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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重点药物观察制度1、重点药物包括:抗菌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性药物、中枢性肌松药、抗精神失常药、中枢镇静催眠药等。2、医师开处方前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映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
2、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者用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钟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钟。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再确认病人无影响方可离开。口服用药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钟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6、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当班医生,并安抚病人、家属,使其配合治疗。7、当班医生接到不良反应报告,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用药后观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