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主齿轮箱盖板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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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风电主齿轮箱盖板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京容创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页目11彳呈DT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173六、结论附件1备案文件附件2环评办理授权书附件3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4声明附件5场所证明附件6营业执照附件7租赁协议附件8公示截图附件9现场照片附件10国土所盖章文件附件11总量申请表附件12污水托运协议附件13报批申请书附件14清洗剂MSDS文件和检测报告附件15噪声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6公参说明附件

2、17不属于未批先建承诺书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3江宁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分布图附图4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图附图5厂区及车间平面布置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风电主齿轮箱盖板加工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11-320115-89-01-281859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木联系方式1811515*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地理坐标(118度93分79.02秒,IL度5_分10.5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C3453)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3、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21473号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1环保投资占比(%)22%施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否ZJ是用地(用海)面积(m2)333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审查机关:/;批准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

4、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审批文件:关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号:环审202246号。1、选址及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属于新庄工业园,根据企业提供的厂房租赁协议、场所证明和淳化规划资源所的盖章材料,本项目厂房所在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中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符合国家相关用地政策。2、产业定位相符性分析规划及

5、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属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淳化-湖熟片区,淳化-湖熟片区的主导产业方向为生物医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和新材料等,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型化药、其他产业、产业配套等。项目主要从事风电主齿轮箱盖板的加工生产,虽然本项目不在该主导产业范围内,但本项目仍符合片区用地性质,不在区域产业负面清单范围内,且该项目为片区主导产业提供配套服务,总体上仍属于服务区域工业生产活动。因此,本项目总体符合产业定位要求。3、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

6、-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淳化-湖熟片区限制、禁止发展产业清单:“(1)生物医药产业:落实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0年12月180)管控要求:“禁止引入病毒疫苗类研发项目;使用传染性或潜在传染性材料的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动物性实验;手工胶囊、软木塞烫蜡包装药品等项目。生产类项目禁止引入原药类、发酵类生产项目”。开发区应做好与南京市“三线一单”动态更新的衔接工,完善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2)新材料:禁止新引入化工新材料项目。(3)新能源产业:禁止引进污染严重的太阳能光伏产业上游企业(单晶、多晶硅棒生产)。(4)禁止新(扩)建电镀项目,确属工艺需要、

7、不能剥离电镀工序的项目,需由环保部门会同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论证,通过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审批建设。(5)禁止新(扩)建酿造、制革等水污染重的项目,禁止新(扩)建工业生产废水排水量大于Iooo吨/口的项目。(6)禁止新(扩)建排放含汞、碑、镉、铭、铅等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7)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8)禁止引入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化社区新庄村8组,属于淳化-湖熟片区,主要从事风电主齿轮箱盖板的生产;项目不涉及电镀工艺,不涉及含汞、神、镉、铭、铅等

8、重金属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不涉及生产废水的排放,不涉及高VoCS含量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的使用,且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料。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淳化湖熟片区限制、禁止发展产业。4、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环审202246号)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的判定内容详见表1-1。表1,本项目建设与审查意见(环审202246号)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1规划拟形成“1核2元、2轴连心、3楔2廊、分片统筹”的总体布局,主导产业为绿色智能汽车、智

9、能电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并发展高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本项目主要从事风电主齿轮箱盖板的生产,对照该片区主导产业,虽然本项目不在该主导产业范围内,但本项目仍符合片区用地性质,不在区域产业负面清单范围内,且该项目为片区主导产业提供配套服务,总体上仍属于服务区域工业生产活动。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相符2着力推动经开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防范角度,统筹优化备片区产业定位和发展规模:优化东山片区产业布局及用地布局,限制上海大众、本项目主要从事风电主齿轮箱盖板的生产,行业类别为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C3453),不属于产业结

10、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卫岗乳业发展规模,推进产业升级和环保措施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实施“优二进三”试点片区企业,以及百家湖、九龙湖片区用地效率低企业搬迁或转型升级工作,加快落实南京美星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海欣丽宁长毛绒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相关管控要求,促进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3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做好规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加强对经开区内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生态敏感区的

11、保护,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取消南京大塘金省级森林公园、牛首祖堂风景名胜区、江宁方山省级森林公园和汤山一方山国家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不符合管控要求的规划建设安排。本项目租赁南京贤祥喷塑厂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的现有闲置厂房进行风电主齿轮箱盖板的生产,不涉及新建厂房,不新增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相符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江苏省、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制定经开区污染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推进挥发性有

12、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通过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不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不属于南京市及江宁区禁止或限制新(扩)建类项目。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托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申请表已向江宁生态环境局确认,项目废水排放总量在青龙污水处理厂内平衡,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相符5严格入区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推动高质量发展。在衔接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前提下,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片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禁止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

13、执行最严格的行业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污染治理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现有企业不断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持续降本项目位于淳化湖熟片区内,主要从事风电主齿轮箱盖板的生产,不属于淳化-湖熟片区限制、禁止发展产业,满足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南京市及江宁区禁止或限制新(扩)建类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得到合理处置情况下,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周边环境功能。相符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低污染物排放量。综上可知,本项目建设与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是相符

14、的。其他符合性分析1、相关产业政策及“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有关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与产业政策、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的判定内容见表l-3o表1-3初步判定内容类型名称内容相符性论证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风电主齿轮箱盖板加工生产项目,不屈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本)本项目为风电主齿轮箱篮板加工生产项目,不属于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本)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符合备案情况该项目于2021年11月Il日获得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

15、局备案通知:江宁审批投备2021J473号。己取得经济部门批复环保政策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5)19号)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中:印刷包装、人造板等溶剂使用行业应使用符合国家及地方VOCS含量要求的涂料、油墨、胶黏剂。使用含VOCs的油墨、胶黏剂、稀释剂等物料时,应密闭储存和输送,生产工艺和设施必须设立局部或整体废气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禁止露天和敞开式作业。本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等的使用,使用的重油垢清洗剂属于水基清洗剂,且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始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达90%,收集后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

16、理后达标排放,处理效率达90%。相符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2号)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替代要求。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附件1)等行业为重点,分阶段推进3130家企业(附件2)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实施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规定的水性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产品;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相符其他符合性

17、分析38508-2020)规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木体型胶粘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根据需替代的企业名单可知,本企业不在替代的名单范围内,且项目使用的重油垢清洗剂属下水基型清洗剂。根据提供的检测报告可知,重油垢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检测结果为ND(检出限为2gL),本次以其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2gL计,限值50gL,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中规定的限值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

18、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2022218号)通知中:各地在对活性炭吸附装置开展入户核查的同时,同步对辖区涉VoCS企业末端治理设施开展入户摸底排查。对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除恶臭异味治理外,新建企业一律不得光催化、光氧化、水喷淋等低效末端治理技术,对于已建企业应采用组合式或其他高效治理工艺进行改造,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企业改造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本项目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嫌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相符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公告中:含VoCS产品的使用

19、过程中,应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使用重油垢清洗剂,且清洗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90%,处理效率为90%。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本项目NMHC初始排放速率V2kgh,清

20、洗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活性炭吸附效率达90%,可以满足上述要求。相符i1T-要求态护线生保红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不属于生态用地范围。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距离本项目厂址最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约349m,项目不产生污染较大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因此,项目的实施对大连山-青龙山水源涵养区影响较小。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不属于生态用地范围。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距离本项目厂址最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江宁方山省级

21、森林公园约6.1km,项目不产生污染较大的废气、废水等污染物,因此,项目的实施对江宁方山省级森林公园影响较小。符合境量线环质底大气环境为不达标区:声环境执行3类标准;索墅东河水质执行IV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非达标区,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该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满足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托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所在地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资源利用上线用电、筋水本项目使用的新鲜水由管网供给,项目新鲜用水总计约347.ItZa,目前的给水管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用水需求:本项目用电量为8万kWh,由市政电网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用电需

22、求。本项目不突破资源利用上线境入面单环准负清关于印发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1W版)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20】120号)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明确提出,禁止单一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本项目为风电主齿轮箱盖板加工生产项目,主要进行机加工、清洗等工序,不涉及单一的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工序,不在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宁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禁止市级管辖权限的采矿业、纺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政发2015251号)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

23、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和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行业项目。本项目为风电主齿轮箱盖板加工生产项目,不在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且污染物排放量符合排放标准,对环境影响较小。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音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

24、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I良目。本项目所在地距离长江干流24.5km,因此,本项目不在该细则的负面清单内容里nil.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行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闱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所在地距离长江干流24.5km,且不涉及负面清单中的内容。符合根据表1-3初判,

25、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环保管理要求。2、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分析(I)空间布局约束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察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

26、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引燃、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II)污染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并落实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4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全省“1”个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4”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其他符合性分析求,“13”个设区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N”个(4365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着重加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市县级及

27、以下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各设区市应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制定市域管控要求和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III)环境风险防控防范沿江风险防控,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及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单位环境风险防控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IV)资源利用要求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属于文件中禁止类项目;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条例,本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不涉及通航、渔业水域。本次建设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项目。项目废水托运

28、至青龙污水处理厂处理,采用正常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符合江苏省长江水污染条例中各项要其他符合性分析求。综上,本项目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3、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宁环发2020174号)相符性分析2020年12月18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312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化社区新庄村8组,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

29、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的“南京市江宁区重点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与南京江宁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见表1-4。表i4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项目“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间局束空布约(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详细规划等相关要求。(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I)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的相关要求。(2)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3)距

30、离本项目最近的居住区为新林村,产生废气量极小,项目对居住区不会造成明显不良影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合理控制。项目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可实现达标托运,总量在污水处理厂内平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经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总量在江宁区范围内平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影响;固体废物均可落实合理去向,不外排造成环境影响。符合境险控环风防(1)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

31、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2)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1)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主要风险来源于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较小,通过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完善风险管控。建设单位应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项目建成后,企业需根据自行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监测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源发率求资开效要(I)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

32、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I)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本项目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本项目实施后,企业将强化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由表可见,本项目能够符合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4、与关于进一步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宁环办(2021)28号相符性分析表15与宁环办(2021)28号文相符性分析要求相符性分析全面加强源头替代审查环评文件应对主要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特性等进行详细分析,明确涉VOCs的主要原辅材料的类型、组分、含量等。使

33、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材料的,VoCS含量应满足国家及省VOCS含量限值要求,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VOCS产生。禁止审批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本项目使用的重油垢清洗剂属于水基型清洗剂,其VOCs含量满足国家及省VOCs含量限值要求,为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材料,从源头上控制了VOCS产,.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审三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等有关要求,重点加强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

34、散以及工艺过程等5类排放源的VOCS管控评价,详细描述采取的VOCS废气无组织控制措施,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和可靠性,不得采用密闭收集、密闭储存等简单、笼统性文字进行描述。本项目含VoCS物料均密封储存,清洗过程产生的VOCs经有效收集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以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生产流程中涉及VOCs的生产环节和服务活动,在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应按要求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无法密闭的,应采取措施有效减少废气排放,并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夕卜,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本项目遵循“

35、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拟在清洗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其他符合性分析面强端理平查 全加末治水审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米/秒。VoCS废气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 收集”原则,收集效率应原则上不低于90%,由 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 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收集效率等要求。涉VOCS有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应强化含VoCS废气的处理效果评价,有行业要 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应按照规范和标准建设适宜、合理、高 效的VOCs治理设施。单个排口 VOCs (以非甲 烷总烽计)

36、起始排放速率大于lkgh的,处理效 率原则上应不低于90%,由于技术可行性等因素 确实达不到的,应在环评文件中充分论述并确定 处理效率要求。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 单一的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喷漆废气应设 也高效漆雾处理装置。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不得 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生物法等低 效处理技术。环评文件中应明确,VoCS治理设 施不设置废气旁路,确因安全生产需要设置的, 采取铅封、在线监控等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并纳 入市生态环境局VOCS治理设施旁路清单。不鼓励使用单一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采用 活性炭吸附等吸附技术的项目,环评文件应明确 要求制定吸附剂定期更换管理制度,明确安

37、装量 (以千克计)以及更换周期,并做好台账记录。吸附后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要求密闭存放,并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涉及VOCS有组织 排放,含VoCS废气的处理效 果评价详见第四章节。根据废气源强分析,本项 目排放口 VoCS起始排放速率 小于IkgZho本项目清洗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于15m的 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效率为 90% ,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 放。本项目清洗废气经集气 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于15m的排气筒 高空排放,处理效率为90%, 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报 告中已明确安装量以及更换 周期,详见第四章节,吸附后 产生的废活性炭

38、,己要求密闭 存放在危废仓库内,并定期委 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面强账理度查 全加台管制审涉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应明确要求规范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主要产品产量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及废弃量,回收方式及回收量等;VoCS治理设施的设计方案、合同、操作手册、运维记录及其二次污染物的处置记录,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废气处理相关耗材(吸收剂、吸附剂、催化剂、蓄热体等)购买处置记录;VOCs废气监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记录等,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已明确本项目台账管理 制度,要求记录主要产品

39、产量 等基本生产信息,含VOCS原 辅材料名称及其VOCs含量 (使用说明书、物质安全说明 书MSDS等),采购量、使用 量、库存量及废弃量等:台账 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5、与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其他符合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使用的重油垢清洗剂为水基清洗剂,根据企业提供的MSDS文件和检测报告,重油垢清洗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检测结果为ND(检出限为2gL),本次以其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2gL计,故项目使用的重油垢清洗剂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中水基清洗剂VOCS含量W50gL的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使用的重油垢清洗剂

40、符合要求。6、安全风险识别内容根据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IOl号)的要求:企业要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申报备案时,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尚不确定、根据相关文件无法认定达到稳定化要求的,要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认定达到稳定化要求。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处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实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

41、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不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RTo焚烧炉。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后于15m高的排气筒(Pl)高空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托运至青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表16安全风险识别内容序号环境治理设施项目涉及的设施执行标准1挥发性有机物清洗废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的排气筒(Pl)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2污水治理生活污水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

42、)表中B等级标准食堂废水隔油池其他符合性分析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3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GB18597-2023)(2023年7月1日起执行)本环评要求企业按该文件要求在运营过程中切实履行好自身主体责任,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和应急管理工作。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由来南京容创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风电主齿轮箱盖板加工生产的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厂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公司计划租赁淳化社区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约3334m20项目达产后,具有年产风电主齿轮箱盖板8000件的能力。本项目为风电主齿轮盖板加工生产项目,其工艺中涉及到“车加工、

43、铳加工、清洗等工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本项目属于“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中的“其他(仅分割、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c)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对应分类详见下表2-1。建设内容环评类别项目类别报告书报告表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中的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345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下的除外)/表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核对表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1日已取得南

44、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的立项文件(江宁审批投备2021473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本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风电主齿轮盖板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南京容创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项目性质:新建;总投资:50万元;建设内容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334平方米),从事风电主齿轮箱盖板生产。主要原辅材料:铸铁、清洗剂、切削液、机油等。主要设备为卧床、立车、钻床、加工

45、中心、镶床、铳床等。项目建设达产后,预计形成年产风电主齿轮箱盖板约8000件的能力。劳动定员及工作班制:本项目员工人数17人,年工作天数300天,单班制,每天8小时,年工作2400小时。3、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2-2o表2-2建设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谈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设计能力(件/年)年运行时数(h)风电主齿轮箱盖板生产线Xl条风电主齿轮箱盖板80008hd300d=2400h4、原辅材料用量及理化性质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3,原辅材料主要成分见表2-4,理化特性、毒理性质见表2-5。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序号类别名称包装规格最大贮存*(0年耗量(ta)备注1原料铸铁/5450外购车运2辅料清洗剂(重油垢清洗剂)IOU桶0.050.1外购车运3切削液200L/桶0.051外购车运45机油抹布及手套200L/桶/0.20.1530.15外购车运外购车运6蜂窝活性炭/0.080.08外购车运表24原辅材料主要成分表序号原料名称主要成分配比1重油垢清洗剂三乙醇胺20-30%低泡活性剂5-8%消泡剂1-2%碳酸钠3-5%增溶剂水8-10%余量表2-5主要原辅材料理化特性、毒理性质名称理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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