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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高级中学学生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实施新课程,实现国家对普通高中教育培养目标的要求,构建在模块教学背景下符合国家要求、具有特色、开放而有活力的学业评价体系,从而更合理、更全面、更准确地评价学生的课程学习状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作为我校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从高中2006级开始执行。一、关于档案成绩学生的成绩档案记录学生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各学科各模块(包括各必修模块以及学生选修的各模块)的学业成绩,包括分数、绩点学分、学分、评语等。目前,学生的档案成绩主要具有以下意义:1、有关学生的各级各类评优均有一定的成绩要求,达不到相关成绩标准,则失去受评资格。2、累计学分达不到144个者不能毕业,
2、学校将不给办理毕业证书(经回校补考达及格标准可发给其毕业证书)。没有毕业证书对升学、就业、出国等会造成实质性影响。教导处、政教处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为学生建立学业成绩档案,并在有需求时按照档案成绩记录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成绩证明。因此,要求全体教师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学生自评、学习小组学生互评等学科学习评价,如实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表现(包括出勤、课堂表现、作业等),并予公布;撰写学生学科学习评语;同时严格模块考试管理,给学生课程学习评价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要求全体学生好好把握自己的在校学习生活,充分认识学业成绩评价的意义,以积极主动、刻苦努力的学习来提高自己的学业成绩。二、
3、关于课程类别根据教学组织及评价方式的差异,学校课程分为考试课程与考核课程(含特种考核科目)。考试课程为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四个学习领域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考核课程为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三个学习领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科目。特种考核科目为综合实践活动领域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科目,考核办法单列另定。三、关于模块学习评价模块是最基础的、完整的学习单元,所以学业评价以模块为主要背景。为了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引导、激励、甄别等多重价值,各学科都要以“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指南
4、,在模块学习评价中尽可能体现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多种评价主体相结合、课程三维目标内容相结合、共性标准与个性差异相结合的基本精神。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学校对于学生课程模块学习的评价主要包括模块学习过程评价和模块学习终结性测试。(一)模块学习过程性评价1、模块学习过程性评价的内容与方式模块学习过程性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学生的平时学习状况。考试课程的模块学习过程性评价内容包括出勤记录、学习表现评价、作业评价、平时测验等四项;考核课程则为出勤记录、学习表现评价两项。(1)出勤记录:暂时由任课教师完成输入。(以后可考虑由校园网自动完成(学生在每次课的上课地点用校园“一卡通”刷卡考勤)(2)课堂表现评
5、价:学习表现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态度(自觉性、主动性)、在小组学习中的参与情况(合作性)、思维的积极程度(活跃性)以及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情况(水平性)等智力与非智力因素。其中每节课的初始化分数为10分,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适当给出相应的分数。评价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及时上网登录评价结果。(3)作业评价:作业评价主要由任课教师根据作业安排及评分标准来评定(部分可安排学生参与评定)。根据作业的次数、内容、类型、质量要求、完成情况进行评分。每次作业初始化分数为10分,没完成作业为0分,其他情况由教师根据作业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登录到网上。(4)平时测验:此项内容包括平时的测验、单元测验等,根据
6、学生实际分数登录到系统上,系统根据测验次数、成绩按满分10分进行折合。2、模块学习过程分评分标准:I、考试科目(1)出勤:满分10分,填是否出勤,没出勤按没出勤次数占总学时数的权重扣除相应的分数。(2)学习表现:满分10分,系统初始化分数为10分,每节课根据学生表现记录一次。(3)作业:满分10分,系统初始化分数为10分,最低分数可以为0分,每次作业评价后按实际得分记录一次。(4)平时测验:满分10分,按实际分数进行登录。II、考核科目(1)出勤:满勤30分,系统初始化分数为30分,填是否出勤,没出勤按没出勤次数占总学时数的权重扣除相应的分数。(2)学习表现:满分50分,系统初始化分数为50分
7、,为了公正、公开、公平,考核科目教师要制定出课堂表现评分标准,按标准评分。3、实施要求教师应在评价后48小时内将评价结果登录到校园网上。校园网将自动记录、汇总教师上网登记情况。学生、家长、导师等人可随时上网查看记录,如有异议可向有关记录人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一)模块学习终结性评价根据课程类别的不同,模块学习终结性评价分为考试(考试课程)和考核(考核课程)两种。各学科在进行模块教学前应编制模块学习终结性评价方案并向学生公布,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a.考试(考核)目标:依据学科课程标准编制模块考试的目标要求b.考试(考核)方式:笔试、实验操作、专题答辩、听力口语、专题作业、成果展示、操作技能测试
8、等C.内容及说明:试题细目、试题题型、类型比例、难度要求等,可用例题加以说明,或就操作程序及技能要求等进行说明模块学习终结性评价采用百分制。考试课程在模块教学完成后进行模块考试,模块考试是一种水平性考试,考试试题内容应充分体现模块教学目标的要求(学什么考什么),既能较全面考查学生各种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又能考查学生深层次的思维和创新能力。逐步发展开放性试题,减少选择、判断题,以平均分控制在78分+3为宜。模块考试每学段举行一次正考,一次补考。考核课程可在模块教学中分阶段进行。模块学习终结性评价由不同的学科管理主体分别组织,包括组织命题、考务安排、阅卷评分、上网登录等。四、关于成绩记录按照学生档
9、案的表格栏目的要求,学生学业成绩档案登记其所修课程的模块成绩及获得的相应学分等。1、模块成绩考试学科的模块综合分(100分)=模块学习过程分(40分)+模块考试分(100分)X60%模块学习过程分(40分)=出勤分(10分)+学习表现分(10分)+作业分(10分)+平时测验分(10分)考核学科的模块综合分(100分)=模块学习过程分(80分)+模块考核分(100分)20%模块学习过程分(80分)=出勤分(30分)+学习表现分(50分)模块考试分记录正考或补考得分较高的那一次。考试作弊者,其作弊科目记零分,学校将不予提供补考机会。模块成绩以绩点学分呈现,以学科为单位对所有参加该模块学习、考试者按
10、模块综合分排序,对应排序位置给出模块综合等级,需要时可根据此位置转化为分数。2.学分学分是对学生课程修习完成状况的描述。学生模块成绩合格,则获得相应的模块学分。一般而言,学生每修完36课时左右的课程,且模块成绩等级达到“及格”或以上,则可获得2个学分,否则不能获得学分;每修完18课时左右的课程,模块成绩“及格”或以上,则可获得1个学分,否则不能获得学分。学生必须达到规定的学分总数,方可毕业。学校同时采用同学段学分总量和学分积点量作为评价学生课程修习完成差异性的一个指标。学分由学校认定。根据不同学习领域及科目的特点,由教学管理主体依据相应的认定条件与程序来认定学生的学分。下列情况不能获得学分:a
11、.课程(模块)考试考核不合格;b.未经学校批准,修习时间低于课程标准要求修习学时的4/5;c.考试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3、关于成绩等级根据我校学生素质的实际情况,有关模块成绩的等级划分列表如下:4、学业报告每学段结束前,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生学业情况,上校园网撰写学科评语;每学期结束前,导师应撰写综合评语。学段结束后网络将处理有关学生学业成绩的各类数据,生成学生学业报告单,包括每个学段的以及累计的报告单。学生可上网下载打印。五、关于补考、重修与免修1、补考科目:考试课程与考核课程的所有学科。2、补考形式:与正考形式相同。3、补考命题:考试课程的命题要求与模块考试正考命题要求完全相同,即
12、题型一致,覆盖的知识面范围一致,运用知识的能力要求一致,但绝非简单重复,以保证补考成绩与正考成绩具有可比性和同等效力。考核课程的补考由相关学科教师提出方案,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4、补考时间:考试课程的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正考后第三个周周末举行。考核课程需根据情况,在经过补修或重修后进行。5、补考申请:考试课程的模块考试公布成绩后至补考周的周一,对自己的成绩不满意的学生均可上网向教学处申请补考;对补考成绩仍不满意者,还可在下一学年相应学段补考申请日前申请参加补考。考核课程需补考者,可向学科主管部门申请。6、补考组织: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导处组织,补考申请截止后,由教学处编排考场(原则上同一学科的补考同时进行)。考核课程的补考根据学科管理主体的不同由教导处、政教处分别组织。7、重修:学生经补考后,学段成绩仍不及格(不能获得学分)者,可以申请重修,并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修习后(一般安排在假期集中排课修习)再补考。8、免修:考试课程和技术领域的课程,允许学生免修,但必须提出明确而足够的免修理由,并保证遵守有关纪律;学段结束时参加学段考试或考核,且成绩达优秀线(85)以上;其免修科目的学段成绩记为8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