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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工商联“一把手”监督制度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重要事项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现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县委关于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决策事项重要事项的实施须经集体民主决策。主要包括:1、工商联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涉及重大民生实事等重要问题。2、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3、机关中层干部的推荐、提名,重要岗位的人事
2、调整,以及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4、单位干部职工奖惩及工作人员调入和调出。5、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事项的确定。二、决策程序(一)酝酿决策1、涉及重要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采取有效形式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然后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2、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副科级后备干部、单位干部职工奖惩及
3、工作人员调入和调出,均须经必要程序后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3、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首先由相关人员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决定。(二)集体决策1、在领导班子决策事项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示意见。对讨论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要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2、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领导班子会议对重要事项的决策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三)执行决策1、个人对集体
4、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同时,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意见。2、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班子会议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班子会议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班子会议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三、相关要求“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直接负责分管、审批财务工作;数额较小的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数额较大的开支须经领导班子集体审批。“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组织人事工作。凡涉及到本单位管理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流动及工资福利等干部人事工作,必须严格贯彻公务员法、领导干部选拔
5、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办公物资采购工作。“一把手”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任何大宗物资采购事宜。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较大额度的办公物资采购,分管领导应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要经班子集体研究后,由采购中心实行集中采购。“一把手”对重要事项决策要实行末位表态。班子集体研究重要事项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XX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
6、律,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结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局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商联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县工商联机关财务属于报账制,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统一领导是指在主席领导下开展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是指机关财务管理归口分管财务的领导,协助主席分管财务工作。分级负责是指主席对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财务审批事项负责。经办人员对所经办经济业务提供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第二条机关财务收支预算,由办公室按统一规定编制部门预算。第三条报账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按批准预算所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办理支出,否则不得报销支付。第四条机关办
7、公设施设备实行统一配置和维护。各科室所配置的办公设施设备属国有资产的,各科室负责妥善保管使用,对其流失损失的,要及时追究科室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五条经费的支出管理。支出管理坚持勤俭节约、讲究效益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支出发生后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凭合法凭证填写报销单据。各项支出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报账,严禁白条和无效凭证下账。原始凭证要字迹清晰,数字准确,印章清楚,如实填写付款单位、付款日期以及数量、单位、金额等,填写内容均要详实准确。各项支出由报账人员按程序审批后报销。第六条违反规定者按照党政有关规定追责问责并严肃处理。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县工商联公务接待制度
8、为规范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作风,现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有关文件和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办发(2020)2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接待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及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的原贝!,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二、接待范围1、国家、省、市委工商联领导及其他前来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
9、2、与工商联事业发展有重要关系的部门、其他县(市、区)工商联的领导。3、域外来XX开展经贸考察交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涉及工商联工作的公务活动、联谊活动接待。4、农村基层商会到县里参加县工商联组织的重要会议及活动的人员。三、接待程序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接到来客通知后,办公室要及时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确需接待的,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报告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2、办公室要根据来客情况,按XX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通办发(2020)9号)文件提出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规定,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经办人负责到指定饭店联系办理,按标准做
10、好接待服务工作。四、接待标准1、公务接待用餐标准:自助餐标准早餐25元/人;午餐70元/人。工作桌餐标准低于150元/人。工作人员用餐标准为50元/人。2、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1/3。3、如接待对象需协助安排用餐,应当按照其告知的控制标准,收取伙食费。五、接待要求1、按照无函不接待的原则,对接待范围内的客人,要尊重其民族生活习惯,根据其需要和特点,提供适合客人口味的餐食,选料要鲜活、注意营养,确保安全卫生,突出地方风味,
11、原则上只用本地茶水和饮料。2、办公室在接待工作中,要妥善安排好接待任务,从大处着想,从小事着手,确保接待工作不出维漏,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执行同城不吃请的规定,准确把握接待规格。3、符合接待规定的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安排在指定宾馆(饭店)食宿,县委、县政府另有接待标准的除外。接待结束后,接待经办人员要当场核清餐单费用并签字,由办公室与宾馆(代店)结算。凡未经分管领导同意,在其他地方接待客人,无公务接待审批报告单的费用,一律不予结算。六、费用报销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接待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核算,月末将发票、公务接待清单、用餐菜单整理好,经
12、办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报到县委办财会室入账。XX县工商业联合会办公用品采购制度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规范采购行为,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根据会计法,结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局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购置机关办公用品实行由办公室统采购、统一管理、科室领用的办法进行归口管理。第二条零星采购单次5000元以下的经常性办公消耗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报经分管财务领导审签后报销。第三条一次性采购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拟出采购方案和预算,报经主席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按预算和方案实施。第四条一次性采购20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或其他开支,经
13、会议研究后,报经主席和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按预算和方案实施。第五条1000元以上的经费开支统一按银行转账。报账遵循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XX县工商业联合会会议经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工商联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县工商联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传达、布置类会议应优先采取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第二条不能够采用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会议定点管理。工商联执委会议和会员大会会议应当到定点会议场所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
14、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无外地代表且会议规模能够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安排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第三条参会人员以驻县单位为主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到县以外召开,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第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第五条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会议费由工商联在部门预算安排的
15、会议经费中解决,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转嫁或摊派。第六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会议场所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第七条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XX县工商业联合会差旅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商联机关差旅费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根据县规范差旅伙食
16、费和室内交通费收交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出差人员必须填报出差审批单,没有取得“出差审批单”的,不予报销差旅费用。第二条科室人员出差应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副主席、出差应报告主管县领导审批。第三条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经费,原则上不预借差旅费,由个人预先垫付。第四条出差人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参照(通财字(2015)63号文件)标准执行。除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一次工作餐,不用缴纳伙食费外,出差人员用餐费用自行解决。第五条县城内交通费没有补助,到各乡镇各村屯出差人员每天发放40元伙食补助,出差人员可自行解决用餐,也可在乡镇食堂用餐,在乡镇食堂用餐人员要按规定向乡镇缴纳伙食费。XX县工商业联合会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县工商联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第一条县工商联办公用房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办公用房的日常维护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第二条县工商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县级机关科级单位标准执行、配备办公室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做到正科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人不超18平方米,副科级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人不超12平方米,科级以下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每人不超9平方米。第三条县工商联不得改变办公室使用功能,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