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高效节能海水淡化装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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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青岛风生海水淡化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建高效节能海水淡化装备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海外城市建设(山东)有限公司2023年0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青岛风生海水淡化研窕院有限公司新建高效节能海水淡化装备项目项目代码2301-371121-04-01-59981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五莲县城北工业园区枣庄路以北、解放路以东地理坐标北纬35度81分4.209秒,东经119度20分68.6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737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中73

2、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373其他(仅组装的除外;木船建造和维修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BI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6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5(X)()环保投资(万元)3()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1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0用地(用海)面积(m2)1081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2012-2030);2、审批机关:五莲县人民

3、政府;3、审批文件及文号:五莲县人民政府关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的批复(莲政发2()1241号)。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莲县城北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2、审批机关:原日照市环境保护局、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评价情况3、审批文件及文号: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日环发201448号)、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日环审20213号)。1、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20122030)五莲县城市总体规划(20U2030)的符合性分析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发

4、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业、服装纺织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精细化工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循环经济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八大产业。工业区以壮大传统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为产业发展目标,完善商贸服务、研发服务和现代物见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网络,逐步形成产业集群。?拟建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规划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五莲县见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符合规划证明见附件5。不根据五莲县城北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表17.4-2入区行业控制建议”,结合五以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2021年)中“图2.1五莲县城北工;业区产业布局规划图”。项目位于汽车及零

5、部件产业园,行业类别属于“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属于“汽车及机械装备制造业中规定的“优先进入行业“,因此,项目符合工业区产业定位。同时项目也不属于园区行业准入中的“限制进入行业”、“禁止进入行业因此,项目符合工业区园区准入要求,符合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项目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20122030)位置关系详见附图7,项目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产业布局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10。2、与原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原日照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Il。表1-1

6、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内容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环评结论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行业或企业进入城北工业区,禁止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生产企业进入城北工业区。加强区内废物的综合利用,贯彻循环经济的理念、合理设计产业链,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废水的梯级利用。加强监督管理,完善城北工业区和企业自身的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进区企业严格把关,坚决执行“三同时”原则。对区内排放废气的企业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废气治理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外排废气、废水必须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区内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要严格按照

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做好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和处置工作。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及落后企业;项目固废综合利用,废水合理有效处置;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废气严格执行排放标准;项目危废严格执行相应的制度。符合位置与规划范围。工业区规划范围为:北至工业园中路、南至黄海路、西至现状222省道、东至规划迎宾北路。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园区枣庄路以北、解放路以东。项目在城北工业区范围内。符合审查意见产业定位。工业区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业、服装纺织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精细化工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循环经济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八大产业。工业区以壮大传

8、统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为产业发展目标,完善商贸服务、研发服务和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网络,逐步形成产业集群。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见附件5。符合排水及污水处理。现状部分废水进入已建成的五莲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区一期废水进入拟建的五莲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区二、三期废水进入规划中、远期建设的工业区污水厂处理,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排放。五莲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洪凝河,工业区污水厂出水经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后排入山阳河,最终均汇入墙疥水库;五莲第三污水处理厂出水经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后排入墙疥水库。项

9、目冷却用水:每月更换一次,经污水管网,排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符合3、项目与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环评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环评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与跟踪评价环评结论及其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内容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环评结论(2)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落实好“三同时”制度,区内企业加强污染治理,严格做到达标排放,铅蓄电池行业加大清洁生产改造力度,提高工艺节水水平,加大错烟

10、尘和硫酸雾治理力度,加大企业废水回用力度,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定期开展区域环境监测,落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并加强应急演练。(5)后续引进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合理性,落实好总量替代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属于铅蓄电池行业。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等,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审查意见规划内容:工业区原规划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业、服装纺织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精细化工产业、循环经济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农副产品加

11、工业和现代物流产业等产业类型。因不再适宜发展化工类产业,2018年五莲县人民政府对工业区产业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将工业区东北部的精细化工、机械装备制造、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区4.622平方公里用地整合成立日照军民融合产业园,产业园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为主导,工业区其他区域仍按照原规划建设和发展。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见附件5。符合园区后续发展建议:(一)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优化规划空间布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禁止新增铅、汞、镉、铭、碑等重金属排放的项目入区建设。(三)加强工业区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做到达标排放,推

12、进清洁生产工作。加大企业废水回用力度,提高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外排量。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通道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开展区域环境监测,尽快完成园区及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五)园区拟引进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冷却用水:每月更换一次,经污水管网,排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等制度。符合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为青岛风生海水淡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13、新建高效节能海水淡化装备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属于“鼓励类”中的“十四机械34、海水淡化设备本项目行业类别、生产工艺、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均不涉及限制及淘汰类。项目现已在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详见附件3,项目已取得符合规划证明,见附件5,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厂址位于日照市五莲县城北工业园区枣庄路以北、解放路以东,占地面积约为10811m2,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该项目不在“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名单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土地文件

14、(详见附件4)和规划证明(详见附件5),参照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图得知本项目土地用途属于工业用地,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图详见附图7,五莲县城北工业区产业布局规划图,见附图10,因此,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园区枣庄路以北、解放路以东,距离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楼村(W,630m),根据五莲县洪凝街道三区三线划定分布图,见附图3,本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占用永久农田,因此,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划。3、选址合理性分析1)周围环境概况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内,项目西侧为解放路,南侧为枣庄路,东侧为日照市腾耀机械有限公司,北侧为空地。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项

15、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距离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楼村(W,630m)o2)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厂址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内,园区基础设施完善,道路、给水、通讯、电力等市政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厂区内年共需新鲜水1()11.6立方米,给水管道拟从厂区西侧解放路给水管线接入,污水管道拟由厂区西侧解放路污水管线接入,雨水汇入厂区西侧解放路雨水管网。3)用地规划和产业定位情况根据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2012-2030)(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项目位于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区。综上,项目选址是合理的。4、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项目厂址位于日

16、照市五莲县城北工业园区枣庄路以北、解放路以东,占地面积约为1081Im2,根据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TSP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的二级标准,氯化氢、氨、硫化氢、硫酸雾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燃能够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要求。根据五莲县城北工业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由表3.2-10可知,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各类监测因子均能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整体来看,TSP较原规划环评期间有升有降,但波动不大;非甲烷总燃小时均值跟

17、踪评价期间较原规划环评期间有所下降;铅较原规划环评期间略有下降;氨较原规划环评期间有所上升;苯、甲苯、二甲苯两个阶段均为未检出,因此,不做比较。从可比较的因子前后变化情况来看,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变化不大。本项目厂界周围50m没有环境保护目标,距离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楼村(W,630m)o项目固废综合利用,废水合理有效处置;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废气严格执行排放标准;项目危废严格执行相应的制度。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011ta,对园区内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可行。5、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D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

18、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一3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一览表(一)“三线L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

19、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本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园区枣庄路以北、解放路以东,不在生态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与五莲县生态保护红线关系图,见附图3。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企业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可行,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维护环境质量底线的总体目

20、标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

21、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不属于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试行)(日政办发201541号)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莲政办发201732号)中所列建设项目,不在日照市和五莲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范围内。符合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2)项目与日照市人民政府日照市三线一单更新成果(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更新成果(2022年版)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日照市“三线一单”全市总体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

22、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电解铝、煤化工、氯碱制造、农药原药及中间体制造、印染(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工艺的建设项目除外)、皮革糅制加工、鱼粉加工、再生铅、黏土制砖瓦、土法生产酸化油、土法冶炼、石棉制品制造、钢渣磁选(钢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除外)建设项目。(2)新增铅、汞、镉、铝和珅等重金属排放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符合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条件的除外)。(3)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4)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风险产品、工艺,且无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方案的建设项目。(5)新建纳入山东省禁止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的生产建设项目。(6)国家相关政策

23、明令禁止的建设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新、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范围的,应按照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实行“五个减量替代(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23号)豁免要求的除外)。(2)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做规定的建设项目除外)原则上应布局在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产业园区或符合乡镇规划的工业集聚区内,并符合产业园区或集聚区的产业发展定位要求。(9)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并执行生

24、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10)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实施负面清单管控,限制大规模城镇化工业化开发。本项目为青岛风生海水淡化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建高效节能海水淡化装备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风险工艺,因此项目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园区枣庄路以北、解放路以东,不在生态红线规划范围内,不属于“两高”项目。与日照市“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6o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气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建设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2)新建、改建、扩

25、建涉VOCs排放建设项目,要加强源头控制,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料,加强废气收集处理。(3)大气高排放区内大气污染物应执行国家或山东省排放标准要求,钢铁等行业执行超低排放标准;涉VOCs的重点行业建设项目VoCS排放控制应满足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要求: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和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措施。城镇新区建设应实现雨污分流。(2)完成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城市建成区河面无漂浮物

26、、河岸无垃圾、无违规排污口,定期维护排水管网及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3)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根据环境承载能力和周边土地消纳能力配套完善的雨污分流、粪尿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实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4)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强酸、强碱、高盐、高氟废水,不得排入市政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近岸海域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按照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土壤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指标要求,加强污染

27、源头预防。项目主要污染物为VOCS。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项目冷却用水:每月更换一次,经污水管网,排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排放废水能够满足排放标准及纳管要求。(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符合环境风险管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国家突发环境

28、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2)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3)严格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控。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地块应当结合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制定并实施安全利用方案;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区域周边原有的工业企业,应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逐步削减具

29、有土壤污染风险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农用地资源紧缺或耕地保有量不足的区域,应做好企业关闭搬迁计划和农用地土壤修复规划。(4)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对暂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对拟开发利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污染地块,实施以安全利用为目的的风险管控。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符合(1) 2025年日照市用水总量不超过7.84亿立方米;2035年日照市用水总量不超过8.46亿立方米。(2) 202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省下达

30、指标。(3)新、改、扩建项目用水和能耗指标应满足行业定额要求。(4)严格落实用地指标管控要求,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5)日照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改、扩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原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必须按要求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高污染燃料依据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要求执行。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年用水1011.6m用电12万kWa。用电、用水及能耗满足行业要求。高泽街道水环境工业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12120004空间布局约束1 .矿产资源开采应避免与生态保护红线和

31、一般生态空间冲突。2 .新、改、扩建采矿项目应符合当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本项目产品为海水淡化专用设备,不属于采矿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 .工业园区或集聚区内建设项目废水应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且间接排放废水应满足行业排放标准及纳管要求。2 .建设项目涉及喷涂工序的,应设置在密闭空间或密闭设备中,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处理。3 .进入工业园区或集聚区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基本水平。本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内,项目循环冷却水经污水管网排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生活污水由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排放废水能够满足排放标准及纳管要求。环境风险管控

32、新、改、扩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项目应与耕地,以及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一定距离。项目距离厂界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楼村(W,630m),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项目。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2 .新、改、扩建项目用水和能耗指标应满足行业定额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年用水1011.6m3,用电12万kWh/a。用电、用水满足行业要求。3)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三条建设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VOCs执行挥发

33、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符合第四条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项目能耗小,工艺简单,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生态破坏。符合第十五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符合表1-5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一览表4)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6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为新建项

34、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符合第四十四条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符合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已采取设置相关环保措施,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

35、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0符合5)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的符合性分析。表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符合性一览表重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三(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齐IJ)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

36、离+吸附等技术。项目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符合四(二)实施废气分类收集处理。优先选用冷凝、吸附再生等回收技术;难以回收的,宜选用燃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水溶性、酸碱VOCS废气宜选用多级化学吸收等处理技术。恶臭类废气还应进一步加强除臭处理。项目VOCs分类收集处理。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符合6)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8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方案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提高有机废气综合治理水平。对反应、蒸馆、抽真空、固液分离、干燥、投料、卸料、取样、物料中转等生产

37、全过程应配备废气收集和净化系统。收集的废气宜预处理与末端处理结合,并选择成熟技术及其组合工艺分类、分质处理。单一组分的高浓度废气优先采用冷凝、吸附回收等技术对废气中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对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以及其他适用的新技术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易产生恶臭影响的污水处理单元应进行密闭,收集的废气应采用化学吸收、生物过滤、焚烧及其他适用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符合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建立拟设置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

38、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7)与关于印发V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表19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指导意见项目情况符合性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本项目原料为PE,仅在加热过程中产生极少量VOCso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

39、。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车间密闭,项目PE密封于包装袋储存于原料库。符合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o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8)项目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表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符合

40、性一览表指导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项目设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处理。符合9)项目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表与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治理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实施散乱污

41、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高炉一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项目为不涉及限制类传能装备。符合重点任务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项目不建设燃煤设施。符合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

42、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10)项目与日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12项目与日照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一览表内容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第四章、持续调优结构推进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大力推进先进钢铁制造和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基地绿色发展。坚持以构建生态圈、创新链为牵引,做强做优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

43、区。提高园区绿色规划建设水平,统一规划建设各类园区电力、热气供应等设施,推进园区能量梯级利用。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做大做强环保装备制造业,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的环保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实现特色优势环保装备制造领域高端化发展。本项目位于五莲城北工业区,园区内电力、热力发展完善。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环保设备。符合第六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化重点行业VOCs全过程治理。严格执行VOCs行业和产品标准,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准确率。完善PM2.5和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探索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

44、响应的应对机制。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开展产废行业绿色设计,在生产过程充分考虑后续综合利用环节,切实从源头削减大宗固体废物。推进全市新能源利用,改善能源结构,源头削减本地传统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本项目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进行治理。项目固废收集于固废间统一外售。第八章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从严从细组织实施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尾矿库、重金属企业和化工园区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更新重点环境风险源、敏感目标、环境应急能力及环境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库。督促企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实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重大环境风险

45、企业监管提升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支持危险废物专业收集转运和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加快完善危险废物智慈管理系统,依法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围绕涉重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放清单。以电镀、铅蓄电池等行业为重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提升改造、实行特别排放限值、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行业治理措施,有效削减重金属排放量。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应急预案备案等,采取

46、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危废严格执行相应的制度要求。不属于落后产能,无重金属排放。11)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表113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一览表类别内容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一、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短板: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控制城市面源污染。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开展硫酸盐、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2021年8月底前,梳理形成全省硫酸盐与氟化物浓度较高河流(河段)清单,提升汇水范围内涉硫涉氟工业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能力。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本项目废水排入五莲北控水务有限公司三厂,不直排,不含硫酸盐、叙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本项目不属于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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