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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调研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践中,创造性提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大决策,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和重点要害,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邃洞察和科学把握,具有很强的思想引领性和现实针对性。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落地落实,我们利用近一个月的时间,深入5个市、13个县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开展了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一、基本现状通过调研看,各级能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
2、精神,主动抬高站位,坚持大事大抓,坚决担起管党治党之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体责任虚化。一些基层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龙头作用体现不够,往往还是以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等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大多满足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方法简单,缺乏实效。有的单位在年初轰轰烈烈签订“责任状”,平时工作则很少过问,党风廉政建设“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监督责任弱化。虽然一些地方在“三转”后已经重新调整了纪委书记的工作分工,对兼职问题也进行了专项清理,但在实际中仍然很难摆脱一些其他事
3、务的干扰,监督执纪问责或多或少受到精力不足的困扰。另外,一些基层派驻机构的纪检组长分管的事务多、参与其他业务工作多的现象突出,大多数纪检组在案件检查上感到力不从心。三是落实方法简化。一些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模式仍然是“年初开会部署、下发文件责任分解、年终检查考核”,落实措施与方法较为单一,工作方式上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况,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积极性。有的没有结合所在地方和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一般是照搬照抄上级原则要求,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二、问题症结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部门对“两个责任
4、”的要求在理解上有偏差,导致主体责任意识模糊淡化,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委的工作,党委只需要提提要求、听听汇报即可。有些党委负责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廉洁自律就行了,这些认识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脱节,又导致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戏”。同时,一些基层纪委在执纪办案上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担心领导不支持,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有的认为经常在基层工作,拉不下面子,怕得罪人,担心被打击报复,影响工作开展和自身发展。二是工作体制不顺畅。一些基层纪检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等都没有真正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同级党委,使得监督执纪问责面临压力和干扰,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且这
5、种情况越到基层越突出。另外,一些基层党委或出于工作惯性,或不愿得罪人,对应该承担的主体责任不愿承担,过分依赖纪检机关“牵头”,导致基层纪委无法集中精力聚焦主业。还有的单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因分工不明,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导致一些工作出现“大家都管,结果是大家都不管;大家都负责,结果大家都不负责”的问题。三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一般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较少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一案双查”执行力度不够,对一些单位出现大的腐败案件问题,主要注重处理当事人,对应负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少、处理少,
6、存在不想追究、不愿追究、不敢追究、难以追究的现象。三、对策建议一要下大力度抓知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风反腐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点领会把握“三个永远在路上”的使命要求、“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立场要求、“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求、“忠诚干净担当”的自身要求,真正从中学出信念定力来,学出政治水平来,学出原则担当来,学出落实“两个责任”的精气神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要把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作为必修课,把责任到底抓什么、怎么抓搞明白,切实摆上位、照着做、经常抓。二要下大力度抓督责。开展巡视巡察、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要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一步突出出来,尤其要注重拿
7、起面对面讲评的武器,切实强化各级落实“两个责任”的紧度实感。要着重明确、细化“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探索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再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三要下大力度抓考责。坚持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明确纳入班子考察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谈话了解等进行全方位了解评估。积极探索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群众参与”的常态化、立体式考评模式,坚持把基层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作为日常巡视的重要内容,定期选取一些权力较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反映较多、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四要下大力度抓问责。既要强化问题倒逼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理顺责任追究关系,准确区别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前任领导责任与现任领导责任等界限,用好“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