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王府高端家具研发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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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督王府高端家具研发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7-320116-04-01-80347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杨路8号地理坐标(118度47分25.753秒,32度17分55.43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木制家具制造C211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八、家具制造业,木制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中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5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

2、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六发改备2023289总投资(万元)5000.00环保投资(万元)125.0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800.29(租赁)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3、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45号。规划及一1、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相符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六合经济开发区总体定位为南京江北新区产业城,一个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化产业新城,将重点优化提升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2大主导产业,未来的六合经济开发区将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三廊、六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两心”为龙池地区中心和龙池湖绿心。“两轴”为六合大道城市发展轴和龙华路城市发展轴。“三廊”为滁河绿廊、中部生态隔离廊道、南部生态隔离廊道。“六组团”包括1个综合服务组团、3个生活组团和2个综合产业组团。根据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

4、其产业发展定位为:严禁三类污染工业进入,允许发展二类低污染工业,鼓励发展科技先导型、高附加、低能耗、无污染高新技术产业,工业类以一类工业为主,如电子、通讯、服装、轻纺、新材料等企业,尤其重点引进电子、通讯、新材料等高科技工业(不包含化工、电镀、印染、染整类工业),并重点优化提升高端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2大主导产业,强化发展1大产业用纺织品特色产业,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研发设计、职业教育和行业综合服务”5大生产性服务业,构建“2大主导+1大特色+5大支撑”的制造+服务型现代产业体系。本项目位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杨路8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C2110木制家具制造,

5、本项目属于二类工业项目,且使用水性涂料,为二类低污染工业,属允许发展类。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园区产业功能定位。2、与关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1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及相符性分析序号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相符性一加强规划引导和空间管控,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严格入区项目的环1境准入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进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入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6、内不应设置敏感目标。空间防护距离内不得有环境敏感目标,建议适当建设绿化隔离带。商住区与工业用地之间设置足够的空间防护距离,减少本项目符合园区环境准入管理要求;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本项目与周符合边规划的居住用地等均预留了足够的距离。开发区工业对区内居民的影响;工业用地四周设置不小于15米的绿化隔离带;在开发区北侧的龙华西路和开发区中部浦六路该两路沿线两侧临近居民区企业新增生产线不得使用含恶臭物质的原料。现有2家化工仓储企业不符合定位,需淘汰搬迁。2以持续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引导企业升级废气处理装置,减少有机废气排放。对区内企业废气处

7、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减少溶剂型油漆使用、推广水性漆、升级喷漆废气处理设施等方式减少有机废气排放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规范企业危废贮存场所。规范企业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和运行管理。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蜂蜡仅在生产条件下有少量VOCS产生;产生的有机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催化燃烧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库符合综上,本项目与关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3、与关于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龙池片

8、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M-2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本项目情况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高档数控机床;重大成套专用设备。节能环保产业:高效节能通用设备;先进环保设备,,优先引入高性能产业用纺织品:汽车用纺织品、高端医用防护纺织品等本项目为木制家具制造业,不在优先引入范围内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专项物流、物流增值服务;检验检测:检验检测服务;研发设计:服装设计、应用型研发设计;职业教育:职业教育;行业综合服务禁止引入高端装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低固体分、溶剂型等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的涂料;含传统含

9、格钝化等污染较大的前处理工艺的企业;使用限制类制冷剂生产的企业)本项目为木制家具制造业,不属于禁止引入行业新材料:含化学反应的合成材料生产;含湿法刻蚀等污染较重工艺的光电材料生产企业电子信息:硅原料、多晶硅电池片、单晶硅电池片生产企业;印刷线路板生产企业、废气产生量大的芯片制造、电路板生产企业;线路板拆解企业其他行业: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所列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其它各类不符合园区定位或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企业;纯电镀等污染严重企业,制革、化工、酿造等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废水含高浓度难降解有机物,或工艺废气中含三致、恶臭、有毒有害物质无法达标排放的,水质经预处理难以满足六合区污水

10、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产生或排放放射性物质的企业;工艺废气中含难处理的、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的项目;排放汞、馅、镉、铅、碑五类重金属废水或废气的做)O空间六合大道沿路街旁绿地:两侧各控制45米绿带;管制宇连高速防护绿带:西侧控制20-120米防护绿带;要求控制/浦六路防护绿带:西侧控制20-30米防护绿带,东侧控制85米防护绿带;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项目厂界周围500米范围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表3.2-1禁止引用陆营路西侧水系防护绿带:西侧控制60米防护绿带,东侧控制44米防护绿带。的项严格控制临近居民区工业地块企业类型。目禁止布置排放恶臭气体的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

11、Ill吨/年、烟(粉)尘148吨/年、二氧化氮19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20吨/年。废水污染物(最终排入外环境量):废水量2181万立方米/年,COD1091吨/年、氨氮IlO吨/年、总磷11吨/年,总氮:328tao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128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4ta;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14ta,无组织排放量为0.15ta废水量1084.08m3a,COD0.05ta、SS0.01ta、N-N0.01taTN0.02taTP0.0005ta、动植物油0.0002ta综上,本项目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

12、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木制家具制造C2I10,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21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3日取得了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备案证(备案证号:六发改备2023289号)。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2、选址与用地规划相符性企业租赁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杨路8号的厂房用于督王府高端家具研发生产项目,根据项目所在地

13、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图(详见附图五),项目使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杨路8号,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距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项目北侧17.23公里的南京平山省级森林公园,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项目西南侧2.353公里的城市生态公益林(江北新区)。表1.21本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位置关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类型名

14、称地理位置与本项目位置关系区域方位距离/m南京平山森林公园的生省级森林态保育区和核公园心景观区南京平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中的生态保育区和核心景观区范围22.13平北17230方公里U表122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关系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主导生态功能范国a.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位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总面积生态空间第2管器域面积由枳方位距离(米)城市生态公益林(江北新区)水土保持/南京化学工业园北侧规划的防护绿带5.73/5.73西南2353(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91天,同比减少9天,达标率为79.

15、7%,同比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标准天数为85天,同比减少6天;未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74天(其中,轻度污染71天,中度污染3天),主要污染物为Os和PM/。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PM2.5浓度年均值为28g11R达标,同比下降3.4%;PMlO浓度年均值为51gm3,达标,同比下降8.9%;No2浓度年均值为27gm3,达标,同比下降18.2%;SOz浓度年均值为5g达标,同比下降16.7%;Co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0.9mgm3,达标,同比下降10.0%;Ch日最大8小时值浓度170gm3,超标0.06倍,同比上升1.2%。Ch最大8小时90百分位浓度均值不能达到国家年均

16、限制的二级标准限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南京市环境控制属于不达标区。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n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断面。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接管六合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

17、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滁河。故本项目废水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水环境功能的要求。根据2022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535个。2022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dB,同比下降O.ldB;郊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5dB,同比上升03dB全市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47个。2022年,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4dB,同比下降0.2dB;郊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65dB,同比上升0.7dB0全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28个。2022年,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8.2%,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3.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根据声环境影响分析内

18、容可知,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周围环境的功能属性,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管网供应,用电由市政电网所供给,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可满足用水、用电等需求,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等文件进行说明,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相符性分析见表1.2-3。表123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I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9、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属于木制家具制造C2110,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相符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21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21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相符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相符4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办(2022)7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

20、22年版)江苏省细则条款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属于化工类项目,不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范围相符(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南京市六合区重点管控单元(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L24与重点管控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

21、(2)优先引入: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效益好、国家鼓励的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相关产业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引入和禁止引入的项符合(3)限制引入: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涂装项目(4)禁止引入:电镀、电路板生产;排放含汞、神、镉、铭、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新(扩)建工业项目;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产业投资5000万元以下含酸处理工艺的电子电器、机械加工项目,新(扩)建投资2000万元以下表面酸洗、目。涂装新(扩)建项目;服装纺织产业含印染、印花工艺的项目;建筑材料、新型材料水泥生产项目;仓储物流石油、化工储运项目。

22、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总量在六合区范围内平衡,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园区已建立环境应急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符合(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3、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本项目实施后,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企业将建立自行监测制度,本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等。(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4)邻近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活区的工业用地范围内,禁止引入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无组织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大的项目。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重污染(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符合(3

24、)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4、与大气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大气相关的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2-5本项目与大气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1.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VOCS物料储本项目涉及产生VOCs的原辅材料为水性底

25、漆、水性面漆和蜂蜡,盛装于密闭包装桶内,暂存于原料库,在使用时,密闭转移至密闭喷漆间,非取用状符合罐应密封良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5.2条规定,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态下加盖密闭,不会再转移至其他地方,产生的废漆桶和漆渣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江苏格润合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1.2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VoCS物料时,应使用密闭容器、罐车。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13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

26、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使用的水性底漆和水性面漆均满足GB18581-2020、GB/T38597-2020中相关的要求,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蜂蜡仅在生产条件下有少量VoCS产生;使用过程在密闭喷漆房内,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后,通过过滤棉+催化燃烧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1.4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

27、、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载有VOC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废料(渣、液)应按照第5章、第6章的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本项目拟在项目投产后建立原辅料台账,按照要求记录水性底漆、水性面漆和蜂蜡的,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eS含量等信息,并保存3

28、年。本项目生产设备等符合相关作业规程标准。本项目喷漆过程不涉及退料;产生的废漆桶和漆渣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江苏格润合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符合15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隙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本项目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若发生故隙,可做到立即停止生产符合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1.6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

29、件确定。本项目排气筒高度为15m符合1.7记录要求: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项目投产后,将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保台账,对过滤棉+催化燃烧吸附装置的相关运行参数进行记录,并保存3年符合2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2.1(一)全面加强源头代替审查:环评文件应对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涉VOCs的主要原辅材料的类型、组分

30、、含量等。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VOCs含量限值要求,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VOCs产生。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评价报告已对水性漆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其类型、组分、含量等,并对照相关涂装行业标准进行分析,详见报告第二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蜂蜡仅在生产条件下有少量VOCs产生符合2.2(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查。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严格按照挥发

31、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5类排放源的VOCs管控评价,详细描述采取的VoCS废气无组织控制措施,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不得采用密闭收集、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文字进行描述.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无组织排放量极低,蜂蜡仅在生产条件下有少量VOCS产生,且水性漆使

32、用过程在密闭喷漆房内,工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喷漆房密闭收集,通过过滤棉+催化燃烧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简排放;不涉及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符合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2.3(三)全面加强末端治理水平审查。涉VOCs有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强化含VOCs废气的处理效果评价,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单个排口VOCs(以非甲烷总嫌计)初始排放速率大于lkgh的,处理效率原则上应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处理效率要求。环评文件中应明确,VOCs

33、治理设施不设置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需要设置的,采用铅封、在线监控等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并纳入市生态环境局VoCS治理设置旁路清单。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装量(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木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蜂蜡仅在生产条件下有少量VOCs产生。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喷漆房密闭收集,通过过滤棉+催化燃烧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废漆桶和漆渣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江苏格润合美再生资源有限

34、公司处置符合2.4(四)全面加强台账管理制度审查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项目投产后,将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建立环保台账,对过滤棉+催化燃烧吸附装置的相关运行参数进行记录,并保存3年以上;本项目拟在项目投产后建立原辅料台账,按照要求记录水性底漆、水性面漆和蜂蜡的,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并保存3年以

35、上;建立环境监测制度,环境监测报告保存3年以上符合2.5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VOCs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卜:年。2.6严格项目建设期间污染防治措施审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使用涂料、油漆、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含VOCs产品的,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企业优先使用符合国家省和本市要求的低(无)VoCS含量产品。同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蜂蜡仅在生产条件下有少量VOCs产生。符合时,鼓励企业积极响应政府污染预测预警执行夏季臭氧污染错时作业等要求。2.7做好与相关制度衔

36、接:做好“以新带老”要求的落实。涉VOCs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要贯彻“以新带老”原则,鼓励现有项目的涉VOCs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治理设施按照新要求,同步进行技术升级,逐步淘汰现有的低效处理技术。做好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将排污许可证作为落实固定污染源环评文件审批要求的重要保障,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严格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查。做好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环评审批、大气管理、现场执法等部门应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环评审查、总量平衡、事中事后监管、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监管等工作协作,切实加强VOCS污染的管理。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及时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报符合3重

37、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3.1(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要加大源头替代力度;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

38、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蜂蜡仅在生产条件下有少量VOCs产生。产生的有机废气由喷漆房密闭收集,通过过滤棉+催化燃烧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水性漆储存于密闭包装桶内,转移过程保持密闭状态,使用过程在密闭喷漆房内;每2年更换1次活性炭符合3.2(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

39、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3.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3.4工业

40、涂装VOCS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木质家具推广使用高效的往复式喷涂箱、机械手和静电喷涂技术。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

41、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4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4.1(一)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VOCs的产生,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属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蜂蜡仅在生产条件下有少量VOCs产生。产生的废气由喷漆房密闭收集,通过过滤棉+催符合4.2(二)鼓励对排放的VOCS进行回收利用,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

42、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0化燃烧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水性漆储存于密闭包装桶内,转移过程保持密闭状态,使用过程在密闭喷漆房内;催化燃烧装置每2年更换1次活性炭4.31、根据涂装工艺的不同,鼓励使用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限制使用溶剂型涂料,其中汽车制造、家具制造、电子和电器产品制造企业环保型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4.42、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辗涂、浸涂等

43、涂装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推广汽车行业先进涂装工艺技术的使用,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小型乘用车单位涂装面积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35克/平方米以下。4.53、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原则上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若工艺有特殊要求,不能实现封闭作业,应报环保部门批准。4.64、烘干废气应收集后采用焚烧方式处理,流平废气原则上纳入烘干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本项目不涉及烘干废气,晾干废气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符合4.75、喷漆废气应先采用干式过滤高效除漆雾、湿式水帘+多级过滤等工艺进行预处理,再采用转轮吸附浓缩+高温焚烧方式处理,小型涂装企业也

44、可采用蜂窝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填料塔吸收、活性炭吸附等多种方式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属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蜂蜡仅在生产条件下有少量VOCs产生,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漆房密闭收集,通过过滤棉+催化燃烧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底漆打磨废气经打磨房密闭收集,通过水帘柜+过滤棉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采用的废气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技术,产生的废气浓度和速率较低,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从经济角度考虑,无需采用转轮吸附浓缩+高温焚烧方式处理符合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项目由来南京督王府家居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主要从事木制家具制造,租赁南京五人光学薄膜有限公司

45、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龙杨路8号的厂房,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高端家具研发生产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南京市六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号:六发改备2023289号,项目代码:2307-320116-04-01-803474)项目占地面积为20800.29m2,总建筑面积为22878.32m2,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家具1万件的生产能力。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督王府高端家具研发生产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龙杨路8号;投资总额:5000万元;劳动制度:本项目员工80人,年工作日300天,实行单班8小时制,设置食堂和宿舍;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年产1万件督王府高端家具研发生产项目,并建

46、设高端家具研产销一体化示范电商平台。3、工程组成本项目主体及公辅工程见下表。表2.1-2项目主体及公辅工程组成表类别工程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厂房一建筑面积为5956.07m2,高度为10.85m,1层;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办公楼共6层,2楼为食堂,6楼为办公室和宿舍,其余楼层为展厅,总建筑面积为6724.44m?依加现行综合楼12层为仓库,34层展厅,56层为宿舍,.上心、依托现有高度为23.05m贮存工程原料库建筑面积为209.99m2,高度为535m,1层依托现有仓库建筑面积为3276m2,高度为23.05m,6层,力七依杯现召用于存放无危险性的原辅料及产品公用工程给水依托出租方厂区供水系统,由市政给水管网什什In士供给,用水量为1206mVa依托现有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一起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六合依狂班右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尾水排饮九人ZH入滁河供电年用电量约120万kW-ha,由市政供电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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