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695617 上传时间:2023-10-17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0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公司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某公司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某公司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某公司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某公司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公司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公司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某公司员工竞业限制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等有关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此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竞业限制,是指员工在和供职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在生产与供职公司同类产品、经营与供职公司同类业务或与供职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或经营与供职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第二条保密义务(一)不论在员工受聘于公司的时期内还是其离职后,员工均不得向他人透露,或为员工自身或他人的利益使用,为公司拥有、掌握或使用的任何保密信息、专有信息(以下统称

2、专有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下列所有商业和技术信息:1 .不为公众所知悉,且他人无法轻易查明的商业和技术信息;2 .能为公司带来具有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的商业和技术信息;3 .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二)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与公司现有或计划的产品、软件、研究、发明、工艺、技术、设计或其他技术数据有关的信息;2 .与公司的管理、财务或营销活动有关的信息,如人力资源信息、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信息;3 .自公司的客户、顾客、发明人、认购人、雇员、承包商以及公司进行交易的其他第三方处取得的信息;.包含有上述任何信息的任何书面文件或其他

3、载体。(三)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应由员工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任何一种专有信息:1.未经员工任何行动,已经为或成为公众所知的专有信息;2 .公司一般透露给第三方的专有信息,且公司未对该第三方加以限制;3 .经公司的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准许予以发布的信息。(四)公司与员工终止聘用关系时,或在公司要求的任何时候,员工应立刻向公司交还本人掌握或控制的、由本人或他人制作的、包含专有信息的所有笔记、备忘录、笔记本、图纸、记录、档案、磁盘和任何其他文件以及任何其他存储载体(以及此等材料的所有复印件或复制件)。(五)第三方秘密:员工保证对其从公司所接触到的公司依法或依约定而承担了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秘密承担保密

4、责任。员工对第三方秘密的保密责任程度,与公司对第三方的秘密依法或依约定应承担的保密责任程度一致,因员工个人原因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侵权责任由员工个人负责。第三条劳动成果的确认及使用(一)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点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员工应当按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公司取得和行使有关

5、的知识产权。(二)按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员工退休、调离公司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公司分配的彳壬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其专利权归公司所有。(三)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员工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申明,经公司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员工本人享有知识产权,公司不得在未经员工本人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员工本人没有申(声)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公司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

6、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员工亦不要求公司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竞业限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竞业限制期限:员工的竞业限制期限为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两年。(二)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1.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不得在生产与公司同类产品、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或与公司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或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2.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承担的其它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管理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公司员工或客户离开公司。(三)竞业限制补偿费1.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

7、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公司认定员工应依照竞业限制协议履行相应义务的,公司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具体标准和支付为按照每个月的基本工资发放12-24个月,逐月发放。2.公司自员工离职后次月起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3.员工拒绝领取或无合理原因在规定之日未领取竞业限制补偿费,视为员工放弃竞业限制补偿费,但员工仍需承担本办法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竞业限制的解除或终止(一)竞业限制期满的,竞业限制规定终止。(二)公司认为不需再对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的,可以不需另行通知员工,直接解除所签竞业限制协议,无需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已支付的补偿费亦不再追回,员工无需再承担竞业限制责任。第六条责任追究(一)员工若有

8、违反本办法的情形出现,公司可要求员工立即停止侵权,继续履行本办法,并有权:1 .停止支付剩余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向员工追偿已经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费;2 依据违反此办法的具体情节要求员工按在公司任职最后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折算)税前年薪的五至十倍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公司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润损失等),员工还应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 .要求员工将违反此办法规定期间内所获得的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全部收益支付给公司;4 要求员工支付公司因追究员工侵权责任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其他合理费用)。(二)件可他人代表员工或员工指导下采取行

9、动违反本办法视同员工本人违反,员工本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三)新聘用该员工的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公司保留追究相应连带责任的权利。第七条其他规定(一)如本办法中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办法中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二)本办法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以员工从公司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公司工作场所内。(三)本办法中所称的离职,指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解除员工聘用关系或者员工明确表示辞去聘用关系,并办理好相关解除聘用关系手续的行为;员工接到公司要求其办理解除聘用关系手续的通知后,拒不办理手续的行为以离职论。在

10、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员工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或者擅自出走离岗,视为提出辞职,以离职论。(四)公司延迟行使或未行使本办法项下的任可权利不视为公司放弃此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五)员工可获得机会全面审阅本办法,并向专业人士就本办法的涵义和影响进行咨询,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办法包含的每一项规定。(六)本办法执行期间,如有纠纷,公司与员工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后变更通讯方式或变更新单位的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后去往新单位或竞业期间变更新单位必须在入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原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后无工作单位需提供未就业证明,否则视为放弃竞业限制补偿费,公司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但竞业限制人员仍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人员因不可抗力无法与公司联系,在障碍消除后10个工作日内,离职竞业限制人员应主动与公司联系并能证明相关事实的,公司可补发竞业限制补偿费。第八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修订、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