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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蛟河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再创新辉煌的重要窗口期、战略机遇期、黄金发展期。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据吉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吉政办发(2022)18号)、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吉林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2、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领治、居民自治、服务善治、平安法治、文化德治、社会共治,紧紧围绕吉林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基层治理的工作部署,蛟河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对基层治理提出的工作要求,坚持分类指导,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提高城乡社区治理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强化城乡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实现新时代蛟河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明显改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
3、丰富,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不平断提高;社区吸纳就业承载能力明显增强,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融合,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三、重点任务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七大提升行动”,加快完善党建引领服务格局,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一)城乡社区党建引领能力提升行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组织牵头、驻镇(街道)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
4、系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建引领机制。健全以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驻镇(街道)单位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强化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做好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工作。强化基层党建能力。乡镇(街道)党组织和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领导,健全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和利益相关方议事协商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对辖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形成党建引领、权责清晰、多方联动、群众满意的物业管理服务格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5、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多元参与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突出政府主体地位。健全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突出自治组织参与。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服务需求。突出市场主体参与。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多措并举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城乡社区服务供
6、给能力提升行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村增设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下设综合事务服务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急及公共卫生服务委员会、环境和物业监督指导委员会、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便民服务发展委员会。增强托幼能力。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托育机构。增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关爱保护,提升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水平。增强养老能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健全居家、社区、机构、互助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帮扶能力。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供给,完善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机制,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
7、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增强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和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建设,逐步实现医保政务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增强就业服务能力。设立就业创业空间,推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线下向线上拓展,健全部门间就业信息共享,推广应用吉林就业创业网站、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增强社区教育能力。鼓励各类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面向社区居民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加快数字农家书屋、社区阅读空间、文体活动室、村史室等设施建设,推动社区健身广场和足球、篮球等户外运动场地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村(社区)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推动物流
8、配送、快递、资源回收商业网点辐射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增强社区自我服务能力。整合低效商业网点,推进规范化、连锁化、品牌化商业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社区菜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强化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支持社区依托空闲场所,搭建“线上代购+线下大集+定向服务”平台,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提供便利。增强物业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局、市金融办、市供销合作社、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残联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9、)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城乡社区平安建设能力提升行动。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全面实施“一网格一辅警”工程,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化解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深化应急建设。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力量配备、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有序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深化心理疏导服务。支持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组织开展心理服务,加强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10、浓厚中华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氛围。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建设,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矛盾联调的工作机制,做好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委政法委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城乡社区服务效能提升行动。优化城乡社区布局。编制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城乡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选址布局,优先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需要。通过新建、政策还迁、置换、租赁等方式,统筹解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
11、米,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单体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建设智能快件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的配套设施。合理规划农村群众举办红白喜事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农村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服务功能。坚持社区服务区域最大化(80%以上)、行政区域最小化、服务功能最优化,全面取消村(社区)干部独立办公室,最大限度压缩办公面积,释放居民活动空间。坚持一室多用、交叉使用、错时使用,调整优化活动场所功能,提高使用效益。涉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的地区要实现安置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全达标。落实政府投
12、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优化服务机制。实行“全科”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日常动态保持2-3人办理公共服务,其他人员落实“一日两巡,月全覆盖”的网格化全科服务。实施法律、卫健、体育、文化、旅游、应急、安全、就业、社保、医保等服务进社区工程,每年到社区开展2次以上活动。优化服务评价机制。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履职承诺和述职制度,深化群众自治实践,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局、市医保局、市政教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3、)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并有效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实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数量和种类,打造窗口受理、网上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的多样化服务格局。鼓励多方参与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移动应用服务建设,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和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社区服务有机结合的推进路径。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
14、运用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社区养老、社区家政、社区医疗、社区消防等安保服务和社区物业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强化社区治安技防能力。(市政数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城乡社区人才队伍能力提升行动。配强队伍。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方式,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级初审、乡级预审、县级联审机制,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健全“三长”队伍。落实城市社区“一格三长”制度,开展“三长”
15、年度评选活动,选树“三长”先进典型。全面推行“网格长+村民代表”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建立健全以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以及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户代表为主体的网格组织联络体系,推进村民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落实待遇。将社区专职成员全部转入“社工岗”管理,健全以“社工岗”为主体、公益性岗位等为补充的社区服务队伍。全面建立“社工岗”人员“三岗十八级”等级薪酬绩效制度和“五险一金”、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并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加强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每年至少对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其他人员每2年至少培训一
16、次,增加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项目引导、选派专业团队、与高校合作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实训基地等方式,培养督导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市委组织部、市民族宗教局、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将方案主要任务指标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各乡镇(街道)要强化主体责任,要依照本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制定落实方案,统筹推进,做好具体落实工作。要建立健全组织、民政部门牵头的推进机制,各部门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
17、,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二)强化政策保障。切实保障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保障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社区服务,引导社会资金向社区建设领域投入,鼓励社区兴办经济实体,增强社区“自我”造血功能,使村(社区)有钱为民办事,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三)推动减负增效。建立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网格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职责准入机制,各职能部门不得擅自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给村(社区)承担,对村(社区)协助职能部门的工作事项严格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规范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健全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四)强化监测评估。建立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考核督促制度,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将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纳入本地年度工作要点和对下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部署、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发挥各级城乡社区治理协调机构(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形成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跟踪监测,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