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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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指示,主动适应新形势,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切实维持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有力推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相关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全面服务X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XX县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三周年为契机,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全社

2、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着力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公治,不断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履行新职责,谋求新发展。二、活动目的深入推进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树立科学消费观念,督促企业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振消费信心。三、活动主题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工四、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375”活动的组织领导,使其各项系列活动有序、顺利开展,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成立了由县政府党组成员、三级调研

3、员XX为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国平为副组长,相关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宣传工作。五、活动内容(一)紧紧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扎实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1 .召开XX县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协调推进会。围绕中消协确立的“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和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人大宣传月”活动要求,3月10日前召开XX县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协调推进会,诠释消费维权年主题含义,通报2022年全县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动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主动聆听消费者意见、满足消费者需求、让消费者满意的社会氛

4、围,使广大消费者深切感受到通过有效的市场整治,市场消费环境得到实实在在的优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参加单位:县食药安委、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 .开展“315”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在XX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三周年图片展,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的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现场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通过主题宣传,大力弘扬“315”精神,为各行业倾听消费者呼声、了解消费者需求、创新消费供给提供有效

5、途径。(责任单位:县场监管局负责宣传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宣传咨询点及宣传场地的布置等相关事宜。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医疗保障局、运管局、团委、县环卫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烟草公司、盐业公司按照方案安排并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准备宣传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集中开展宣传)。3 .开展假冒伪劣商品现场销毁活动。3月15日上午,在县垃圾填埋场举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此次销毁的商品主要是往年查获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食品、药品、农资、日用品、化妆品等。各成员单位如有销

6、毁的假冒伪劣商品,请将假冒伪劣商品清单在2023年3月12日前报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并在3月15日9:00前将假冒伪劣商品运送到垃圾填埋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环卫所安排专人统一销毁,向社会广泛宣传,震慑不法经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等相关部门对近年查处的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拉运到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销毁)4 .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3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设立“消费投诉现场受理台“,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积极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同时,

7、畅通“12315”消费投诉热线,做好突发消费投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要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行为的监督和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要加强舆情研判,有效防范舆情风险,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医疗保障局、运管局、县烟草公司等单位安排专人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5 .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主要内容包括:全县2022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热点、20

8、23年消费维权工作举措,以及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制度等。围绕央视“315”晚会和省市场监管局、省消协联合组织“315”互联网消费投诉咨询服务日上向社会公开揭露曝光或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以及我县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查处的突出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报送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进行宣传)。6 .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及真假商品辨别现场讲授活动。协调组织各有关行政部门、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在XX广场组成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区,现场解答消费者的提问咨询;动员全县各主要公共服务企业、商场超市、金融电商等企业组成企业风采展示区,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宣传

9、咨询服务。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如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网络购物、品质消费、时尚消费等新消费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以及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消费知识等,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等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宣传咨询服务,帮助消费者识假、辨假)。7 .通过户外多媒体电子屏播放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宣传。3月10日至20日,在县城人流密集的酒店、广场、商超、公交车、地出租车顶灯等户外电子屏连续滚动播出消费维权宣传片、微视频、微动漫和消费维权宣传

10、标语,提升群众消费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酒店、广场、商超等户外电子屏宣传,县运管局负责公交车、地出租车顶灯的宣传)。8 .通过新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和电视、广播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9 .开展“五进”线下宣传活动。与各有关部门联手,入社区,进村镇,充分利用小区或村社的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公共宣传资源,以张贴宣传画报、发送宣传材料、发布消费提示等形式,把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到每个群众,送到每位消费者身边,把科学消费理念植入每位消费者心中。(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10 .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清查整治行动。宣传活动结束后,县市

11、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开展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央视“3?15”晚会曝光涉及我县市场监管领域内的问题,即刻进行清查整治。重点关注上述领域中的虚假夸大、欺骗误导、售后服务等问题,对虚构、夸大产品功效和性能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二)大力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努力提高消费者自身维权能力。1.精心开展消费维权年主题公益宣传活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大群众消费信心不足,消费对拉动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因此,为主动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县消保委将联合有关单位,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电视、网络、出租车车载

12、显示屏、手机APP和户外LED等媒介进行播放宣传,诠释消费维权年主题内涵,提振消费信心,倡导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法定义务,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消费者、关注消费者、呵护消费者、保护消费者的社会氛围,为XX经济发展带来新动力做出积极贡献。2.突出抓实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的重要完善,对于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县消协各成员单位要对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推动政府部门强化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职能,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着力营造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浓厚社会

13、氛围。3,深入开展消法宣讲活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积极推动消法知识宣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学校、进行业、进机关、进网络“八进”活动。针对城乡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社区居民、企业职工等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内容的宣讲,动员行业协会、法律专家、行业专家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通过微信平台、抖音、快手等各类媒体、网站、消费教育大讲堂等多形式、大容量、高效率宣讲消法知识、日常消费常识、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预防消费陷阱和如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以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消费预期,更新消费理念,提振消费信心为目标,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六、活动要求(一)

14、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37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县上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统一指挥、分级组织、隆重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彰显消费维权的社会影响力。(二)突出重点,扩大宣传。要汇集社会各方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消费权益社会共治。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协调,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动员更多的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三)严格纪律,精心组织。在“315”活动期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谋划,精心准备,严密组织,严格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安排专人加班值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确保在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并做好舆情处置和突发消费投诉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企业参加“35”系列活动,遵循自愿原则,现场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严禁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加以总结,并于3月2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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