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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合同编号: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乙方:上海欧艾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上海欧艾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餐饮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单位。甲乙双方同意签署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餐饮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o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补充和解释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报价表;(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4)招标文件;。(5)
2、其他2.合同标的为1860000.00元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整体经营管理服务目标12款详见投标书技术部分第40-188页财务管理方案3条详见投标书第156-157页成本控制方案3条详见投标书第144-156页其他增值服务6条详见投标书第50-58页3 .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I860本0.00元(壹佰捌拾陆万元整)。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除特殊需求服务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 .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80号5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国家税务总局
3、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乙方:上海欧艾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盖章:盖章:日期:2022年12月28日日期:2022年12月28日一、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合同名称合同编号餐饮管理服务项目2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甲方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城中西路80号甲方联系人:盛锋电话:3乙方名称:上海欧艾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088号凯迪金融大厘17层乙方联系人:汤旭东电话:乙方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邯郸路支行账号:4合同金额:1860000.00元5服务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4、12月31日,地点:青浦区城中西路80号6服务履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7验收方式及标准:验收方式自行组织每月验收一次,标准按合同文件规定。8付款方式:双方约定餐饮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在对服务期的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经合格后支付,支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9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无10口违约金约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违约一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口损失赔偿约定:逾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逾期每日加收合同金
5、额的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但逾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1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J”选择):口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仲裁地)仲裁J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 .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甲方”是指采购人。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服务单位。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
6、)、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 .服务标准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 .服务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4 .知识产权5 .保密、廉洁条款5.1 保密条款5.1.1 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1.2 乙方在使用甲
7、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1.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
8、.1.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5.2 廉洁条款5.2.1 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合同义务。5.2.2 乙方应当守法诚信,保证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不得与甲方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5.2.3 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乙方亦不得向甲方提供或报销前述费用以及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若甲方工作人员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或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前述原则的行为,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甲方
9、经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5.2.4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其亲属),自甲方或甲方主管机关认定或通报之日起三年内,甲方可以拒绝乙方参与其政府采购活动。6 .服务质量保证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曲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
10、出解决方案。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7 .履约保证金7.1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8 .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9 .违约责任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
11、赔事宜: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
12、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逾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计收。但逾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
13、超出的费用。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I)守约方有权依法依约解除本合同。(2)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10 .不可抗力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逾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
14、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11.2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3如对部分合同条款有异议而诉讼,不影响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的履行。12 .合同修改或变更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1
15、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且必须追加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3 .合同中止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4 .其它约定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4.
16、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
17、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 .破产终止合同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己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 .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
18、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7 .合同转让和分包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8 .适用法律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9 .合同语言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20 .合同生效20.1 本合同应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及盖章后生效。21 .合同效力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应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履行具约束力。22 .检查和审计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