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95548 上传时间:2023-10-17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机动车维修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保证现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运行,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选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监管、停用、报废、迁移及档案管理的全过程。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4 .职责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管理。设备部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5 .内容及要求5.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改造、检修与维护5.1.1 特种设备的购置,必须是具有该特种设备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

2、许可证的单位,必须在明显部位装设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上至少应注明制造单位名称、制造年月、特种设备名称、产品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产品编号等。5.1.2 购置前应由使用单位提出购置计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报修理厂审核,由使用单位向具有制造许可资质的生产单位购买。5.1.3 新购特种设备的开箱验收,必须经设备部门、生产安全部门、使用车间、生产采购单位四方到场,共同进行验收。开箱验收中,应核对其是否附有规定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相关文件。5.1.4 特种设备的安装,包括现场组装焊接的容器,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安装许可证资格,安装竣工后,施工单位须将竣工图、技术资料及安装质量证明书移交给使用

3、单位,使用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5.1.5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车间或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5.1.6 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特种设备使用车间,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5.1.7 各类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应保持正常运行与使用。使用车间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等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确认并做好记录。日常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应进行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车间级检查每周一次,班组级检查每天一次,岗位级检查每班一次,每次检查应做好记录。5

4、.1.8 特种设备所在单位应按照各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设备部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等,不得继续使用。5.1.9 发生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再次使用前,使用车间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须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并做好记录;发生严重特种设备事故后,再次使用前,应经具专业资格单位修复,再经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5.1.10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等装置,应按照检验周期,由使用单位在有效期届满前1星期报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检验。仪器仪表类由车间按照检验周期负责及时联系质量检验计量中心检验。5.1.11 压力容

5、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或发生其他异常现象,使用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处理和解决,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5.1.12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仪器仪表等发生故障时,应停止使用或更换,及时报告。5.1.13 特种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应保持经常性,防止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对于长期或临时停用的特种设备,也应加强维护,保持干燥,防止防腐层损坏。5.1.14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

6、格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5.1.15 使用单位每年至少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等。5.1.1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车间或部门有关负责人或安全员报告,不得延误。5.2 特种设备的转让、报废、出租、出借5.2.1 特种设备的转让,原使用单位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司批准,设备部门负责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经行业主管部门检验检测合格或安全技术鉴定合格

7、,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方可进行转让。5.2.2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原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经修理厂批准,方可予以报废,同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5.2.3 禁止伪造、冒用、转让、出租和出借特种设备证书、文件或标识:5.3 安全监督检查5.3.1 设备部依照本制度规定,对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改造、检修维护、报废实施安全监督管理。5.3.2 使用单位对所属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本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在用的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责任车间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8、或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随后应当补发书面通知。5.3.3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制定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事故责任者应必须追究责任,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配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查取证工作。5.3.4 各使用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应对发生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事故扩大。5.3.5 鼓励各单位推行科学的管理方法,采取先进技术,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员工对特种设备的正确使用及防范事故的能力。6 .附录6.1 特种设备管理台账6.2 特种设备管理档案6.3 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记录6.4 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台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