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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推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保安全、护资源、优生态,规范渔业管理模式,促进科技管渔,强化生态治渔,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构建权责明晰、指挥顺畅、智控管理、保障有力的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体系,全面促进渔业增效、渔民致富、渔区和谐稳定。(二)基本原则。1 .坚持统一管理、专业运作。基层渔业管理组织
2、所在地乡镇要实行统一管理,渔船管理规模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实现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专业化管理,确保对渔船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管理对象涉及捕捞渔船(包括辅助渔船)、养殖渔船和休闲渔船等。2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针对目前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多、小、散”的实际,统筹考虑渔船分布、交通地理环境等因素,整合依托同一渔港、相近生产作业、相邻区域的渔船,精减渔业管理组织数量,提高管理效率。3 .坚持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明确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体系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基层管理组织和渔船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基层渔业管理组织考核机制。4 .坚持全面保障、优化服务。切实保障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体系人力、
3、物力、财力和科技管控,确保管理组织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对渔船安全的有效管理。同时,优化并提升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对渔船、渔民的服务质量。(三)总体目标。通过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渔船安全管理的基础能力和水平,实现管理组织规模化、管理队伍专职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经费保障制度化。通过建立规范化建设标准,促使渔业基层管理组织属地化责任有效落实,为海洋生态保护和渔区的平安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二、组织规范推进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县级统一成立渔业应急指挥中心,乡镇统一成立点验管理服务中心,村(社)统一成立基层渔业管理服务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渔船
4、规模。鼓励基层渔业管理组织管理渔船数量达到50艘以上,管理数量30艘以下的与临近基层渔业管理组织进行合并(同一乡镇渔船不足30艘的除外);基层渔业管理组织根据所管辖船只的数量分为四类:一类为150艘(含)以上,二类为100149艘,三类为5099艘,四类为未满50艘。(二)组织登记备案。基层渔业管理服务站应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实行独立运作,并向县渔业主管部门备案。(三)组织负责人。基层渔业管理服务站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渔船安全管理经验、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以及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四)人员配备。县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和乡镇点验管理服务中心按照管理规模及点验要
5、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对原在岗的年龄达到65周岁的专职管理人员予以清退,新招专职管理人员(除特聘渔业专业人员外)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电脑实务操作技能和较强的安全管理与服务意识,退伍军人、精准扶贫对象优先考虑。村(社)基层渔业管理服务站新招工作人员,符合身体健康条件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了解服务站服务对象情况,具有基层渔业管理经验的减船老大或退休村干部优先考虑。(五)场所设备。基层渔业管理组织要有固定办公场所,应配备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平台和必要的通信、办公设备设施。三、管理职责整合优化全县渔业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压实“县一乡(镇)一村(社)”渔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切实发挥好
6、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协管安全作用。(一)县海洋与渔业局成立渔业应急指挥中心,具体履行以下职责:1.对乡镇点验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开展监督和指导;2 .各项渔业抗风、应急、奖惩等指令信息的发布;3 .渔船终端设备报警信息的核对与反馈;4 .每航次渔船动态的抽查以及干预;5 .辖区内各类渔船事故的应急救助;6 .辖区内点验报表的分析汇总及通报;7 .其他事项。(二)乡镇成立点验管理服务中心,主要对渔船实施24小时清单点验智控管理模式,具体履行以下职责:1.渔船实时动态监管,所辖渔船全面点验;辖区内点验报表的分析、汇总和上报;2 .恶劣天气上级指令的传达和渔船安全管理,乡镇层级各类通知的发布,各类气象信息
7、的推送;3 .渔船编组制度落实,落单渔船的干预及管理;4 .“一驾驶一瞭望”制度落实;5 .商船航道附近锚泊、生产、航行渔船和越界偷捕渔船的动态管理和干预;6 .辖区内各类渔船事故的应急救助和上报;7 .渔船定位终端设备的报警处置和故障统计;8 .其他事项。(三)整合提升村级渔业管理服务站,积极协助乡镇、村(社)和渔业管理部门做好以下工作:1.渔业政策宣传;9 .签订渔业安全责任状;10 一船一档基础资料收集整理;11 编组生产搭建;12 渔船安全检查;13 渔业咨询服务(组织培训、各类证书办理、保险与理赔、生产成本补贴申报发放、资源费催缴、渔船买卖过户申请、更新建造申请等);14 恶劣天气应
8、急值班;15 完成乡镇交办的其他事项。四、经费保障基层渔业管理组织运行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补助和向渔船收取的服务费,服务费收取以非营利为目的,各地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可以根据管理服务范围、渔船实际情况、以往惯例确定合理标准。乡镇点验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收入不低于村级脱产委员最低待遇,基层渔管服务站人员的收入可参照村级脱产委员待遇,收入部分绩效考核占收入总额的40%以上。县海洋与渔业局按收入总额的50%以渔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经费形式予以补助(暂定每人每年4万元),另安排每人每年0.5万元的工作经费,与渔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经费合并下发。五、考核机制县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各乡镇渔业安全管理实际和点验管理
9、服务中心组织规模情况合理制订年度考核办法。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基层渔业管理服务站考核办法。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基层渔业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要把强化管理组织作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核心工作来抓,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检查督促到位、经费保障到位,确保基层渔业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政府牵头,职能部门指导,乡镇实施的良好局面。(三)科技管渔、提升服务。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弥补基层渔业管理薄弱环节,提升改善渔业管理的设备设施条件,推动事后处理向事前预测预警预防转变。同时提升渔业管理服务质量,加强与船东、船主沟通,定期召开碰头会,共同研究探讨渔业发展趋势走向,分析资源、渔场、形势变化,综合多方意见,确保渔业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惠民生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