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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商入厂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厂商入厂施工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厂商入厂施工管理,不包括参观、会客人员,其他餐厅、舍监、保安等外包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涉及的个别名词定义如下:(1)动火作业:作业过程中产生火花,并可能引发火灾隐患的施工作业,如明火、切割、打磨等作业。(2)临时用电作业:作业过程中,须临时性使用延长线接用220V(含)以上电源的施工作业。(3)登高作业:作业高度高于基准面2米以上的施工作业。(4)假日施工作业:放假时间少于2天(含),且厂区人员数量大于职工总数1/2的时段实施的作业。(5)长假施工作业:放假时间在
2、3天以上(含),且厂区人员数量不足职工总数1/2的时段实施的作业。第二章:入厂施工申请第一条:入厂施工单位须在开工前填写入厂施工申请表,经发包单位主管核准后,方可入厂。第二条:入厂施工申请表上须注明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特种作业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照片1张)、所需入厂的工具,以便办理入厂施工证,并对入厂的工具进行安全检查。施工人员的身份证件的有效性由发包单位进行核查。第三条:施工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用、登高作业,应提前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方可施工。第四条:发包单位应对当日申请入厂的施工工程进行统计,填入入厂施工工程统计表中,并知会安全专员及其他相关部门。第三章:入厂
3、施工证的管理第一条:入厂施工的人员须经安全专员对其实施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入厂施工证,方可入厂施工。第二条:对施工人员实施的安全培训内容包括:(1)康佳电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场所存在的危险源及安全防范措施;(3)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上培训过程,应保存培训签名记录。第三条:入厂施工证须张贴施工人员本人照片,并加盖“安全培训合格章”。第四条:入厂施工证应注明施工区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其他区域。第五条:入厂施工证应注明有效使用期限,超过有效期的证件不得使用。如需延长使用期限,应由发包单位联络安全专员予以变更。第六条:入厂施工证专人专用,不得相互转借、涂改。若遗失,应及时补办。第七条:凭
4、入厂施工证,施工人员进厂及离厂时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出口门卫处登记。未办理入厂施工证,不得入厂施工。第八条:施工结束后,入厂施工证应由发包单位回收交至安全专员处进行注销。第九条:入厂施工证的办理及注销手续应保存记录。第十条:少于8小时的临时性作业,施工人员入厂时,在门卫处办理临时性入厂登记手续,可不必进行培训、办理入厂施工证,但应由发包单位指定责任人负责相关安全宣导工作。临时性作业过程中,如涉及动火、登高等作业时,须由安全专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但不必办理入厂施工证。第五章:危险作业的管理第一节动火作业的管理第一条:动火作业前,应提前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经申请单位主管、现场单位主管核准后
5、,方可施工。审批表只限当天当地使用。第二条:动火作业审批表须注明动火内容、动火时间及施工单位现场责任人。第三条:动火作业只限于8:00-18:00进行,其他时间不得进行动火作业。超出预定完工时间,必须加班作业的,须提前经上一级主管核准。第四条:如下区域严禁动火作业:(I)原材料仓库;(2)化学品仓库;(3)*第五条:动火作业时,由申请单位、现场单位各指派一名监工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监工人员不得脱岗。第六条:动火作业前,须由监工人员按照动火作业审批表所拟定的施工方案及检查项目进行确认后,并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上签字,方可进行动火作业。重点应检查施工区域有无存在易燃危险物品,并做好隔
6、离防护措施。第七条:应在施工场所划定动火安全区域,对动火作业实行集中管理,并防止作业之间的相关干扰。第八条:由厂商自行配置灭火器材,监工人员须对灭火器材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第九条:动火作业过程中,有可能导致消防探头误报警时,应采取通风、排烟措施。第十条:动火作业过程中,监工人员有权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厂商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将处理过程记录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中。第十一条:中途休息期间,应关闭所有电源、气源,并由监工人员轮流留守。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结束后,由监工人员按照动火作业审批表所拟项目进行检查确认,排除隐患后,并在登高作业审批表上签字,方可允许施工人员离厂。同时,施工单位应指派12名施工人员
7、会同监工人员进行留守,以防止余灰复燃。正常工作日施工作业,动火施工结束后,应留守60分钟以上;假日施工作业,动火施工结束后,应留守120分种以上;长假施工作业,动火施工结束后,应留守180分钟以上。以上留守过程,应记录在动火作业审批表中。关注安全人博客一共建安全人的家第三节登高作业的管理第一条:登高作业时,应进行审批,办理登高作业审批表,经申请单位主管、现场单位主管核准后,方可施工。审批表只限当天当地使用。第二条:登高作业只限于8:0018:00进行,其他时间不得进行登高作业,如须作业,应经*核准。第三条:登高作业应避开夏季高温及冬季严寒天气。有大风、暴雨、霜冻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登高作业,并
8、应对室外脚手架、扶梯等登高工具进行拆除或加固处理。第四条:登高作业时,由申请单位、现场单位各指派一名监工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监工人员不得脱岗。第五条:施工单位应保证登高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禁止年老体弱者、女性进行登高作业。第六条:登高作业人员须穿紧身衣裤,不得穿拖鞋。禁止在高处奔跑打闹,更不得在高处睡觉休息。第七条:根据作业的高度及施工难度,选择合理的登高工具,如扶梯、脚手架、搭板、升降梯等,并保证登高工具安全可靠。第八条:登高作业人员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第九条:应在施工场所周围圈定防护隔离警示带,防止闲杂人员、车辆进入。第十条:作业前
9、,须由监工人员按照登高作业审批表所拟定的施工方案及检查项目进行确认,并在登高作业审批表上签字,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作业结束后,按照登高作业审批表上所拟定的项目逐一检查确认,排除隐患后,并在登高作业审批表上签字,方可允许施工人员离厂。第六章施工人员的管理第一条:凭入厂施工证,施工人员进厂及离厂时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出口门卫处登记。未办理入厂施工证,不得进入施工作业。第二条:按照指定路线进入厂区施工地点,严禁进入其他非施工区域。第三条: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大小便,不得偷盗。第四条:在厂内施工时,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作业,须穿标有施工单位名称的统一工作服。第五条:禁止在施工场所用餐,不得将方便面、面
10、包等食品带入厂区。第六条:从事特种作业的施工人员须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未取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第七条:施工人员须遵守安全作业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第八条:当日施工结束后,除留守人员外,其他所有施工人员须及时离开厂区,不得逗留闲逛。第七章施工车辆的管理第一条:施工车辆进入厂区时,应在门卫处提交驾驶证,办理换证手续,领取厂内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离厂时,须在原入口处办理离厂手续。第二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应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进入厂内口速度不大于5kmh,直路行驶速度不大于20km/h,转弯处速度不大于kmh0第三条: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进出厂区,服从门卫统一调度管
11、理。第四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应对其车轮及车体进行清洁,避免运输车辆轮胎的淤泥污染路面;第五条:厂内行车时,应注意避让行人及周边物料,防止发生撞人或损物事件。第八章施工环境的管理第一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应按照指定地点集中放置,并定期清理出厂区。第二条:施工过程中所需的物料应按照指定地点放置,并划线标示,不得占用道路、物流通道、消防通道。第三条: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气瓶、机油等可能导致火灾爆炸危险的物品,每日施工结束后,应清运出厂,不得滞留在作业现场。第四条:每日施工结束后,由发包单位对施工现场5S及安全事项进行检查,排除所有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厂商离厂。第九章监督检查第一条:施工单位须指定
12、专门的工程安全责任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每日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宣导,并就当日施工安全事项进行部署,记录于施工状况安全记录表中。第二条:由申请单位、现场单位指派监工人员对动火、登高作业过程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协调处理。情节严重时,应逐级上报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并知会安全专员。第三条:长假施工作业时,应委派12名*级以上主管负责全厂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安全专员应对全厂施工作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会同施工单位、发包单位、监工单位共同解决,并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表中。第五条:其他单位及个人有权对厂商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举报、监督,并报告相关单位及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