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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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强化学校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常态化开展、长效化落实,根据中央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XX市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的实施意见(X法办发(2023)X号)以及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引领,坚持多方联动,坚持精准施策,构建法治副校长制度贯通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的法治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效能,着

2、力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保护学生权益、治理校园霸凌、预防学生犯罪、参与安全管理、推动依法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以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到2023年3月底,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不含教学点)、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通过23年努力,逐步向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等延伸,形成机制健全、常态运行、保障有力、考评科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努力把法治副校长制度打造成XX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要抓手,把法治副校长队伍打造成推动学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撑,打造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力量,打造成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3、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有力支持学校工作、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品牌。二、规范选聘条件程序(一)细化选聘条件。法治副校长经县教育局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可以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派出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也可以从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员中产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2.具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从事法治工作三年以上;3,身心健康,热心教育工作,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特点,关心学生健康成长;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5.具有

4、较强的奉献精神,热心法治副校长事业。符合上述条件,65周岁以下退休人员经聘用学校审核也可以担任法治副校长。(二)加强人才储备。县教育局负责全面统筹管理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本辖区中小学校总数150%的目标,提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建设需求,向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派出单位分配法治副校长需求名额,并保持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动态调整。县司法局牵头,县教育局配合,组建各级青少年普法讲师团。(三)严格聘任程序。县教育局综合考虑辖区学校需求和工作便利,制定聘任计划,从法治副校长人员库统一选聘,形成初步名单,征询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派出单位意见,确定聘任人

5、选,印发聘任通知。学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选聘县教育局特定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需要提前报县教育局征询派出机关意见。学校根据聘任通知,为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发放聘书,聘期一般截至“八五”普法结束,期满后可以续聘。已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或者不能继续履职的,各派出单位及时反馈县教育局;因履职不力等原因被解聘的,县教育局及时向派出单位反馈,并会同相关单位在30日内重新推荐或者委派。(四)做好任职培训。县教育局牵头制定法治副校长培训方案和计划,并纳入教师、校长培训规划,安排经费对法治副校长开展培训,鼓励开展跨区域培训学习,提升法治副校长履职能力。根据工作需要联合县法院、检

6、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派出单位开展任职前培训,培训主要强化政治理论、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教育法律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法治副校长任职前培训不少于8学时。强化任职期间培训,县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履职培训,各派出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可以推荐、选配相关领域实务专家、学者及律师授课,支持保障法治副校长培训。(五)引导合理布局。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教育局优先为偏远地区、农村地区等薄弱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各教学点可根据实际配备法治副校长。鼓励全县组建法治副校长工作团队,服务区域内学

7、校。三、明晰工作职责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等工作,根据实际,可以依托第三方服务、律师、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开展法治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参与制定学校法治教育计划,讲好开学“法治第一课”,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特点,每年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指导、帮助道德与法治等课程教师开展法治教育。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成

8、员、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学者或法律工作者开展专题讲座,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二)保护学生权益。参与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制度的制定、执行,参加学生保护委员会、学生欺凌治理等组织,指导、监督学校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落实各类制度,对体罚学生等行为进行监督、制止,督促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对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或协调相关单位、机构提供情绪压力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学校加强预防犯罪教育、警示教育,每学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不良行为学生管理教育台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

9、会同相关部门、机构、学校、家长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教。对容易诱发未成年学生犯罪的场所、人员,及时通过下发司法建议、提醒告知等方式督促整改纠正。(四)参与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协调推动建立学校安全区域制度,协助学校健全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置机制,主持或者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调解协商,指导学校依法处理安全事故纠纷,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五)协助教育惩戒。协助各级学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按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予以训诫。根据学校实际和需要,参与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辅导、矫治。(六)指导依法治理。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校规校纪、

10、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参与校规校纪制定、审核、执行全过程。协助处理学校涉法涉诉案件,协调处理和化解涉校涉生矛盾和纠纷,参与处理师生申诉,制止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七)推动家校联动。根据需要参加班会、家长会、家访,指导学校通过家长会等开展法治课堂(讲座)每学期不少于1次,引导家长参与法治教育,做好家庭教育;协助学校加强与村居(社区)、家长及社会服务机构联系,对发现的监护缺失、生活困难、遭受虐待等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置。(八)深化法治实践。参与“法律进学校”、主题班会、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协助学校强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开展“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法治讲

11、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法治实践活动。指导学校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体验式、沉浸式普法教育,促进以文化人、以文树人、以法育人。参与假期组织开展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协助学校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场馆等阵地,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结合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让学生们在参观展板、雕塑、文化墙、法治文化室、模拟现场的同时通过视频展示、宣讲员讲解等充分了解法律知识,深刻体会法律权威。(九)优化校园环境。参与周边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应急等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相关执法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校园周边治安动向,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供相应线索

12、,提出科学合理的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意见,为学校教育教学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十)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四、完善制度机制(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教育局牵头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县教育局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协调、聘任管理、学习培训等制度,牵头建立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机制。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对发现涉及未成年学生的苗头性、倾向性线索问题,通过部门联动、上下联动机制,及时反馈县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加强工作衔接,

13、促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有序开展。(三)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法治副校长办公室,选配35名教师,参与、配合法治副校长日常工作,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法治副校长基本情况、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及时通知法治副校长参加履职相关的会议和活动;设置法治副校长信箱,畅通师生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法治副校长利用信息化手段参与学校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有办公场所、有工作队伍、有岗位职责、有工作台账。(四)建立备案报告机制。教育系统建立法治副校长聘任人员台账,并及时更新、反馈派出机关,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县教育局要强化动态管理,确保情况明、底数清、工作实,将法治副校长及年度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于

14、每年11月20日前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教育局。(五)建立工作保障机制。县教育局和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派出单位细化措施,保障法治副校长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条件,鼓励、支持其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便利。各派出单位按照国家差旅费补助标准,报销相关费用。各学校将法治副校长履职纳入整体教育教学规划,定期收集反馈师生、家长法律服务需求,全力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各聘任学校负责法治副校长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并将结果报送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反馈派出机关。强化正面激励,各派出单位将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县教育局将落实

15、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纳入考核,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副校长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作为教育教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每两年会同县人社局、县司法局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解聘。县司法局将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重要方面,纳入年度法治XX建设、平安XX建设法治督察范畴。在“八五”普法考核验收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作为普法工作评先选优重要参考。县人大办将法治副校长制度和相关法规落实情况纳入人大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范围。五、加强组织领导(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法治社会建设基础性工程来抓,作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和培养社会主义现

16、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法治副校长制度全面推行、落地见效。(二)形成工作合力。县教育局要将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相关派出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主动配合支持,强化协调联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先进做法、特色亮点,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发现培育示范亮点,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促进法治

17、副校长制度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学校法治教育步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凝聚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共识和力量。学校从其他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聘任校外法治辅导员的,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附件:XX县法治副校长岗位职责附件:XX县法治副校长岗位职责一、参与制定学校法治教育规划或计划,指导法治教师开展工作。二、协助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权益保护制度制定和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四、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实践、以案释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活动。五、协助做好校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防治校园欺凌等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事件。六、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协助学校对问题学生开展矫治教育。七、参与学校安全管理,指导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协助推动校园依法治理。八、协助学校加强与村居(社区)、家庭的联系,参与有不良行为学生的管理、教育活动。九、配合学校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参与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和监督检查。十、指导、协助学校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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