四)总结完善,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各分局认真做好“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推动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探索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10日前
9、报区局特种设备科。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各分局要充分认清落实“两个规定”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辖区特种设备情况有效落实属地监管,要突出重点、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座谈、工作群和朋友圈等方式,广泛开展宣贯活动,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掌握规定要求,着力提高特种设备企业相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遵章守规意识,推动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在特种设备领域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两个规定落地见效。(
10、三)强化服务,提升企业责任意识。各分局在严格依法监管的同时,要强化服务意识,寓指导服务于严格监管中,指导和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根据其生产、经营、使用特点、危险程度、岗位要求、工艺流程、作业环境等不同情况,制定和落实风险防控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创造有利条件。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不影响企业现有组织架构、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完善、细化、优化原有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助力企业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四)智慧管理,做深做实工作举措。特种设备科要依托省局特种设备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员身份信息的填报和管理功能。以“技防”赋能“人防”,帮助生产使用单位高效便捷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向企业提供学习资料和配套文件模板,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五)加强检查,按时保质推动工作。各分局和特种设备科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安全总监、安全员配备情况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安全总监、安全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对发现的违法情况要立案查处,并将结果录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通过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管控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提升我区特种设备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