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防范与处理操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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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欺凌防范与处理操作指引目录第一章概述第二章学生欺凌的日常预防第三章学生欺凌的发现和举报第四章学校反欺凌机构的设立和反欺凌校规的制定第五章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程序第六章学生欺凌的善后处理第一章概述1.为了有效防范、规范处置学生欺凌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2 .本指引适用于小学、中学、职高、中专、技校,幼儿园、高等院校可参照执行。3 .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校园欺凌行为对当事学生的身心健康

2、、人格发展会产生长期的、程度不一的负面影响,也损害学生之间正常的人际关系,破坏学校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对校园欺凌行为处置不及时,有可能会引发安全事故,甚至会演变成公共事件,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4 .治理校园欺凌重在预防,要建立完善的防范制度。一旦发生校园欺凌行为,学校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还应做好善后工作,持续对当事学生进行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帮助学生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第二章学生欺凌的日常预防5 .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

3、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6 .校园欺凌的形式一般可以分为四类:肢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亦称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行为:(1)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攻击,包括拳打脚踢、掌掴、推撞、绊倒、用硬物锐器攻击、拉扯头发、朝受害者身上抛扔硬物或抛洒污秽之物等。(2)对受害者的物品进行攻击,包括抢夺他人物品、故意毁坏或弄脏他人物品、故意抛弃他人物品、故意隐匿他人物品,以及逼迫受害者毁坏自己的物品等。(3)向受害者勒索财物,包括勒索金钱、物品等。(4)威胁、强迫受害者去做有损自身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事情,例如强迫其拍打自己、舔舐秽物、脱裤子、做淫秽动作等。(5)威胁

4、、强迫受害者为其提供劳务,如为其代写作业、代为值日或者为其跑腿等。(6)用粗鄙的语言侮辱受害者,包括叫侮辱性的绰号,讥笑、贬损他人容貌、疾病和生理缺陷、种族、宗教信仰、性取向以及其他与他人不同之处等。(7)故意编造、传播对受害者不利的谣言,使得受害者被同学、老师误解、受到处分、名誉受损。例如造谣说受害者偷东西、打架、作弊等。(8)画侮辱、猥亵、负面的图案,或者书写脏话、侮辱性文字,诋毁、中伤他人。(9)在人际交往中,以羞辱他人或取乐为目的,故意排斥、孤立受害者,不让其加入某一群体或组织,或者阻止他人与受害者交往,或者在分组活动时拒绝与受害者同组。(10)在微信、QQ、网站论坛等社交媒体上,通过

5、文字、声音、图片、视频等形式,攻击、侮辱受害者,或者散布关于受害者的谣言,或者公布受害者的隐私。7 .在班级中,对于有欺凌他人倾向的学生,学校、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平时应当对其加强关注和管理,必要时应为其建立专门的行为管理档案。以下几类学生容易成为欺凌者,(1)性格强势、霸道、较自我中心的学生;(2)崇尚暴力、缺乏同情心的学生;(3)平时常有抽烟、喝酒等违纪行为的学生;(4)非正式小群体中的领头人。8 .在班级中,以下几类学生容易成为被欺凌者,学校、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平时应当对其加强关注,给予更多关爱,并注意培养其自信心和交往能力。(1)在生理发展上比较迟缓或弱小的学生;(2)存在身体障碍或智力障碍

6、的学生;(3)性格比较内向、害羞、胆小的学生;(4)性格不合群、缺少朋友的学生。9 .学校、班级平时应加强校园文化、班级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友爱、平等、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要求,对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明是非、知礼仪、珍爱生命、尊重他人、遵纪守法、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良好品质。10 .在学期初或学期中,要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的专题教育。学校应利用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班会、板报、知识竞赛、参观实践等多种渠道,通过呈现典型案例、设计问题讨论、组织角色扮演、学习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培养同理心和共情能力等方式,让学生认识到

7、欺凌行为可能给被欺凌者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后果,明白欺凌他人是违纪甚至违法的行为,是要受到教育惩戒甚至法律制裁的,平时不但自己不应实施欺凌行为,看见同学欺凌他人,还要予以制止或者及时向老师报告,而不能无动于衷地在一旁围观甚至“助威喝彩”;也让被欺凌的学生明白,受到欺凌并不是自己的过错,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向师长求助并不丢脸,相信他们可以帮助自己渡过难关。IL在学期中,学校应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发放专题宣传材料等途径,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的知识,督促其增强监护人责任意识,加强对孩子的管教,教育子女既不要对他人实施欺凌行为,又要学会保护自己免受他人欺凌。12 .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校园欺

8、凌存着着高发时段和高发区域:(1)高发时段: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没有老师看管的活动课时间;放学后;上下学途中。(2)高发区域:学校厕所;学生宿舍;操场;楼道;教室;校门口及周边。13 .学校应当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于学校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时间段内和空间范围内,在校园欺凌高发时段,重点安排教师在校园欺凌高发区域值班、巡逻,及时发现、制止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并做好教育和上报处理工作。14 .平时,学校应当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打火机、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可在校园内安装高清摄像头,在不侵犯学生隐私权的情况下,对重点区域进行覆盖,通过物防、技防手段

9、加强对学生的管理。15 .对于校门口治安形势较为复杂或者校门口及其周边常发生学生被欺凌事件的学校,校方应当主动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申请在校门口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或者在上下学期间派出警力在校门口周边值班巡逻,维持治安秩序。学校还应通过严格落实校门口值班制度、与家长配合做好学生上下学接送的交接工作等方式,保证学生的安全。第三章学生欺凌的发现和举报16 .学校应当以便捷的形式建立校园欺凌举报通道,鼓励学生及时举报自己所遭遇或者旁观的学生欺凌行为。尽可能设立多种举报通道,包括设立邮箱、信箱,开通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待等。举报通道要便于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还可通过对学生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学生当中

10、可能存在的欺凌现象。17 .班主任应当经常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之间的人际交往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在班级指定紧急事件报告员(也可由班干部兼任)、建立班级日志、向全班同学发放匿名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本班可能存在的学生欺凌现象,第一时间获知班里发生的欺凌事件,并及时进行干预,防止事态升级。18 .当发现学生出现下列情形时,班主任和家长应当互相通报信息,并以妥当的方式向学生本人了解原因,查明其是否遭受他人欺凌,必要时应及时上报学校处理。(1)身体表面无故出现瘀伤、抓伤等人为伤痕;(2)书本、文具常常丢失或破损,或者频繁地向家长要钱;(3)如厕习惯变得反常,课间不去,改在课上去,或者非得回家才上厕所;

11、(4)突然变得逃避上学,常常装病请假甚至逃学;(5)在校期间或者回家后,总是神情沮丧、情绪低落、精神恍惚;(6)学习时变得难以集中注意力,成绩急剧下滑;(7)突然变得焦虑、易怒,感叹活得没意思;(8)经常自责,甚至出现自伤自残行为;(9)频繁地出现失眠、噩梦、尿床等现象。第四章学校反欺凌机构的设立和反欺凌校规的制定19 .学校应当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包括负责反欺凌教育、日常防范、规章制度的制定、欺凌事件调查与处置、事后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包括校长、分管德育或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学校团组织或少先队负责人、学校德

12、育干部、保卫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社区工作者、心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20 .学校应当建章立制,制定关于校园欺凌的认定及违纪处理的规章制度(即反欺凌校规)。例如制定学生欺凌行为预防与违纪处理规定(也可在综合性的校规校纪中抽出专门的章节,规定学生欺凌的处理制度)。(1)通过制定反欺凌校规,明确告诉学生,学校禁止哪些学生欺凌行为,以及违规实施后可能遭受的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2)在制定反欺凌校规的时候,学校可采取“开门依法”的方式,广泛动员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共同参与,集思广益,扩大校规的“群众基础”。21 .反欺凌校规制定之后,要向全体师生正式公布,并组织专门的宣传教育活

13、动。(1)通过宣传和教育,让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反欺凌规定的内容,明白防治校园欺凌的重要意义,从而增强学生遵守校规的自觉性,并减少在违规处理时可能遭遇的来及学生及其家长方面的对抗情绪。(2)为了强化宣传和教育效果,学校还可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参加签名、宣誓等仪式活动。第五章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理程序22 .学校应制定、完善对学生欺凌行为的处理流程,合法合规地处理学生之间发生的欺凌行为。23 .偶发且轻微的学生欺凌行为,可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授权班主任代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处理,处理方式为:(1)责令欺凌者向被欺凌者当面或书面道歉,对欺凌者进行批评教育或者实施其他相应的教育惩戒。(2)对被欺凌者

14、进行安抚,给予其关怀、帮助和保护。“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监督、指导、协助班主任处理此类欺凌行为。24 .下列欺凌行为,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处理:(1)以暴力殴打的方式实施欺凌行为的;(2)欺凌行为性质恶劣的(例如往他人身上泼洒粪便,哄骗、强迫他人吞食粪便、泥土、虫子、别人的口水,逼迫他人下跪,逼迫他人做淫秽动作,向他人勒索钱财等);(3)欺凌行为后果严重的(例如给受害者造成明显的外伤,致使受害人精神非常痛苦甚至产生心理障碍,致使受害人畏惧上学,致使受害人自残甚至自杀);(4)欺凌行为影响恶劣的(例如引发本校学生或其家长集体抗议、谴责,被新闻媒体曝光而引发社会关注等);

15、(5)违纪者虽然只是实施轻微的欺凌行为,但屡教不改的;(6)对欺凌行为的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7)其他应当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进行处理的欺凌事件。25 .无论是受害者或其家属自行投诉,还是知情者举报,抑或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上报,接到学生欺凌事件的报告之后,“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当尽快着手进行处理,不得懈怠、拖延或隐瞒而不处理。对于需要就诊的受害者,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内配合家长将学生送往医院就诊,防止因延误治疗而导致病情加重。26 .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处理的欺凌事件,“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当尽快成立调查小组,对欺凌事件的详情展开调查。调查小组由主管副校长、德育干部、年级组长、

16、教师代表等成员组成,重大欺凌事件还应当吸收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参加调查小组。27 .调查小组的成员应对工作成果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未经校长的批准,调查小组成员不得就欺凌事件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学校应当在“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中指定一名组织纪律性较强、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人员作为新闻发言人,代表学校接受媒体的采访。28 .调查小组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录像、询问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询问欺凌行为发生时在现场的目击证人、提取相关电子数据信息、提取相关书证和物证、向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了解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过往的表现、查阅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学籍档案了解其过往的表现和经历、查阅医疗

17、诊断证明与病历等方式,调查欺凌事件的发生过程、原因、后果及相关情况。必要时,调查小组还可询问欺凌者和被欺凌者的家长,以便了解有关情况。调查小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做好笔录(询问笔录应当有被询问者的签名),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的情况下,还应尽可能通过拍照、录音录像、提取书证和物证等方式保留、固定证据。29 .对于收集到的各方面证据,调查小组应当谨慎地进行审查和辨别,判断其客观性和(与欺凌事件的)关联系,据以还原欺凌事件的全貌。查明欺凌事件的发生过程、原因、后果及相关情况后,调查小组应当制作调查报告,并将其提交给“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供后者作为继续处理欺凌事件的依据。30 .“学生欺

18、凌治理委员会”根据调查小组提供的调查报告,并依据本校反欺凌方面的校规校纪,决定以下事项的处理:(1)初步认定正在处理的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事件;(2)实施对受害者的保护、救助、辅导措施,以帮助其恢复正常的生活;(3)实施对欺凌者的帮扶、矫正措施,以帮助其彻底改正错误,正常地融入集体生活;(4)对欺凌者给予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31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在处理欺凌事件期间,应当对受害者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措施,并对欺凌者加强教育和管理,必要时应当采取措施将二者适当隔离,以防止受害者再次遭受欺凌或遭到欺凌者的报复。32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在处理欺凌事件过程中,发现有证据证明欺凌事件可能涉及治安

19、违法或刑事违法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予以配合。33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在收到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之后,应当组织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开会进行讨论、表决,就事件的性质作出初步认定,即认定正在处理的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原则上应当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IO天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34 .正在处理的事件被认定为学生欺凌事件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当拟定并拟定干预措施,干预措施包括:(1)隔离。把欺凌者和被欺凌者有效隔离开,防止受害者再次遭受欺凌。一般为指定专门的教师对受害者进行跟随保护,同时对欺凌者加强监管,限定其活动范围,禁止其接触、靠近受害者。(

20、2)通报受害者的家长,与家长共同协商确定对受害者的安抚、保护措施。及时让受害者的家长了解其孩子遭受的欺凌情况,共同商量对策,安慰、帮助孩子,给其信心,为其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若受害者在心理、精神方面出现障碍,学校应联系专业的心理治疗机构和心理咨询师进行干预和治疗。(3)通报欺凌者的家长,与家长共同协商确定对欺凌者的制止和矫正措施。及时让家长了解其孩子所犯的错误,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学校可提出一些对孩子的行为矫正措施,包括剥夺孩子参加某些活动的权利,安排专门的教师或者专业人员分别对孩子开展品德、心理和法律方面的教育,让孩子承担额外的劳动或公益活动,家长对孩子加强教育、对其课余时间

21、加强监管,及时赔偿给受害者造成的损失等,与家长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措施的落实。(4)责令欺凌者向被欺凌者道歉,取得谅解。(5)学校、家长共同监督干预措施的落实。学校和双方家长,可协商共同监督干预措施的落实。还可商定,若欺凌者今后再次实施欺凌行为,则学校将给与严厉的惩戒,包括给予纪律处分,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者予以训诫,严重者,直接移交警方进行处理。让欺凌者事先知道再犯错的后果,有助于其更好地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35 .正在处理的事件被认定为学生欺凌事件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当通过讨论和表决,拟定对欺凌者的教育惩戒措施。(1)教育惩戒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责令当面或书面道歉;给予纪律处

22、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将欺凌者的行为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转送专门(工读)学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对于被认定实施了欺凌行为的学生,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实施欺凌学生应向被欺凌学生当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

23、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邀请及时安排人员,保证警示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学校可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实施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教育

24、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联络公安机关依法处置。36 .当事学生或其家长对学校关于欺凌事件的认定结论(即是否属于欺凌事件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县一级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提起申诉。37 .正在处理的事件被认定为学生欺凌事件,且依据校规校纪的规定,应当对欺凌者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当将拟定的纪律处分措施告知欺凌者的法定代理人,听取欺凌者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学生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其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38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应当以学校的名义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

25、,并加盖学校的公章。纪律处分决定书应当向欺凌者的法定代理人送达,并告知欺凌者本人。学校应当告知被处分的学生有权提出申诉。39 .被处分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诉的,学校的学生申诉受理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并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核。学校经复查后作出维持或变更处分的决定。复核决定仍然对违纪学生实施纪律处分的,应当告知学生有权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40 .学校对欺凌者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不得公开宣布,但应当以适当的方式让本校师生知道校方对欺凌事件的处理结果。第六章学生欺凌的善后处理41 .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对受害学生实施救助措施,对于需要诊断治疗的,学校应当在第一时间内与受害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

26、及时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防止因延误治疗而导致损害后果加重。42 .对于受害学生因为治疗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学校可组织欺凌者和受害者双方家长进行协商。欺凌者的家长拒绝支付费用的,学校在有财力的情况下可先行垫付费用,并及时通知承保校方责任险的保险机构。学校及欺凌者和受害者双方家长对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司法所或者其他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的,应当建议受害学生的家长通过诉讼寻求解决。43 .受害学生因为欺凌事件而导致心理健康受到影响的,学校应通过合适的途径聘请有资质的心理工作者,对受害者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恢复身心健康。44 .学校应当制定专门的计划,帮助受害者树立自信,自尊自强,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恢复正常的在校学习生活。教师应当对受害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帮助和支持。45 .对于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在家长的配合之下,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思想、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正常地融入校园集体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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