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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亚信公司乙方:公司资质等级:合同编号:签约地点:时间:20年月准GB50210-201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 2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环境污染、空气治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G-BTl8883-2002)o3.工期3.1 总工期J口(为口历匚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我司只允许周末/夜间施工)。3. 2开工日期:年月日。3.
2、 3竣工日期:年月日。3. 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工期顺延。3. 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己完工工程。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不可自行复工。3. 6工期顺延(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
3、的材料和设备的;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约定履行施工义务的。(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仅限于不能按期开工、旷工等)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3.7工期提前(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2)提前竣工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5 .4工程价款支付(1)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区_%,即人民币大写元
4、,元。乙方应先开具本合同工程总价8%的预付款保函并递交甲方,否则甲方不予支付预付款。甲方收到前述保函3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2)工程进度款:5.4.具体支付进度及时间计划安排:如下:支付进度/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预付款/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过程款/第二次付款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5%*预验收/第三次付款预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联合验收/第四次付款联合验收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尾款/第五次付款合同内容
5、全部完成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100%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乙方未经甲方或监理(如有)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3)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开具与付款金额相等的税率为【】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或者乙方税率变更,双方以本合同不含税金额重新计算本合同含税金额,不再另行签署补充协议。6 .材料设备供应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名称、单位、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提供时间
6、和验收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清单控制价、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6. 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电话:,参加本项
7、目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7. 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电话:o7. 3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8. 4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8 .双方权利8. 1甲方权利(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项目经理和与项目有关的工作人员,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的项目经理和与项目有关的工作人员权责不变。(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5)有权要求乙
8、方提供参与本工程施工人员的相关资质。9. 2乙方权利(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的工作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撤换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如需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经理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变更后的项目经理权责不变。(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3)乙方的项目经理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的项目经理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9 .双方义务9.1 甲方义务(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2)办理施工许可证
9、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如需)。(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如需)。(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9)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增加楼、地面
10、荷载。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9.2 乙方义务(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3)安全施工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
11、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相邻各方的关系。(6)施工中未经
12、甲方同意且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8)乙方必须为本项目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以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需将保险单复印件(包括传真)转交甲方,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无,物质险不低于无,保险期限不低于个月。如乙方未办理保险,施工工程中出现的事故除追究责任人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9)(9)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10 .工程验收10. 1隐蔽工程验收(如有):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如有)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
13、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11. 2竣工验收(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3
14、)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5)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合同处理。(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其返工费用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7)工程移交后3050天内,由甲方安排正式验收。乙方应对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二次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正式验收合格报告。(8)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
15、,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11 .违约责任ILI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II. 2因乙方的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III.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
16、误工期。IV. 4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整性:(1)合同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已无法履行。(2)甲、乙方通过协商一致或通过仲裁、法院等机关裁决停止施工。V.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及其雇员、客户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间处理纠纷。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VI. 6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30%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13 .不可抗力:各方特此确认本合同约定
17、的“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在本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i)地震、台风、水灾和其它自然灾害;(ii)疫情(包括但不限于新冠肺炎疫情);(Hi)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影响合同执行的国家机关、政府机构采取的相应行政措施或立法、政策变化;(V)战争、战争威胁,、暴动和类似的军事行动或封锁;恐怖活动;民间骚动;(Vii)非本合同双方员工的罢工、怠工和其它工人运动;及(viii)能源及资源短缺或政府的禁运令及禁止令。双方并且确认,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则甲方的履行期顺延至官方正式宣布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如可抗力事件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
18、义务的,乙方可与甲方协商申请免除部分或全部义务及因此导致的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在经甲方书面正式同意后可以相应减免。14 .各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通知、变更等均需要以书面形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联系地址以亲自送达、电子邮件送达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以电子邮件送达的自发件后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以特快专递送达的自发件后5日视为送达,亲自送达的自本合同首部约定的收件人签收之日起视为送达。15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附件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优先适用。16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
19、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17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及附件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修正和变化,双方确认后应以书面文件形式完成签署并由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前述生效的修改、修正和变化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优先适用。本合同正本一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18 .补充约定:施工结束后维保相关内容另附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人:签署人:日期:年月日口期:年
20、月日合同附件:1 .中标通知书2 .乙方报价清单3 .反商业贿赂合同书4 .保密合同书验收时间:验收地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验收意见: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施工单位: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序号名称单位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提供时间验收地点甲方:(签字)乙方:(签字)附件三供应商承诺文件合集-另附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乙方: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等项目。根据项目需要分别填写2 .质量保修期2.1. 保修期
21、限约定如下:保修期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后的24个月。3 .质量保修责任3.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4. 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4.1.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5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5. 1.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5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6 .其他6.1.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此页无正文)乙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甲方: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北旺东路10号院亚信总部研发中心大厦邮政编码:100193电话:(OlO)82166688开户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