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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队伍问题线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方案为巩固和深化廉政领域未办结问题线索“大起底”和2020以来信访问题“大起底”行动战果,有力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队向纵深发展,确保全市某队伍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和稳中求进的总体趋势,某局结合某局部署要求,在全市某队伍开展问题线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重要训词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以办理问题线索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为突破口,坚持关键领域重点清、重大隐患优先清、巡视问题加速清、大案要案提级清、一般线索及时清,做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力争实现问题线索和违纪违法案件存量清仓见底、增量动态清零,一体推
2、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两个责任”一体履行和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清零范围和标准(一)清零范围2019年以来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所有问题线索和案件:1 .所有未办结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包括信访举报线索,监督执纪或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上级纪检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等。2 .中央巡视组和上级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3 .已立案但尚未办结,或者已完成纪律审查但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4 .纪检监察组或地方纪委监委、行政司法机关办理的有关案件,涉及某队伍但尚未处理的问题线索和案件。5 .已办结但未及时录入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的问题线索和案件。(二)清零标准所有在清零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原则上在1
3、2月10日前全部清零。具体分为三种情况:1 .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必须在12月10日前全部处置完毕并向某局纪委移送档案。中央巡视组移交之外的其他问题线索,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受理的,12月10日前必须全部处理完毕;2021年1月1日之后受理的,采取谈话函询、暂存待查等方式处理的,必须在12月10日前处置完毕;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理的,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初核工作,确实无法完成的,报某局纪委批准延长。2 .已立案但尚未办结的案件,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审查审理和纪律处分工作,确实无法完成的,报某局纪委批准延长。对已完成纪律审查但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必须在12月10日前作出处分决定并执行到位。
4、3 .已办结但未及时录入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必须在2021年11月10日前补录完毕。三、方法步骤(一)准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8日)1 .制定工作方案。某局成立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结合某局部署要求和全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问题线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进行细化安排,逐项明确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队伍各级纪委参照某局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2 .梳理问题线索。队伍各级纪委要全面梳理统计本级2019年以来受理的问题线索、中央巡视组和上级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办结但未录入信息系统的问题线索,并逐一判定办理状态,填写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登
5、记表(见附件1),对于确定纳入清零攻坚范围的问题线索,填写问题线索清零清单(见附件3)o已办结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和档案,其中,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结档案必须报某局纪委集中管理、登记备查。3 .梳理案件情况。队伍各级纪委要全面梳理改革转制以来已立案但未办结的案件情况、配合某局纪委以及地方纪委监委和行政司法机关办理有关案件需要作出处理的人员名单、已办结案件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执行和信息录入情况,填写案件办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对于纳入清零攻坚范围的案件,填写案件清零清单(见附件4)。(二)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1月9日至12月20日)4 .精准分析研判。队伍各级纪委要对纳入清零攻坚
6、范围的问题线索,采取“一件一研判”的方式,全面分析问题线索可查性、时间节点、涉及领域,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逐件明确办理重点和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快查快结基础上提高查实率、成案率。对纳入清零攻坚范围的案件,属于审查程序未完成的要全面提速、抓紧办结,属于处分未执行到位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一案四查摆”措施,属于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系统没有及时更新的要抓紧补录,属于按规定需报某局纪委核准的要及时报批。5 .创新工作举措。各级纪委要统筹使用所辖队伍纪检办案力量,用好专案、专班、专项工作模式,加大清零攻坚力度。要明确清零重点,对涉及监督执法、装备采购、
7、选人用人、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大队主官和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线索和案件,集中火力、优先办理。要实行区域协作,对性质严重、可查性强或者久办未结的重点问题线索,某局纪委抽调其他支队办案骨干协同办案,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队伍各级纪委对本级难以独立完成的问题线索和案件,可以主动提请某局纪委支援办案力量。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查办“双管”公职人员案件协作配合有关问题的意见,与当地纪委监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借力地方纪委监委平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6 .强化跟踪问效。支队纪委明确一名案管员每周汇总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5)。某局纪委将在纪检网定期公布队伍各级清零进度,并定期与队伍各级纪委对
8、照“两个清单”,逐件逐项对账,确保办结一件、销账一件。某局纪委将加强工作督办,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等方式对有关支队进行提示预警、跟踪问效,对工作进展缓慢、重点线索和案件办理不力的,约谈相关支队纪委书记,把责任压实到人到岗,确保清零攻坚行动不减速、不断档、不走偏。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通过实地督察、网上调阅等形式,抽查是否建立台账和单独成卷。7 .突出教育引导。队伍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清零攻坚行动全过程,做到既解决问题又注重教育,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确保清零行动取得最佳政治效果和执纪效果。11月9日起,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底线”警示教育活动。队伍各级党委要结合
9、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及队伍处分条令、廉洁过节“八个严禁”、管酒治酒“六个严禁”等纪律规定,通过邀请专家辅导、学习宣讲、旁听庭审、党日活动等方式,掀起学习热潮,筑牢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队伍各级纪委要结合应急管理系统警示片和警示录,组织做好集中收看和学习查摆工作。要及时通报本级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震慑效果,为队伍敲警钟、明规矩、划红线。要灵活运用廉政提醒、家属助廉、编写警示录、制作廉洁文化墙等方式,增强教育实效性。某局纪委将采取灵活方式,适时督导检查队伍各级落实“三会两书”和“一案
10、四查摆”情况。活动期间,队伍各级要对照任务清单(见附件6),及时编发工作动态;12月8日前,要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报某局纪委陈汝莹邮箱。(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20日)8 .总结工作经验。队伍各级纪委要全面总结清零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线索管理和案件核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的建议,推动党委和业务处(科)室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形成有分析、有归纳、有事实、有数据的总结报告,于2022年1月5日前报某局纪委。某局纪委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并将清零攻坚行动成果作为队伍各级年度纪委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9 .建立长效机制。某局纪
11、委将探索建立问题线索网上办理制度,所有问题线索从受理开始录入监督执纪问责系统,实行网上流转、网上办理,用信息化手段防止线索失控漏管、积压拖延。某局纪委将建立完善纪检办案人才库,通过清零攻坚行动,发现储备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办案人才。深入探索案件查办区域协作工作模式,共享办案人才,突出以查代训,培养高素质纪检队伍。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问题线索清零攻坚行动,是应对当前某队伍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队伍形成全面从严从紧氛围的重要途径,是新时期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队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委书记要主动过问,经常听取汇报,给予强有力的领导和推动。队伍各级纪委要主动担当,纪委书记要统筹谋划、牵头主抓,纪委委员要各司其职、同心协力,积极争取其他战线和处(科)室支持,确保清零攻坚行动取得预期成效。(二)依规依纪依法。要严格执行某队伍监督执纪工作暂行规定,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实施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审理、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工作。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准确把握各形态之间的转化条件特别是纪法界限,凡是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逐级上报,不得擅自以纪代法和降格处理。要加强审核把关,完善各类案件定性量纪标准,力求对同一时期违纪事实和情节相近或类似的案件处理相对均衡,避免畸轻畸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