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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制度1、急诊病历(包括留观病历)书写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及时、准确、字迹清楚,不得涂改。病例样式采用河南省卫生厅规定的急诊内科及急诊外科格式。2、急诊病历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书写每项医嘱,治疗以及病程记录时间均要具体到分钟。3、体格检查部位既要全面仔细,又要重点突出,并及时记录。大致包括:(1)要有全身一般状况及生命体征的记录。(2)心律不齐病人应至少听一分钟心率后再记录。(3)疑脑部病变时,应有神志、呼吸、瞳孔、颈项反射等记录。(4)心、肺、腹部、生命体征等,应写具体数据或内容,不能以“正常”代替。(5)中毒病人要写明服毒时间、毒物名称及剂量,来院时间,以及神志、瞳孔、心、肺体征等。(6)急腹症病人要记录腹痛时间、性质、有无包块及腹膜刺激征等情况。(7)女性腹痛病人要有月经史记录,必要时请妇产科会诊。4、请求他科会诊,应将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会诊上填写意见。5、留观24小时以上的必须按照规范的住院病历书写,记录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同时做好护理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留观不足24小时按照留观24小时病例书写,包括医嘱、治疗经过、出院时情况,同样登记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