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查重系统与舆情监测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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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院查重系统与舆情监测项目磋商文件(线上电子交易)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查重系统与舆情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O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编号:HMC202306261262 .项目名称:查重系统与舆情监测项目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 .预算金额:标项一:76000元;标项二:68000元;5 .最高限价(如有):标项一:76000元;标项二:68000元;

2、6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一:1年,服务期自服务交付后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合格次日期开始计;标项二:1年7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8 .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重系统1项详见采购需求否二浙江省医学科教行业互联网舆情监测1项详见采购需求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标项二

3、: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7日至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

4、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O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O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4:0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08月21日14:0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

5、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6、-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

7、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适用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适用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不适用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标项一:标项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

8、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木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资格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履约保证金。付款方

9、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履约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60%。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服务时间标项一:1年,服务期自服务交付后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合格次日期开始计。标项二:1年。服务地点标项一、标项二:黄龙科教中心1707室。质保期标项一:1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标项二:3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四、技术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10、规范:如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执行最新标准、规范。标项一: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重系统(一)项目背景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的需求和部署,在前一年已使用的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重系统基础上新增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项目查重工作。在原来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重算法的基础上,新增中医药管理局项目查重算法,新增中医药管理局项目申报书格式校验算法,新增中医药管理局项目比对模型、建设历史项目比对库、配合中医药管理局接入项目申报平台,实现查重结果实时反馈。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查重要完成上一年度已立项全部课题的文本解析,提取语义关键词提取,建立2023年项目比对

11、库,对当年新申报医药卫生项目格式再处理,新项目的比对计量标准的参数调试,完成量化入库和比对的新功能模块开发,自定义设置重复率的百分比,配合医药卫生课题项目申报平台调整数据接口,并完成各申报单位通过接口提供的全省各级约8000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的格式检测、实现申报项目后实时产生报告出具功能的模块开发,反馈比对结果,与历年项目库和当年项目库的查重及报告出具。结合新增的中医药管理局项目查重优化统计功能。(二)服务承诺1 .项目中使用的软件安装到杭州医学院本地环境,并和学校相关系统进行对接,2 .服务期自服务交付后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合格次日期开始计。3 .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对因服务本身的缺陷造成的一起

12、质量问题,提供更换和维护服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三)验收标准1.系统运行性能:系统在7个工作日内,部署完成并正常运行。2 .比对库验收:严格按照省医药卫生、中医药管理局查重要求建设项目比对库,比对库追溯时间为2016年。比对库数据入库标准为历年已经立项的课题可行性报告。3 .查重功能验收:按照查重比对反馈结果时效性要求,做到实时比对,最慢不超过可行性报告上传时间的24小时出比对结果。查重报告按照可行性报告个部分内容分项出重复率和总重复率。4 .系统实现互联互通,要求与省医药卫生项目申报平台、中医药管理局项目申报平台,实现申报查重一体化。标项二:浙江省医学科教行业互联网舆情监测(一)

13、服务要求:1 .实时预警:实时扫描全国性、行业性和区域性重点网站,通过系统过滤、人工甄别等手段,及时获取关注的热点信息、敏感信息和倾向性信息以及全省医学科研及医学继续教育行业以及医学论文撤稿、学术黑名单、科研伦理、预警期刊等学术诚信相关的全网(公开媒体)舆情信息监测及推送预警。服务形式:(I)系统数据预警:提供舆情Web客户端、桌面客户端和手机客户端软件供用户随时随地查看舆情数据,接收舆情预警。系统提供全年24小时不间断采集。(2)人工数据预警:通过人工甄别为用户实时提供最重要的预警信息。预警方式有:Web客户端、桌面客户端、手机客户端、微信、钉钉等。约定服务时间365*16小时,服务时间为:

14、7:30-23:30o(3)舆情账号,提供登陆账号10个,供用户查询舆情数据,并接收预警信息。(4)系统数据保存有效期为3年。保存时间自正式提供数据服务之日起计算。(5)监测范围:论坛,全国范围内配置30000多个论坛。如,天涯论坛、163论坛、新浪论坛、东方热线、杭州19楼等本地论坛。微博,配置100万个重要微博。各类官方微博、各行业大V、木地重要微博。新闻,配置20000个新闻站点。如新浪新闻、网易新闻等。博客,配置新浪博客、网易、腾讯、搜狐等多个主流博客。纸媒,配置浙江在线、浙江日报、钱江晚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等500多家。境外媒体,境外站点700多个。如BBC中文

15、网、路透社、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等。公关微信账号,10万个微信公众账号。APP新闻,百度新闻、浙江新闻、今日头条、搜狐新闻、新浪新闻。问答,百度知道、知乎、问我等。视频,腾讯视频、优酷、1818黄金眼、搜狐视频、抖音、西瓜视频。(6)定期提供关键词更新、专题重置等系统服务,关键词、专题事件。2 .危机监测突发危机事件的舆情预警、研判和综合分析。重要时间节点、重要舆情事件的网络信息动态严密监测。作为危机事件处置的辅助决策工具,做到严密监测、及时反馈、深度总结,以有效提高政府主管部门的危机管理和危机应对能力。服务形式:在双方协商的指定时间段内实行严密的实时监测,及时推送预警,研判及配合事件处置。及

16、时提供事件分析报告,分析舆情阶段性走势和处置措施,提升本单位对相关舆情的应对能力。3 .分析服务针对浙江省医学科教行业以及杭州医学院相关的事件、指定领域和日常舆情事件提供多种形式的网络舆情分析报告,报告内容由网络舆情分析师对舆情热点进行筛选,然后对相关话题的网民言论进行梳理和深度加工,在此基础上作出分析研判。分析维度包括舆情概要、舆情热点、事件分析、事件时间节点轴图、媒体关注度、舆论主要关注点、网友观点以及舆情应对分析和建议等。通过舆情分析,为主管部门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季度报:每季度1-2份。根据实际需要,可酌情增加指定范围或指定单位季度报,当季指定主题或整体舆情走势及重要舆情事件的分析,提

17、供参考性建议。半年报:每半年1-2份。据实际需要,可酌情增加指定范围或指定单位半年报),半年期指定主题或重要舆情事件、整体舆情走势的分析,提供参考性建议。半年报时间点和形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年报:每年1-2份。根据实际需要,可酌情增加指定单位年报,指定主题、重要舆情事件或整体舆情走势的分析,提供参考性建议。年报时间点和形式由双方协商确定。简报:针对某一事件某个节点之间的数据汇总和网民观点。事件性报告或专题报告:浙江省医学科教行业以及杭州医学院的某一事件或某一专题的深入分析。报告时间点和形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数量:合同服务期间不少于20份。(二)服务承诺采购人如有临时紧急需求,供应商需及时响应,并配

18、备客服一名,对接临时工作需求。(三)验收标准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开通指定的账号,账号数量10个;每天实时更新数据,信息采集过程做到精准性、及时性、安全性;每日舆情信息推送时间:系统24小时,人工7:30-23:30o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杭州医学院查重系统与舆情监测项目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三)竞争性磋商委托 1.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

19、(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Ol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3.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四)磋商费用1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 .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

20、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五)磋商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七)转包与分包L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八)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

21、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s“中国政府采购网”(W);(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

22、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十)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十一)磋商报价1 .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2 .本次磋商采用人民币报价;

23、3 .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十二)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十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十四)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十五)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

24、0日内。一、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适用范围本嵯商文件适用于杭州医学院查重系统与舆情监测项目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采购人”系指杭州医学院;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 .“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系指

25、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6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交易)方式进

26、行。(四)竞争性磋商委托 1.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Ol月(含)以后任意一月); 3.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五)磋商费用1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 .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 .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

27、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05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收取5 .磋商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响应。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

28、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29、答或的,可以在答史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

30、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

31、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 .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修缮、装修

32、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 .支繇俄创新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4 .支持中小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

33、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34、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三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

35、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36、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 .采购邀请2 .采购需求3 .供应商须知4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 .拟签订的合

37、同文本6 .响应文件格式7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 .

38、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供应商己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3 .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文件为准。4 .磋商文件的澄清、答更、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

39、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二)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5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写全称。6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加盖

40、公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名。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 .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一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备注:(三)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A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

41、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标项、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A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Ad.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

42、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3 .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

43、(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磋商报价1 .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2 .本次磋商采用人民币报价;3 .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

44、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四、响应无效的情形未响应磋商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响应无效。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4)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括整体、联合体、分包形式),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

45、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响应函、授权委托书;(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5)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

46、的其他无效情形。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2)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特别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五、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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