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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为加强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力度,充分调动专业人才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各类专业人才对企业的归属感,建立健全专业人才业务考核制度,及时选拔、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青年专家,鼓励专业人才积极向上做出新贡献,为公司的振兴和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2、专业人才系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员工及经过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社会企事业单位正式考评获得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高技能人员)。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各项工作。2、主要管理职责1
2、. 1、人力资源部是专业人才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专业人才的归口管理。在专业人才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专业人才管理的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业人才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执行办法;负责专业人才的培养、调动、考核、晋升、奖惩等日常管理;指导和监督所属各单位(项目部)的专业人才管理工作。1.2、 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在专业人才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公司的有关专业人才管理的制度、办法,协助人力资源部对本单位(项目部)专业人才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专业人才工作的情况。日常业务由公司委派的劳资合同管理员负责。3、引入专业人才渠道公司引进专业人才主要渠道:接收大
3、中专毕业生、招录紧缺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等。2. 1、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是公司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渠道。3.1.1, 每年10月份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公司实际,编制次年度大中专毕业生需求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3.1.2, 在集团公司统一组织下落实公司的招聘计划。因需调整招聘计划时,由公司上报调整计划,待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3.1.3.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按公司规定报到时间,持集团公司录用介绍信报到。非应届毕业生应由公司上报员工录用审批表,待集团公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3.1.4.新进入企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3.1.5.见习结束后,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实行定职定级;大专及以
4、下学历毕业生,参加专业任职资格的评审或通过社会考试取得任职资格。3.1.6,毕业生见习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见习生管理办法执行。3.2,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招录紧缺的高级管理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招录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3.3、公司对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如下优惠待遇(不含在职进修取得同等学历者):、购房时提供住房公积金补贴100OO元。(2)、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2000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3)、最低工资收入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月应发收入不低于3500元,硕士研究生月应发收入不
5、低于3000元。3.4、可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骨干和特殊岗位的紧缺人才,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主管领导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调入。3.5,引入集团公司内部专业人才时,公司人力资源部将积极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引进集团公司外部专业人才时,由公司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员工录用审批表,审核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4、稳定专业人才队伍4.1、在项目部实行“三级工程师”负责制,即项目总工程师、工程部长和专业负责工程师负责制。4.1.E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特岗津贴月支付标准为:项目总工300元、工程部长200元、专业负责工程师150元(包括:工区技术主管、隧道专业工程师、路基专业
6、工程师、桥梁专业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安质部部长,其他专业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在支付范围内)。4. 4.1.2.岗位以公司人力资源部命令为准。特殊岗位津贴按出勤天数支付,由项目部填报特殊岗位津贴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5. 1.3、对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技术责任事故或影响项目施工者,项目经理有权停止支付,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何时恢复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决定。5.2、 在项目部担任技术主管三年以上,经考核能够胜任现岗位工作,可逐步解决调爱问题。解决调爱问题前,必须与公司签订为期五年含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时间为两年。5.3、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结合个人意愿,制订因人
7、而异的职业生涯规划,逐步推行专业人才职业生涯管理。5.4、 建立和完善企业后备人才库,加强对后备专业人才的日常管理与培养。将基本素质较好,懂技术、会管理、有发展前途的后备人才及时选拔到技术主管、项目总工和项目副经理岗位上锻炼、培养。5.5、 鼓励员工参加以不脱产学习为主的成人学历教育;推荐工作表现突出,有发展潜力的本科毕业生参加由集团公司组织的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学历教育。4. 6、项目部无权擅自将专业人才解聘或内部下岗(待工、待岗),确实需解聘下岗的,必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解聘下岗手续。4.7、 鼓励参加注册类执业资格考试,包括: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
8、、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按员工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给予奖励。4.8、 对专业人才实行定期常规体检。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每两年体检一次。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提供名单,公司防疫站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承担费用。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聘任5. 1、公司组建工程、政工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财经统、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工程、政工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工程、政工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和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向
9、集团公司职改办推荐。5.7、 K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考核、评定、推荐工作。5.7.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上级的有关职评政策、审批程序和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任意放宽条件,在评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要追究当事人责任。5.1.3、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根据陕西省职改条例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考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5.2、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10、。5.3、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下发本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转发上级评委会的任职资格通知,办理技术职称证书。5.4、公司对通过社会考试取得各系列初级任职资格的员工比照评审条件办理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手续,方可予以聘任;中级任职资格须上报集团公司职改办审批,下发任职资格通知后,方可予以聘任。5.5、 各单位(部门)按照定编及岗位任职要求,以聘任申请书形式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权限办理技术职务聘任。5.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聘任按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的文件规定执行。6、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和聘任公司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高技能人才考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
11、的制定及考评、聘任工作。日常业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严格按照铁五劳2004202号文执行。7、考核及考核结果的使用7.1、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7.2、专业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公司成立由总工程师、行政领导、纪检人员和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人员参加的考核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安排部署公司专业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审查考核结论;总体控制各档次等级比例;受理专业人才考核中的申诉。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成立以项目总工为组长,由劳资员、专业人才参加,由3-5人组成的专业人才年度考核小组。7.3、 公司各级专业人才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7
12、. 3.E各单位(项目部)正副职由公司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公司总经理汇报。8. 3.2,各单位(项目部)一般员工由各单位负责人和劳资员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进行抽查考核。9. 3.3、公司本部副科职以下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签属考核意见。7.4、 各单位(项目部)按照考核权限组织考核,考核资料和结果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存档。7.4.1、 每年一季度进行上一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实施。填写专业人才年度考核表,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7. 4.2、高技能人才实行定期考核,聘期内考核不
13、少于两次。考核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按铁五劳2004202号文执行。7.5、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7.6、 考核结果由各单位(项目部)采用适当形式公开,接受监督。7.7、 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工资待遇、职务晋升、奖罚挂钩。7.8、 7.1,专业技术人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解除现聘专业职务,在现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内不支付岗位工资。7.7.2.试用期结束后,根据试用情况,进行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能够胜任原岗位工作者,可继续留用;不能够胜任原岗位工
14、作者,实行内部待岗或解除劳动合同。7.7.3.高技能人才经考核不合格者解聘其所任职务。7.7.4、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次年度任职资格评审或高技能人才考评。8、专业人才培训8.1、公司对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岗前培训I,培训内容应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岗位的应知应会等。8.L1、大中专毕业生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策划、实施。8.1.2,加强见习期管理,所属各单位(项目部)指定指导老师,制订见习计划,分阶段指导见习工作。8. 8.1.3.制订因人而异的职业生涯规划,并纳入员工职业生涯管理。9. 1.4、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学历培训人员报到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公司可认定学历。
15、9.2, 专业人才的业务技术、技能学习,最主要途经的是在职提高,边干边学。组织公司专家队伍深入现场进行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指导和交流。积极推荐技术骨干参加技术讲座及学术报告、参观实习等。8. 3、支持和鼓励专业人才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函授教育,不断提高个人的知识水平和学历层次。8.4、 在职研究生和其他专业技术进修培训,必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员工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经公司综合平衡审定后组织实施。8.5、 建立专业人才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把专业人才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使用、评比、聘任、晋升的必要条件。8.6、 业人才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9、加强专家队伍建设9. 1、
16、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是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路内科学技术前沿水平的专业技术、技能骨干(尤其是青年专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家队伍,提高全公司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水平。9.4、 专家队伍主要指:经国家、部(省)级、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级等批准选拔的各类专业人才,包括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司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具有副高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等。9. 3、专家队伍建设应坚持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配置,德才兼备,代表公司最先进技术水平的原则。9.4、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技术专家、技术骨干的选拔组织工作。凡涉及专家及技术骨干的工作
17、调动、奖惩和健康等重大变化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告。9.5、 加强对专家梯队建设的管理。公司应做好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优先安排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参加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习,业务进修、专家讲座、学术交流活动,以及参加重点工程、重点科研项目工作。9.6、 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带头作用。公司内重大工程、科研、设计及管理等项目和课题,要充分征求专家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支持开展科研、技术开发活动,逐步形成以专家为中心的技术梯队。9.7、 建立的优秀人才库。推荐参加集团公司及省(部)、总公司青年科技拔尖人才、有突出贡献专家和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的选拔、培
18、养、评选人选必须从优秀人才库中产生。9. 8、公司每年对有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拔尖人才评选奖励一次。详见青年科技拔尖人才专项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10、信息管理10. 1、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的规划、方案制订、信息的维护。10.2、 由专职人员负责人力资源信息工作,并保持信息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10.3、 信息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练使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信息要及时更新维护。10.4、 要确保人力资源信息的安全,注意保密,加强安全保密教育,对于弄虚作假,外泄、损坏信息的行为要严肃处理。11、附则11. h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发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11.2、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11.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