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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涉氨冷藏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31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涉氨冷藏船安全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解决涉氨冷藏船本质安全和安全生产风险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立法宗旨,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依法治渔、以人为本、综合施策、平稳有序,加快推进涉氨冷藏船专项整治行动,化解渔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有效保障渔业安全生产。二、目标任务按照“减一批、改一批、
2、转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减船淘汰、改造提升、转型改造等途径,力争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涉氨冷藏船整治40%以上,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全面清零,实现大幅“减船、减人、除氨”目标。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2022年2月28日前)。开展全市涉氨冷藏船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摸清涉氨冷藏船动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减船转产、更新改造等补助政策,明确资金来源和具体安排。全方位做好渔民及渔区干部群众教育引导,为整治行动的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攻坚实施阶段(2022年3月1日一2022年6月30日)。以涉氨冷藏船减船淘汰、制冷方式
3、改造试点等为重点,强化舆情引导、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管,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合理诉求,完成第一批40%以上涉氨冷藏船的整治工作,实现大幅“减船”目标。(三)持续推进阶段(2022年7月1日一2023年9月16日)。以涉氨冷藏船制冷方式改造、自动化改造和拆解更新改造为重点,积极引导渔民主动开展改造,基本上完成涉氨冷藏船整治任务,实现大幅“减人、除氨”目标。(四)行动“清零”阶段(2023年9月17日一2023年12月30日)。对剩余冷藏船通过示范引导、严格管理等措施,全面完成全市所有涉氨冷藏船整治工作任务清零,健全常态化监管措施,做好行动总结评价。四、政策措施(一)减一批。优先对船况相对较差、船龄
4、较长以及中小型涉氨冷藏船实施减船淘汰。对自愿拆解的涉氨冷藏船所有人,按照渔业船舶证书中核定的功率指标,给予6000元/千瓦资金补助。同时,对在2022年5月31日前签订减船转产协议,上交渔业船舶证书并在2022年6月30日前送到指定地点的,再奖励2000元/千瓦。在签订减船转产协议、上交渔业船舶证书,并确认待拆解渔船已送达指定地点后,经公示无异议,可以先拨付50%的补助和奖励资金,其余补助和奖励资金待完成减船程序后予以发放。涉氨冷藏船拆解过程中,船舶拆解残值归船舶所有人所有,船舶上排、驻排、拆解等相关费用由船舶所有人自行负担。涉氨冷藏船拆解应按照农业农村部海洋捕捞渔船拆解操作规程进行。(二)改
5、一批。一是开展制冷方式改造。为满足渔业生产配套的需要,允许对船况相对较好、船龄不长或大型的冷藏船,通过改造制冷方式,大幅消除液氨安全隐患后,继续从事渔业辅助船行业,并对改造费用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其中,对列入2022年制冷设施改造试点的(计划2艘),补助改造费用的70%,最高不超过210万元;其他实施改造的,补助50%,最高不超过150万元。二是大力推进机器换人。依托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冷藏船设备自动化升级改造工作,大幅度减少船员数量。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主动实施“机器换人”自动化改造的涉氨冷藏船补助改造费用的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推广“机器换人”。(
6、三)转一批。为进一步推动渔业转型发展,允许渔民通过组合液氨冷藏船建造海上大型加工船,参照渔船更新改造等相关补助政策,按加工船总投入的30%予以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五、职责分工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负责起草全市冷藏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牵头抓好实施。组织各渔业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加强行动督查指导。负责专项行动补助、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制定,资金的审核和发放。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将整治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督查重点内容。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行动补助、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的制定,统筹安排相关财政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市审计局:负责涉
7、氨冷藏船专项整治行动资金的审计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稳处置,关注网络舆情舆论,有针对性做好舆情舆论引导工作。石塘镇:负责冷藏船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冷藏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完善政策措施,实施跨部门联合行动。及时发现并解决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二)加强宣传引导。组建宣传团队,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渔区通过召开专题宣讲、微信发布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通过留言信箱、政务网络平台等信息反馈渠道,及时了解民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开展舆情舆论引导。对正反典型案例及时梳理报道,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三)加强执法打击。渔业主管部门、公安、海警等执法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以专项行动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对违法违规涉氨冷藏船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教育、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