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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关医疗费用控制重点监测指标报告1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医药管理局等五部委关于印发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和发布制度的通知(辽卫发(XXXX)13号)要求,现将全省公立医院XXXX年上半年相关医疗费用控制重点监测指标予以公布。一、指标解释此次发布的全省14个市医疗费用增长情况相关数据为区域公立医院医疗总收入和医疗费用增长率,主要反映全省各地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二、数据基本情况XXXX年上半年,全省区域内公立医院总收入为428.56亿元,医疗费用增长率为-0.86虬单纯从数据上看我省医疗费用控制在较好水平,但从近年医疗费用总体趋势看,xxxx年上半年受到多次局部疫情影响,全省公立医院住院人次、医疗收入较正常年份下降明显,医疗费用增长率偏离正常水平。全省14个市中,8个市的医疗费用为负增长,分别为葫芦岛市、锦州市、鞍山市、营口市、辽阳市、阜新市、丹东市、沈阳市。但抚顺市医疗费用增长率超过10%,需引起关注,加强管理(相关数据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