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卫生健康局服务窗口工作,保障依法行政、优化行业服务,方便群众办事,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县卫健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政令畅通,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代表县卫健局、县卫生监督所履行卫生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形象。第三条审批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应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努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第四条各种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
2、项的项目名称、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许可结果等内容应按照政务服务局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实行限时办结制。第五条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向县卫健局窗口申办各种证件时,如申请人携带的材料或手续不完整,承办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须补交的材料或补办的手续,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第六条窗口服务应耐心、热情、文明、有序。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着装整齐。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释。卫生监督员在外执行公务时,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第七条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在进行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关于文明执法、廉洁勤政的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法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舞厅、舞厅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第八条窗口全体工作人员应遵守政务服务局的工作纪律,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为对外办公接待日,工作人员应按时到达审批窗口开展各项工作。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年度考核意见应作为派出部门确定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的主要依据。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并构成违法、违纪的,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