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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城管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城管大概是发展中的中国城市一道独特的景观,它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反差和矛盾实在太大。一方面城市管理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纠正城市生活中的种种不规范,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符合我们的需要;另一方面,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不绝于耳,城管工作给一些弱势群体所带来的伤痛无法忽视。作为这种矛盾的反映,城管在传统媒体和网络上呈现出不同的两种形象,在更贴近日常生活的传统媒体上,我们往往看到的是为清除某种城市顽症,城管英勇出击之类新闻,而在网络上则充斥着暴力执法之类的负面新闻,网络舆论呈一边倒的声讨势态。任何一种公共管理行为中大概都存在某种程度的对立和矛盾,因为公共管理意味着对人们行为的规范。
2、但是,中国的城市管理却始终遭到诟病,惹人非议,这究竟是什么原因?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开始了此次社会实践。通过与城管队员和小商小贩这矛盾双方的接触,我们也更深入的了解和理解了这个矛盾的根源所在。关于城管的负面报道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城管执法中的方法问题,比如暴力执法;另一个方面是对弱势群体利益的损害。执法方式的问题反映了城管的行为缺乏约束,虽然行政机关滥用权力并不仅限于城管部门,但在如此强的舆论压力面前城管仍然如此凶猛,只能说明城管工作中所面对的领域的确存在尖锐的矛盾,以致它不得不以如此激烈的方式体现出来。那么这是谁与谁之间的矛盾,是一种什么样的矛盾呢?城管的执法对象是违反了城市管理规定的
3、社会成员,通过了解,我们才知道其实城管的执法对象是分散于各种群体和行业中的,并不仅仅只是针对那些违规商贩。若是人们把城管工作做一个全面地评价,可能也不会招致现在这样的一片骂声。但显然人们忽略了这一种情形,舆论所针对的,是城管工作对于弱势群体的不利。也就是说城管工作的那些目标,与弱势群体之间存在很大的冲突。但是我们也了解到,城市管理的目标是政府制定的,而不是城管部门单方面的决定。那么,政府作为公共机构,应该完成符合社会利益的职能,做到以人为本,其公共管理行为的受益人应该是大多数社会成员,但在这里,城市管理工作的结果在不同的社会群体间产生了差异。我们知道:城市管理的目的是维持城市高效、协调运行和城
4、市功能的正常发挥。城市管理的水平最终要体现在管理的效益上,即是否以最低的社会和经济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整合城市资源,实现城市高效、协调运转和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促进城市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所以其实,城市管理的目标不仅符合人们生活中的需要,一般也是发达国家城市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我们不会认为这些目标有什么问题,这是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存在客观需求。那么,是否是弱势群体自身的问题,比如素质问题,导致了这个矛盾呢?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确实感受到了某些小商贩的文明程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但是,站在弱势群体的立场上,良好的生活环境并非不是他们的追求,而是在各种需要之间,生存的需要压倒了其它目标,因为生
5、存压力太大,他们宁愿放弃其它目标,仅为维持微薄的收入而劳作。而因为城市人口密集的特点,这种生活状态必然会影响他人的生活,因此形成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一种矛盾。这种贫富矛盾却因为城市管理这一活动而外化了,激化了。作为公共机构的政府,本应为解决社会生活中的问题,处理各种矛盾而存在,但在城市生活环境问题上,富人们对高质量的城市环境的追求进入了其政策目标中,而弱势群体的需要和要求却未在其视野中,以致政府的城市管理政策符合了一部分人的需要却形成对另一部分人的限制。为完成政府的行政目标,城管部门必须把弱势群体作为了其执法对象,矛盾出现在了城管和弱势群体之间,在穷人与富人之间的一种矛盾则被隐藏。由此可以看出,
6、虽然其中也存在难以回避的穷人与富人对于公共环境的要求之间的矛盾,但问题从城管工作中体现出来,并变得如此严重,却是由政府政策中的存在的问题造成。提高城市公共环境水平应该成为公共政策的一个目标,但影响城市环境的一个主要因素是贫富分化,为解决环境问题,这个方面同样应该进入政府的政策目标中。而单独来看,解决贫富分化问题本身构成一个重要的行政目标,并且它在政府政策中的重要性更远高于城市环境目标,如果政府在这个方面能够作得很好,穷人们并不需要在生存压力下放弃对居住环境的追求,城市环境问题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人为的结果,也不需要我们的城管如此“英勇”。城市管理政策产生于社会成员生活的需要,但这个社会成员是指所有
7、生活在城市的人,而不是一部分人。人们的生活状况由他们的收支状况决定,因此城市居民的收支水平也决定了他们对城市环境的要求,政府关于城市环境的政策目标首先不应脱离大多数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一个城市的环境状况更多地受到低收入居民生活状况的影响,政府针对城市环境的政策,应该着重于影响城市环境水平的那部分人的生活,利用公共财政为低收入阶层提供生活方便,从而更多地把他们的生活纳入到城市规划中来,并且减小其影响公共环境的可能。对于担负公共职能的政府来说,这才是解决问题应有的姿态。具体来说,我认为解决城市环境问题需要制定以下政策:一、需要以公共用地而非商业用地的形式,提供更多的城市土地给穷人们,而不是在发展城
8、市经济的名义下来让商业用地蚕食穷人们的生存空间;二、政府应该通过公共财政提供大众化的公共设施;三、通过行政手段来培养适合低收入者的市场,比如用工市场、二手交易市场、大众化的娱乐和服务市场等等,以整体提高低入阶层的平均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等等。可以看到,这些措施意味着公共政策向低收入群体倾斜,从属于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二次分配职能的一个部分。然而从目前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我们却看到,经济发展、GDP仍然是政府工作的重点,资本的控制者、决定经济发展的投资商仍然是地方政府的座上宾,城市形象的重要性远高于城市居民的实际生活,这种情形下,期待城市管理政策上有一个根本的改变,大概还不太现实。所以,目前我们只
9、能从城管工作的具体方面来逐步改变这种状况。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每个城管办公室都挂有这样的标语(见下图1),它们应该成为城管执法的一种常态,代替现存的一种“以暴制暴”的错误观念。推广“温情执法”的执法形式1树立以人为本观念,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城市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依靠人民开展城市管理。2树立系统管理观念,立足于城市的整体和全局,从城市和其发展环境的关系,选择城市发展方向和道路,把城市管理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3树立法治观念,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依法治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见下图2)4还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等多
10、种手段,依据经济规律,运用经济杠杆影响管理对象的利益,调节其行为。运用法律方法,规范利益主体的行为,调节各种利益关系。5还要积极引进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控制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并广泛运用于城市管理各个领域和过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要变管理为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着想,实实在在地为人民办事。这次实践活动结束了,但我们对于社会的关注与思考应该从现在开始,并且要一直坚持和深入下去,以大学生的热情与知识为社会的发展而努力,让学习在社会中继续与完善。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一、不准用生硬、冷淡或推诿的态度对待来访群众。二、不准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改变罚款标准,严禁越权执法。三、不准借公务活动接受礼金礼品,索要赞助。四、不准以蛮横、粗暴的态度对待当事人。五、不准刁难或打击报友投诉人。六、不准发现违章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为违章者说情。七、不准挪用罚没或私分、占用罚没物质。八、不准压价或赊帐购买当事人的商品或向当事人借钱借物。九、不准利用职权参与经商活动或为亲戚、朋友拉关系搞经商活动。十、不准着制服、开执法标志车以执法检查名义从事非公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