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原创独家知识产权合同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原创独家知识产权合同书.docx(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甲方:住所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法定代表人:乙方:证件号码:住所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鉴于:1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2 .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3 .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1 .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2 .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3 .(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
2、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第二条甲方应以下列第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1.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一(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一(元)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支付;2.O第三条若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甲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乙方所授予权利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一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外。第五条甲方有权自行或聘用编剧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
3、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合同。第六条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第七条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第八条甲方行使乙方授权的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担任甲方顾问,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若甲方要求乙方担任其顾问,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每(天/周/月)向乙方结算一次。第九条若乙方担任甲方顾问需要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甲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甲方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乙方
4、不得干涉。甲方有权自主决定电影片的片名是否采用与文字作品相同的名称,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或补偿金。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的电影片,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第十二条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第十三条若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乙方署名采用下列第一种方式:1 .本片根据(乙方姓名)的(文字作品名称)改编;2 .O第十四条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
5、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五条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第十六条若甲方决定根据文字作品拍摄本合同所指电影片的续集或另行拍摄电视剧,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合同。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姓名和肖像,但此使用仅限于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进行宣传之目的。第十八条在根据由
6、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第十九条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第二十条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二十一条甲方保证其具有或能够取得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
7、格。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1 .乙方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2 .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3 .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4 .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5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第二十三条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
8、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一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
9、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1 .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2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日内仍未提供的;3 .O第二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1 .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2 .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甲方在本意向书第二H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4 .O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1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2 .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
10、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或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4 .O第二十八条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1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或第八条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2 .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经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的,乙方不必向甲方归还相应酬金,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酬金或尚未完全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3 .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
11、除本合同,甲方已经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的,乙方不必向甲方归还相应酬金,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酬金或尚未完全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4 .O第三十条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1 .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2 .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3 .O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
12、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第三十二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第三十三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第三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
13、共和国的法律。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第三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八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年月B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