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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第一章采掘(剥)技术计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1.1.1采掘(剥)技术计划是编制矿山生产经营计划的基础,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每年编制一次。矿山必须根据长远规划、国家和市场需要,结合地质条件和开采的实际情况,瞻前顾后,综合平衡,认真组织编制,经审批后付诸实施。1.1.2编制矿山采掘(剥)技术计划,应遵守下列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2、遵循矿山发展的客观规律,认真执行矿山技术政策;3、根据矿山长远发展的需要,加强探矿工作,必须合理安排开采顺序,保持生产矿量平衡和稳定持续地生产;4、充分回收国家矿产资源,降低矿石的损失和贫化,提高选矿回收率;5、提高企
2、业素质和管理水平,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合理制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原材料消耗和成本指标;6、充分发挥矿山生产能力,未达到设计能力的矿山,应采取措施,拟定计划尽快达到设计能力;7、确保安全生产,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第二节采掘(剥)技术计划的主要内容1.2.1 采掘(剥)技术计划编制的内容应包括文字、表格和图纸三个部分。1.2.2 采掘(剥)技术计划的文字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上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执行情况和预计完成情况,重大技措、技术改造和科学试验进展情况,矿山技术政策执行情况,主要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2、本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和计划安排,贯彻矿山技术政策所采取的措施,重点
3、技术措施、技术改造和科学研究项目的安排。123采掘(剥)技术计划应包括下列表格:1、矿产品及作业量计划表;2、矿山技术经济指标计划表;3、矿山综合回收计划表;4、矿山重点技术措施和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表;5、矿山更新改造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表;6、矿山地质储量平衡表;7、矿山生产矿量平衡表;8、矿山地质探矿计划表;9、上年度按采矿方法统计的矿石损失率和贫化率实际指标表;10、按采矿方法的采矿量、矿石损失率和贫化率计划表。1.2.4采掘(剥)技术计划应包括下列图纸:1、矿区总平面布置图;2、开拓运输系统图;3、露天开采终了平面图和纵、横剖面图;4、计划安排的形象进度纵投影图;5、作业阶段平面图(附形象
4、进度)或露天开采年末平面图;6、典型地质剖面图;7、典型采矿方法图;8、通风系统立体图,供电、防排水、充填等工艺系统图。第三节采掘(剥)技术计划的编制和审批1.3.1 采掘(剥)技术计划由矿山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就审定上报。1.3.2 采掘(剥)技术计划的审批:直属矿山由地区(直属)公司审查,汇总后报总公司审批,地方矿山由省、自治区冶金厅(局、公司)进行审查,汇总后报总公司审批。第四节采掘(剥)技术计划的实施1.4.1 采掘(剥)技术计划不得随意修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修改时,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1.4.2 采掘(剥)技术计划批准后,矿山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按月、季、年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季和年
5、的检查分析应上报主管部门。地区(直属)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总公司。采掘(剥)技术计划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采掘(剥)关系和生产矿量;2、矿床开采顺序和采掘(剥)地点;3、贫富矿开采比例;4、采、充关系,矿柱回采比例,空区处理,土地复垦;5、矿石贫化和损失指标;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7、重点技术措施和技术改造工程进度。第二章采掘(剥)设计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2.1.1 采掘(剥)工程设计是安排矿山作业计划的依据,任何采掘(剥)工程无设计不得施工。2.1.2 采掘(剥)工程设计的依据:1、矿山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采掘(剥)计划;2.1.3 的地质储量和地质测量资料;2.1.4
6、发的初步设计;2.1.5 段的采掘(剥)工程设计;2.1.6 程经批准的立项文件。2.1.7 采掘(剥)工程设计,应遵守下列规定:1、国家有关矿山开采的方针政策法规、各项技术规程和安全环保规程;2、依靠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矿山机械化程度;3、选择技术可行,工艺可靠,经济效益好,并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技术方案;4、充分回收地下资源,降低矿石损失和贫化;5、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确保矿山开采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衔接。2.1.4采掘(剥)工程设计要有完整文字说明和图纸文件,并符合规定要求。第二节设计阶段和分类2.2.1 采掘(剥)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应划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施
7、工图设计。2.2.2 采掘(剥)工程项目分类和设计阶段应符合下列规定:1、新区或深部开采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阶段总体设计或开拓设计: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采场单体设计:施工图设计;4、重大单体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2.3 采掘(剥)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第三节设计审批与修改2.3.1 采掘(剥)工程项目审批权限:1、总公司审批项目:新区或深部开采以及其它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2、地区(直属)公司审批项目:新区或深部开采的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复杂的阶段总体设计或阶段开拓设计;3、矿山审批项目
8、:阶段开拓设计、采场单体设计、单体工程设计。2.3.2审批工作按管理和审批权限分别由各级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或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批。2.3.3设计修改由原设计部门负责,重大方案改变需经原审批单位批准。第四节设计文件的一般要求2.4.1 设计说明书应包括设计项目所要求的内容,文字和图表简练、准确。2.4.2 设计图纸的图幅应采用矿业工程制图标准统一图幅。2.4.3 设计图纸的比例可根据不同要求一般采用1:2000;1:1000;1:500;1:200O2.4.4 设计图纸应有统一的图签和编号。第五节设计服务2.5.1 设计者应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交底内容包括设计主要内容和安全、质量要求;并
9、负责设计修改和施工服务。2.5.2 设计者有权制止不符合设计的施工。第三章矿产储量管理第一节地质储量管理3.1.1 矿山必须设专人负责储量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各类储量的计算及变动统计,建立各类储量台账,并监督检查资源的利用情况。3.1.2 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储量,在未进行补充地质工作和未增加新的探采工程揭露前,不得随意改算、变更储量。3.1.3 矿山年度新增储量,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才能列入储量平衡表和储量台账。3.1.4 阶段(台阶)生产勘探工作完毕,须按阶段(台阶)或分层、采场(盘区)对矿体进行重新圈定,计算储量,并按表851的误差范围与原计算储量进行对比,分析其变化原因。表85-1各级矿
10、产储量相对误差范围项目A级B级C级储量误差()102040品位误差()1233.1.5阶段(台阶)开采完毕,要进行最终储量计算,并与生产勘探后储量对比,及时进行阶段(台阶)储量报销工作。3.1.6 矿山应按年编制储量平衡表,表中的开采量、损失量、储量变级增减及新增储量等各项数据,必须按矿段或矿体分别统计。3.1.7 根据地质储量保有情况,结合矿山生产安排,区分可采和不可采的地质储量,计算可采各级储量的保有期限,确定资源危机程度,及时提出进行矿区外围和深部地质勘探的意见,采取强有力措施,以保证矿山持续生产。第二节生产矿量管理3.2.1 生产矿量的保有期限,原则上执行表85-2的规定。表852生产
11、矿量保有期限矿山规模开采方式矿量类别及保有期限开拓矿量(年)采准矿量(年)备采矿量(月)大、中型地下开采3511.5610露天开采16小型地下开采230.5-146矿山应概括既能保证开拓、采准和备采工作的正常衔接,又不过多地进行资源开采的准备工作的原则,结合矿床地质条件、生产规模、采矿方法、采矿强度和采掘周期等,制定适合本矿山实际的合理的各级生产矿量保有期限,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3.2.2 矿山应配专人负责生产矿量的计算和管理工作。3.2.3 编制年度采掘(剥)技术计划和生产计划时,必须根据生产矿量保有期限的要求,安排矿山采掘(剥)工作量。3.2.4 矿山必须按季末、年末计算保有生产矿量
12、,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实现平衡。第三节储量报销3.3.1 开采中合理损失的矿量,属正常核销,随年度矿量平衡表报销。非开采设计损失的矿量,需写出原因,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报销。3.3.2 凡不能开采或级别较低的零星小矿及其分支尖灭部分的矿量,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情况下按下列程序申请报销:1、矿量在万吨以下,由采矿部门写出报告,报矿山总工程师批准;2、矿量在万吨以上,由采矿部门写出报告,报地区(直属)公司批准;3、矿量在5万吨以上的,由采矿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报总公司批准。333阶段(台阶)矿量报销应在本阶段开采结束后的一年内,整理好资料办理报销手续。3.3.4储量报销呈报资料必
13、须包括:1、报销储量地段的平面、剖面、储量计算图及有关图件;2、报销地段的矿床地质特征及探采对比资料;3、说明储量报销的原因及储量计算资料;4、损失、贫化资料及原因分析,经验和教训。第四节矿山闭坑3.4.1矿山闭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矿山或坑口的勘探工作业已结束,矿产资源已充分探清,矿区周围经查明再无发展远景,并获得了结论性的意见;2、闭坑范围内所探明的储量即将开采完毕;3、因技术、经济及安全威胁等原因不能回采的储量,业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核销;4、闭坑范围内地表和井下的地质与测量工作完毕,需要收集的地质、测量资料均已系统整理;5、采空区、陷落带、露天坑、尾矿库和废石场己妥善处理,达到了安全
14、和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3.4.2 矿山闭坑,应遵守下列程序:1、凡矿山或坑口可采矿石储量保有期限只有两年左右时,矿山应组织对矿区地质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和总结,对矿山开发全过程中的探矿、采矿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论证,做出矿区范围内及其近围已无可供接替的矿产资源的结论,并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调查和结论进行全面审查,得出可以闭坑的结论后,由矿山向上级主管机关提出闭坑申请报告;2、主管机关接到矿山闭坑申请报告后,必须派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证实矿山确实符合闭坑条件的要求,方能批准矿山闭坑。3.4.3 闭坑地质报告应具备下列文字资料:1、概述:矿区交通位置,矿区勘探及矿山生产简史,矿区储量及矿区地
15、质结论性意见等;2、矿区地质及保有储量:矿床地质及水文地质概述,地质勘探和生产勘探资料对比分析,矿山地质工作(包括历年完成的各种地质工作量和对矿床的认识),累计探明的地质储量与最终开采矿量比较,一切可供利用的资源及尾矿的情况分析;3、矿石损失贫化:生产矿量的计算及变动情况,矿石损失贫化计算及其结果;4、矿区有关的遗留问题和处理意见;5、在整个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3.4.4 闭坑报告应具备下列图纸:1、矿区交通位置图;2、矿区地形地质图;3、矿区总平面布置图及坑内外工程对照图;4、勘探线剖面及矿体纵投影图;5、矿区阶段(台阶)平面、剖面图;6、储量计算平面、剖面图;7、重要采掘工程实测图
16、;8、地表废石场、排土场及尾矿库实测图;9、矿区水文地质及排水疏干系统图;10、矿区工程地质平、剖面图;11有代表性的矿体探采平、剖面对比图。3.4.5 闭坑报告应具备下列附表:1、资源综合利用总表(包括地质勘探提交储量、矿山探矿新增储量、开采量、损失量);2、残留矿体、矿柱、平衡表外矿体储量统计表;3、地质探矿、生产探矿各项工程量统计表;4、矿石损失率、贫化率统计表;5、其他附表:如岩石鉴定,岩矿全分析,节理裂隙统计,体重、湿度、松散系数、含矿系数计算表及加工化验检查表等。第四章采场技术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4.1.1 采场是矿山组织生产的基本单元。采场技术管理是矿山技术管理的基础,要在生产矿长
17、和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的领导下,以生产部门为主,充分发挥其他各职能部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做到各级人员职责明确,有职、有责、有权。4.1.2 采场设计和组织生产,应实行强化开采,推广先进经验,采用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本规程,达到安全,高效和低耗的要求,并降低采矿损失和贫化。4.1.3 矿山应根据本规程的基本原则。并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采场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第二节采场单体设计4.2.1 采场单体设计应在本阶段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要照顾上、下、左、右相邻采场的关系及回采顺序。4.2.2 采场单体设计应根据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
18、地质测量资料进行。采场单体设计的地质储量要求达到相应的级别。对于提供设计用的地测资料,需经地质测量专业主管技术人员审核。4.2.3 采场单体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地下开采:采场结构及参数的确定,采场工程布置,施工顺序及进度要求,落矿、出矿和充填,顶板管理,通风及安全措施;降低矿石损失、贫化的措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2、露天开采:开采工艺方式,新水平开拓,穿爆作业,运输道路,供水管道和动力线路的布置,废石排弃,边坡维护与加固,疏干与防排水,溜井际段,防尘与安全措施,降低矿石损失与贫化的措施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4.2.4 采场单体设计应包括下列图表:1、地下开采:采场三面投影图,采准、切割与
19、回采工程布置图,主要巷道断面图,支护结构图,工程量表及施工进度计划表等;2、露天开采:采剥方法图,堑沟布置与开掘图,矿石运输线路图,年末平面图,工程量和进度计划表等。4.2.5 采场单体设计的技术经济指标内容包括:地质矿量,地质品位,采矿量,采矿品位,出矿量及出矿品位,矿石损失率,贫化率,采准切割量,采掘(剥)工效,采场生产能力,主要材料消耗和作业成本。第三节出矿管理4.3.1 矿山须根据不同采矿方法的要求,加强出矿管理工作。采用崩落法的矿山应配专人负责出矿管理,认真执行本规程第31.1.8条的有关规定。4.3.2 采场出矿必须按月作业计划,合理均衡配矿,保持月出矿品位稳定,其波动幅度应控制在
20、10%以内。4.3.3 露天采矿应坚持分采、分出,坑下采场更要严格实行矿石、废石分出,不能将废石运至选厂,亦不得将矿石排至废石场。4.3.4 矿山必须加强采场出矿的计量和取样管理。第四节采场验收4.4.1 矿山必须建立和健全采场验收制度,应根据不同的采矿方法制定采场验收标准,确定验收权限。4.4.2 采场验收分阶段进行,各项作业完成后均应组织验收,采场投产前应组织综合性验收,采场结束后进行最终验收。4.4.3 矿山应建立和健全采场生产台账,采场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分析全部资料,做出开采评价报告,采场最终验收后作为技术档案归档。4.4.4 矿山在考核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和进行奖罚时,应以验收的数量和质
21、量为依据。验收人员应坚持原则,严格按验收标准验收。第五章矿石损失与贫化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5.1.1 矿山企业应在生产矿长、总工程师领导下,建立矿石损失、贫化管理体系。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各个环节,都没有应有专人负责。5.1.2 矿山企业应把矿石损失、贫化指标作为编制开采设计、采掘(剥)计划、经济承包以及总结考核的重要指标。5.1.3 矿山应不断完善取样、加工、化验、计量方法和手段,搞好取样、计量,按照统一方法计算,做到客观地反映矿石损失、贫化的实际状况。贫化、损失的计算应按照本规程规定的方法进行。5.1.4 各矿山应根据本规程,制定本单位的矿石损失、贫化管理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二节矿石损
22、失与贫化管理5.2.1 生产矿长和总工程师要负责主持矿石损失、贫化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制定措施,改进工作。5.2.2 矿山地质测量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圈定矿体,为开采设计提供可靠的地测资料和现场服务;依法监督矿山合理开采,防止资源损失;检查回采边界和46柱尺寸;严格执行采掘(剥)工程、炮孔和采场的各项验收制度;进行矿石损失、贫化率的计算。5.2.3 矿山采矿技术部门是矿山损失、贫化工作主管部门,应认真执行有关采掘(剥)技术政策和合理的开采顺序;选择经济合理、损失贫化小的采矿方法和采矿工艺;做好采准、切割、回采、出矿设计和施工服务,及时解决采、出矿和充填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定期分析损失、贫化原因,
23、采取行之有效的降低损失、贫化的技术措施。5.2.4 矿山应按月度、季度、年度计算矿石损失、贫化,并按统一规定的计算指标分季度、年度呈报。同时应附有必要的说明,分析矿石损失、贫化的原因,提出今后的改进措施。5.2.5 矿石损失核销应遵守本规程第五章第三节的规定。5.2.6 矿山应根据批准的年(季)度采掘(剥)计划,分别下达坑口、采场的开采损失率和贫化率指标。5.2.7 生产基层单位必须与地质测量和采矿技术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损失、贫化管理工作,特别要着重注意下列几个方面:1、严格按设计和作业计划进行凿岩爆破,浅孔采矿应认真控制采幅,减少落矿的损失、贫化;2、对采场要加强残矿和粉矿(特别是高品位富矿
24、)的回收工作,以减少资源损失;3、对崩落法采场要认真按放矿计划和放矿图表作业;4、认真做好副产矿石的管理工作,矿岩应分采(掘、剥)、分出。5.2.8 对降低矿石损失、贫化做出显著成绩者或对矿产资源造成严重损失浪费者,应分别给予奖惩。第三节矿石损失与贫化计算原则5.3.1 矿石损失、贫化计算范围,系指从采场开采至回采结束,将矿石运出坑口整个采、出矿过程中的矿石损失和贫化,副产矿石应参加计算。5.3.2 地下开采矿山以采场为计算单位,当采场出矿结束后,累计历次计算的结果,综合整理矿房、矿柱的采矿、出矿资料,汇总整个采场的总损失率和总贫化率。5.3.3 矿山应按不同的采矿方法,分坑口、阶段分别计算月
25、、季、年度的损失率和贫化率,全矿按季度、年度汇总后上报主管部门。5.3.4 采用间接法计算损失、贫化率的多金属矿山,应按一种主要金属指标进行计算。5.3.5 各种采矿方法均应计算采矿(一次)、出矿(二次)和总的矿石损失率、金属损失率、贫化率和废石混入率,然后以结束采场或阶段汇总上报。5.3.6 取准取全原始数据,是计算矿石损失率、贫化率的前提。为了及时准确地计算一个采场的地质品位、地质矿量、出矿品位和出矿量,必须重视采样、计量工作,使其样品数据具有代表性。1、地质品位和地质矿量应以最终圈定的数据为准;2、采用直接法计算的采场,应以地测实测资料、地质取样和编录为依据,计算采下矿石量和品位、废石量
26、及损失矿量和品位;3、采用间接法计算的采场,应以采、出矿取样(电耙道分斗取样,矿车取样)和计量(直接计量或矿车计量),求得出矿品位和出矿量,出矿量应定期与选厂实际处理量进行校正。5.3.7矿山地测部门随着回采工作及时进行采场编录,反映矿石损失、贫化的实际情况,并按月或按采场(放矿结束),在各种综合编录图纸上标明矿体及回采界线(中、深孔落矿的采场可按设计回采边界圈定回采界线)。5.3.8开采损失、贫化计算的原始资料,综合计算资料及各种图表均要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第四节矿石损失率与贫化率计算方法1 .4.1矿石损失、贫化分类:1、损失和损失率一在开采过程中,损失的未采下和采下的工业矿石或金属含量
27、,谓之损失,用百分数表示的为损失率。开采损失一在开采过程中与采矿方法、落矿和放矿作业质量有关的矿石损失,包括未采下损失、采下损失。未采下损失一回采范围内未能采下和不能回收的残矿及各种矿柱的矿石损失;采下损失一已落矿但未能放出或运出采场的矿石损失。非开采损失一与开采方法及开采条件无关的矿石损失,主要包括因地质、水文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安全条件等不能开采的矿石损失,或因保护地表和地下工程的永久保安矿柱损失。2、贫化和贫化率一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废石的混入和富矿粉的损失,使出矿品位降低,谓之贫化,用百分数表示的为贫化率。采下或放出矿石中所含废石的百分数为废石混入率。不可免贫化一采矿设计允许采下的围岩或夹
28、石而造成的贫化,谓之不可免贫化,或称设计贫化。可免贫化一采矿设计不允许采下或混入的围岩、夹石及人为的废石混入所造成的贫化,谓之可免贫化。贫化按生产阶段分为采矿贫化和出矿贫化:采矿贫化一即回采时造成的矿石贫化,或称为一次贫化;出矿贫化一即出矿或放矿时造成的矿石贫化,或称为二次贫化。542矿石损失、贫化应按下列方法计算:1、地下开采采场损失率计算2 1)一次损失:指回采范围内未能采下的矿石所造成的损失。一次矿石损失率(P,0)斤=2ioo%Q式中:Q-采场二次圈定后的地质矿量,吨;Q采场未采下的矿石量,吨;浅孔回采时由分层实测确定;深孔(或中深孔)回采时由爆破设计落矿范围确定。次金属损失率(PM)
29、Pil=CgCfl00%=fl-l100%QCIQCJ式中:QB一采场采下矿岩量,吨;浅孔回采时由分层实测确定,深孔(或中深孔)回采时由爆破设计落矿范围确定;c一采场二次圈定后的地质品位,%;Cb一采场采下矿岩的混合品位,。(2)二次损失:指放矿(或出矿)矿石损失。二次矿石损失率(Po)以=2-xl00%QBQ,B一采场出矿(或放矿)时损失的采下矿岩量,吨。二次金属损失率(PM)TCQBCB100%式中:T一采场出矿量,吨;由出矿计量确定,并按选厂实际处理矿量调整;C一采场出矿品位,%;由出矿取样确定,并按选厂实际处理品位调整。(3)总损失矿石总损失率(Po)Q+纯-逅=V_山100%Q=Po
30、+Po-PozPo式中:R一采场采下废石量,吨;浅孔回采时由分层实测确定;深孔或中深孔回采时爆破设计落矿范围确定。金属总损失率(PM)=2C-7Cxl00%=_7Cxl00%QCIQC)=Pm+Pm-PmPm2、地下开采采场贫化率计算(1)一次贫化:即回采时造成的矿石贫化。一次废石混入率(P)Rp,=100%QR或=超100%C-C1式中:Cr一围岩品位,%O一次贫化率(r)r,=cc,i100%=l-1100%CIC)开采极薄矿脉时可用下式计算一次废石混入率(P)W + (L-J)% 100%式中:1.一采场平均采幅,米;i一采场平均脉幅,米;W一采场矿石体重,吨/米3;Wr-采场围岩体重,
31、吨/米3。(2)二次贫化:即出矿(或放矿)造成的贫化。二次废石混入率(P)p,=100%T式中:R,一采场出矿混入废石量,吨;由实测确定。C-C1或p=100%CB-Cr二次贫化率(r)产=CLC XI(X)% =CB 100%(3)总贫化废石总混入率(P)P = 100% = p + p - pp或P=C-CC-Cr 100%总贫化率(r)r =XIOO% = (1 一 二)* l00%3、露天开采工作面损失率、贫化率计算(1)贫化率(r)r = (l)XlO0%C一工作面出矿品位,%;C一工作面地质品位,%。(2)损失率计算 矿石损失率(Po)4=X二乜 xl(X)% Q式中:Q工作面地质
32、矿量,吨;T工作面出矿量,吨; Tr一废石混入量,吨。 金属损失率(Pm)1 c,y100%4、矿山(坑口)、阶段(台阶)总损失率、总贫化率计算(1)金属总损失率100%式中:P一阶段(台阶)或坑口的平均地质品位,%;P2一阶段(台阶)或坑口出矿量的平均品位,%。第六章设备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6.1.1 矿山必须加强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6.1.2 设备管理以“预防为主”,坚持使用、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6.1.3 积极采用先进的维修技术。推行以状态监测及诊断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维修技术
33、现代化水平。6.1.4 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检修,必须制订相应的规程,并认真执行。对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以及由此造成事故的责任者,都必须严肃处理。6.1.5 设备维修应逐步推行专业化协作,并推动检修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6.1.6 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应当列入矿长任期责任目标。第二节设备的使用与维护6.2.1 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经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622操作人员应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用好、维护好;会使用、会维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6.2.3 主要生产设备应实行岗位工人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制度,做到认真操作,精心维护保养。6.
34、2.4 多人使用的设备,应设立机长,全面负责本机台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公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6.2.5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使用操作规程,不准超负荷运行和拼设备。6.2.6 发现设备运转中有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6.2.7 对主要设备和重点设备实行以“点控制”为中心的设备全员管理。6.2.8 应推广使用设备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逐步由计划预修为主过渡到以状态检修为主。6.2.9 对主要生产设备应制定监测技术标准片定期进行监测,记录归档。第三节设备润滑6.3.1 机动部门应设专(兼)职的润滑管理人员。6.3.2 润滑工作必须实行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35、并编制润滑卡片,认真填写记录。6.3.3 供应部门必须按技术要求保证油脂供应,无检验合格证或出厂说明书的不准发放使用。库存油脂出厂超过一年以上者,需经检验,未变质者方可方放使用。润滑材料不准擅自乱用,如需代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6.3.4 设备的润滑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润滑系统的修改须经机动部门审批方能进行。第四节设备检修6.4.1 设备检修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质量标准,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6.4.2 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纳入矿山年度计划,严格执行。6.4.3 提取和使用设备大修理基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接受审计监督。结
36、合大修理进行设备技术改造,大修理费用不足时,可以从设备的折旧基金中解决。6.4.4 设备大修理必须执行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定额,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6.4.5 设备检修必须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6.4.6 按“三管”(计划管理、仓库管理、定额管理)、“四定”(定消耗、定贮备、定资金、定分工)做好备件管理。6.4.7 改善备件的材质、结构和制造工艺,不断提高备件质量。6.4.8 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资金。第五节设备的改造革新6.5.1 设备改造与更新,应由机动部门根据设备性能、技术状况和矿山生产的长远规划,编制相应的改造与更新计划。6.5.2 对重要设备进行
37、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6.5.3 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资金,应按国家规定,主要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6.5.4 应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以提高设备性能、效率和自动程度,降低能耗,改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条件。6.5.5 设备的报废要持慎重态度,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排手续,不得擅自处理。6.5.6 设备改造与更新,应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按计划实施。老旧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结合设备大修理进行。6.5.7 未经机动部门批准不准随意改装设备。6.5.8 对设备改造与更新计划执行情况应进行检查。项目完成后应认真进行总结,做出评价,为以后设备改
38、造更新提供参考。6.5.9 对设备改造与更新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第六节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6.6.1 新设备交付生产后,应及时登账建卡,做到账、卡、物相符。6.6.2 必须建立设备档案,并由专人填写保管。设备的原始记录要齐全完整。6.6.3 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报表制度,并做好设备的标准化工作。第七节设备事故管理6.7.1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设备事故的分类标准及上报办法按有色金属工业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6.7.2 对发生的设备事故,必须查清原因,吸取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6.7.3 对设备事故,应按事故的性质分清责任,严肃
39、处理。对避免发生事故和抢险有功人员应给予奖励。第九章能源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7.1.1 矿山必须贯彻执行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政策和规定,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7.1.2 矿山能源管理应采用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和手段,逐步实现能源管理的科学化和标准化。第二节管理机构7.2.1 地区(直属)公司和矿山必须建立专门能源管理机构,并配备必要的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节能办公会议制度。7.2.2 矿山应设立能源管理委员会(或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副矿长主管能源工作。矿山能源管理机构,按下列原则设置:年耗能超过五万吨标准煤,需设独立的管理机构;年耗能五万吨标准煤以下
40、,一万吨标准煤以上,设专职管理机构;年耗能一万吨标准煤以下,设相应的管理机构或专人管理。7.2.3 矿山能源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是贯彻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能源政策、法规或标准,管理和监督合理使用能源,制定和实施节能计划,管理节能资金和措施项目,制定本矿山的产品能耗指标并组织考核,负责能源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节能奖励,组织能量平衡测试,监督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检测,组织节能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第三节能源管理1.1 .1各级能源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要求和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任务,制定中、长期和年度节能计划及季度计划,实现目标管理。矿山节能指标,应落实到车间(坑口)、班组,并逐项检查。1.2 .2节能技术
41、改造项目由能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立项,列入总公司或地区(直属)公司五年或年度计划的节能项目,地区(直属)公司和矿山节能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季上报进度,竣工后按隶属关系组织验收。1.3 .3节能技术改造资金,主要从矿山折旧基、生产发展基金支出,或申请技术改造专项贷款。734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应实行投资、建设期限和节能效益承包责任制。735生产调度部门要平衡用电,协调生产,提高能源利用率。1.4 .6矿山供电系统的功率因数和负荷率应达到国家要求。1.5 .7矿山生产应尽量采用先进工艺和低能耗设备,降低采选能耗。国家公布淘汰的机电产品、行业规定的等外耗能设备,必须制定计划,逐步更新、改造
42、,逾期不准使用。1.6 .8矿山生活和其它非生产用能,必须同生产用能严格分开,单独计量。1.7 .9矿山生产和生活采暖用热,一般应采用高温热水为热介质。第十章材料管理8.1 .1矿山应制度材料消耗定额。定额确定后,有关部门应做好定额的执行、检查、分析、修订工作。8.2 .2材料储备定额由材料供应部门负责制定,储备量必须保证矿山持续生产。8.3 .3主要材料进矿或入库,须有完整的质量证书、化验四、计量检验等原始记录凭证。按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分类验收和储存。爆破材料及其它易燃、易爆和剧毒材料的储存和管理,应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国家的有关规范。8.4 .4材料消耗应实行分级
43、核算管理,并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项目。8.5 .5班组应如实做好材料消耗记录,工段或车间应定期进行检查。8.6 .6矿山应制定材料采购、入库、保管、发放和核销制度,并严格执行。第十一章生产调度管理9.1 .1矿山应加强生产调度工作,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建立生产调度室。大型矿山的坑口(或露天采场)和选矿厂可建立调度组(室9.2 .2矿山调度室(组)必须实行全日制的指挥和调度。9.3 .3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1、检查生产作业计划、技术措施、技术改造和科学试验的完成,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2、掌握出矿品位和配矿计划的执行情况;3、平衡生产用电、用水和运输,露天矿山应加强对矿岩运输设备的调度;4、掌握主要
44、设备运转状况及检修进度;5、贯彻和检查生产指令的执行;6、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环保工作;7、汇总当日生产报表,填写调度台账、调度日报及调度记录。9.0.4建立调度报告制度。生产岗位、坑口和车间应及时向调度室报告生产情况,调度室向主管领导和上一级调度报告,并做好记录。第十二章矿山更新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10.1.1 为了维持矿山持续生产、更新矿山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改善矿山生产安全条件,矿山必须设立更新改造资金。10.1.2 矿山更新改造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第二节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10.2.1 矿山更新改造资金来源有下列几个方面:1、按矿山当年实际出矿量从成本中提取的维简资金;
45、2、按选矿厂固定资产折旧率提取的基本折旧资金;3、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的资金;4、矿山利润留成中的生产发展资金;5、治理“三废”、综合利用和排污费罚款返回等收入;6、国家财政补助、银行贷款等。10.2.2 矿山更新改造资金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1、维持矿山简单再生产所必须进行的开拓延深工程,包括地下矿的竖井、斜井延深和恫室、风井、溜井、主要运输巷道,以及相应的风、水、电和主要运输巷道的轨道敷设等工程,露天矿的堑沟开拓,放矿溜井的开凿,以及土场建设等;2、为挖掘生产潜力,克服生产薄弱环节,降低原材料消耗,降低成本等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相应的设备购置;3、为补充矿山消失的生产能力,延长矿山寿命,在原生产区
46、或外围新区所安排的技术措施工程;4、为改善生产劳动条件,进行三废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措施;5、为实现技术进步所进行是技术改造工程和配套的设备,以及正常生产中的设备更新和补充;6、推广和应用科研成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新设备;7、为增加地质储量,延长矿山寿命,在矿体边缘、深部或外围进行的地质勘探工程;8、零星固定资产购置;9、矿山维简工程所需的土地购置和民建设施搬迁;10、职工宿舍、文化教育、生活福利等设施,应从严掌握,第十一章11.0.1矿山技术档案管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加强矿山技术档案管理工作。11.0.2矿山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管理、地质勘探、工程勘察、测绘、设计、建筑安装、安全环保、工程验收、质量与经营管理、设备更新改造、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交流、出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