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上安全联防联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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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海上安全联防联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推进“净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海上非法过驳作业、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渔业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安全护航“两会”。经县政府同意,自5月20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0天的海上安全联防联控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任务目标以“防走私、防海上疫情输入、防偷捕、防破坏、防事故”为工作重点,坚持防打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安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非法参与海上过驳、非法进行渔业捕捞等违法蔓延势头,有力震慑违法分子嚣张气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海上安全持续稳定。二、主要行

2、动(一)行动地点:对辖区内违法易发的重点水域、航道、海钓水域等进行巡查,特别是加强对大小黄龙、壁下岛等重点水域的巡逻监控。(二)行动内容:抽调县公安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管理局分局、海事处、海警工作站等部门执法人员和执法船艇开展海上联合巡查行动,重点打击走私犯罪、海上非法过驳作业、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渔业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三)行动方式。1.按照统一部署、分块行动的工作方针,将集中整治行动执法船艇和执法人员分为东部、中部2个组。东部组负责竦山镇、枸杞乡和花鸟乡周边海域,主要是绿华岛、壁下岛附近水域;中部组负责菜园镇、黄龙乡周边海域,主要是大小黄龙岛附近水域。2 .确保每艘执法船艇力量

3、配备:县公安局2人、市港航管理局分局2人、县海洋与渔业局2人、海事处2人、海警工作站2人。3 .提高海上见警率,每日有不少于3艘的执法船艇在开展海上巡查,特别是要提高特定水域的巡查执法频率。4 .加强错时和蹲点执法,及时摸排掌握海上非法过驳作业规律,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高发的水域和时间段,统一安排执法船艇进行轮流蹲点和错时检查,不间断开展执法活动。各乡镇发现可疑船舶,应及时向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动态,由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执法船艇赴现场执法。(四)处置原则。1.对于查获的内河船、浮吊船等船舶,由海事、港航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予以处罚,并由县水路货运整治指挥部协同进行货物卸载、

4、船舶扣押处置。对于查获的渔业船舶,由海洋与渔业部门予以处置。对于非法进入辖区的境外船舶,由海警部门对接上级部门派艇予以驱离。2 .对于无证船员及涉案船东,由海警、公安部门按规定予以拘留等行政处罚;对于涉及走私或为走私提供服务的涉嫌犯罪人员,由公安、海警部门予以处理。3 .对于查获的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货物,由公安、市场监督部门按照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予以处置。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海上安全联防联控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县反走私办、县公安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市港航管理局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警工作站、海事处等主要负责人。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5、办公室设在海事处,负责统筹全县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开展海上安全联防联控集中整治行动的急迫性和重要性,各单位领导要发挥带头作用,深入一线,带队开展治理工作。海事、海警等单位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在执法船艇、执法力量配置上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落实。(二)从速从严处理。各单位对于查获的船舶、人员和货物,应做到从速、从严处理,查获的各类违章应及时立案,罚款或拘留等应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顶格处理。(三)落实后勤保障。各单位要加强人员、车辆、船艇、后勤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在现场执法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县财政要加大对集中整

6、治行动的保障力度,积极落实专项活动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协助配合行动组开展执法检查,为行动组提供后勤保障。(四)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报道联防联控行动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情和执法环境。各乡镇、各单位务必要重视舆情防控工作,及时主动、客观上报信息,确保县委、县政府有效控制相关敏感事件的舆情。(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于5月24日上午11:OO时之前上报1名联合行动联络员及参与船艇;联防联控集中整治期间,每周五下午15:00时之前将县海上安全联防联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记录表报联防联控行动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应俊,电话:。附件:县海上安全联防联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记录附件县海上安全联防联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记录表上报单位:上报日期:上周II本周五累计巡航里程(海里)巡航时间(小时)出动执法人员(名)检查船舶(艘)查获船舶(艘)其中留滞船舶(艘)留滞时间(天)驱离船舶(艘)查获违法人员(名)其中拘留(名)罚款金额(万元)卸载货物(吨)没收货物(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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