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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聚鑫公招(货物)2023-061东川工业园区垃圾分类用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公开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五、公告期限1六、其他补充事宜1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说明9二、招标文件说明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五、开标13六、资格审查程序13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4八、中标19九、授予合同20十、招标代理费21十一
2、、其他21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3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5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58(一)投标要求58(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62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东川工业园区垃圾分类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东川工业园区垃圾分类用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O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聚鑫公招(货物)2023-061项目名称:东川工业园区垃圾分类用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00最高限价(元):443313.80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可降解垃圾
3、袋、抽纸、纸杯、雨伞、手提袋、分类智能垃圾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o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4、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
5、政采云平台O在线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文件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口。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6、2)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3)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地址:西宁市东新路7号项目联系人:邵先生项目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24号8号楼11层IlOl室项目联系人:马先生项目联系方式:2023年10月08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东川工业园区垃圾分类用品采购项目2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聚鑫公招(货物)2023-0613采购人名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城
7、市管理局地址:西宁市东新路7号项目联系人:邵先生项目联系方式:4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一路24号8号楼11层1101室联系人:马先生电话:电子信箱: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额度500000.00元8最高限价443313.80元9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10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11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8、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
9、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12投标保证金不要求13投标有效期至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14投标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0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15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00分(北京时间)16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00分(北京时间)17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18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上进行,投
10、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19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
11、存壹份原件备窠。22其他线上电子化开评标系统操作及办理CA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一、说明1 .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人资格要求”。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 .招标文件的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
12、)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 .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13、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14、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
15、文件视同未提供。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 .投标报价及币种8.1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运输费、保险费、采购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 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 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 .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16、表12o9.2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9.3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
17、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IL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0.1 、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投标人承诺函(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
18、)资格证明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投标保证金证明10.2 投标文件(下册)(11)评分对照表(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3)分项报价表(14)技术规格响应表(1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7)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
19、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 .投标文件的递交13.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提交投标文件,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4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4.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
20、开标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 .开标16.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启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 开标由
21、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3 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政采云客户端进行解密程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六、资格审查程序17 .资格审查17.1 开标结束后,按照采购代理协议的约定,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
22、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7.2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3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第2.2款“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第ILl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 .评标委员会18. 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
23、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
24、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
25、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配合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O万
26、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27、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工作程序19.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
28、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1 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第11.2(11)-(15)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工期(交货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8)存在串通投标行为;(9
29、)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致,又不按19.L1进行确认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
30、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 2评审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属中小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公
31、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属监狱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3 3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
32、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4 4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5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6 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33、;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
34、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0 .评审方法和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100X3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
35、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技术水平60分(1)技术参数:投标产品技术指标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8分;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2)节能和环保: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每提供1项得0.5分,满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满分合计2分。该项得分的认定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实施方案:针对采购项目需求提供整体实施方案,方案从产品制造、产品配送、到货及时率、产品验收、质量控制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环节综合评定,方案清晰明确完整得30分,每缺少一项扣5分,每项中每有一处表述不清
36、楚、针对性不强、逻辑不清晰的扣1分,扣完为止。3售后服务1()分(1)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1、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售后服务质量售后服务方式和特色。以上因素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1分,满分4分,未实质性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2、提供售后服务相关承诺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针对所投产品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在1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赶赴现场的,得4分;投标供应商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赴现场的,得3分;投标供应商在3小时内响应,36小时内赶赴现场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0.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
37、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
38、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八、中标21 .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1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1.2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
39、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 .中标通知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2.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40、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3 .签订合同2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2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o23.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
41、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2.6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2.7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
42、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2.8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2.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十、招标代理费1、收取对象:中标人。十一、其他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43、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
44、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聚鑫公招(货物)20公-061
45、包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编号:QHJX-2023-061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口采购项目东川工业园区垃圾分类用品采购项目(青海聚鑫公招(货物)2023-061)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 .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 .中标通知书;6
4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包号标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大写)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 .交货期:;交货地点:O2 .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 .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 .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