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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投标版)(全册)项目名称:细胞DNA倍体分析系统、体外膜肺氧合系统采购项目(重发)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须知6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0第四部分评标办法30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9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5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余姚市人民医院细胞DNA倍体分析系统、体外膜肺氧合系统采购项目(重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8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G0D0ZB223050-9(重发)项目名称:余姚市人民医院细胞DNA倍体分析系统、体外膜肺氧合系统采购项
2、目(重发)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细胞DNA倍体分析系统数量:1台预算金额(元):320000.00最高限价(元):3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标项2标项名称:体外膜肺氧合系统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2600000.00最高限价(元):258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团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3、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中国政府采购网(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中之一。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8月30口至2023年9月6口,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o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
4、,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开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9点3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投标人到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
5、,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入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余姚市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7、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价、安装调试、运输费、保险费、培训费、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一切费用,以及在质保期内的纠正和维护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费用,并包含中标服务费。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8、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分包回A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允许分包B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0A不组织。B组织,时间:上,地点:联系人:1_,联系方式:L6样品提供13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7方案讲解演示13A不组织。B组织。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标项1:0A不允许,
9、B允许。标项2:A不允许,0B允许。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13A货物类,核心产品为:无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报价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服务类。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项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2)标的:医疗设备;属于工业行业。
10、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适用。12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分别是标项1:2880.00元,标项2:析560.00元。(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电汇方式支付中标服务费。(3)中标服务费汇入账户:开户银行: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 “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
11、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 “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2.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因”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口”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 .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
12、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 .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
13、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
14、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15、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 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
16、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5. 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特别说明4.1 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 2关于知识产权4. 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17、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 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 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 3供应商的风险4. 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 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
18、问、质疑、投诉5. 1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 2供应商质疑5. 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 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
1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 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 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 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 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 .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6 .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 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
20、求;5. 2.3.4事实依据;7. 2.3.5必要的法律依据;8. 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
21、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
22、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 1.2投标须知;7. 1.3采购需求;8. 1.4评标办法;9. 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0. 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11. 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 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 更正公告
23、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4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三、投标8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
24、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 .投标文件的组成9.1 资格文件:9.1.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9.1.5联合体协议书(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符合性自查表;9.2.2投标函;9.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4供应商情况表;9.2.5评标
25、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6商务响应表;9.2.7技术响应表;9.2.8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0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开标一览表;9.3.2投标报价明细表;9.3.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9.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3.5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3.6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9.3.7其他资料(如有)。10.投标文件的编制10.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
26、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Y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1.2 为确保
27、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 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 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
28、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3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 .开标14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5 .2开标时,电子交
29、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 .资格审查15. 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6. 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7. 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6 .信用信息查询16.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7. 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30、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 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7 .评标委员会17.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
31、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3 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7.3.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3任职单位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17.3.4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32、;17.3.5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17.3.6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等;1.1 3.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4 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5 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
33、为同意。18 .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9 .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每标项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0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1 0.1自中标
34、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0 .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0.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 .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 .合同的签订22.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
35、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 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 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2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履约保
36、证金:无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 .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5.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6.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 .验收25.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山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
37、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3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
38、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标项L细胞DNA倍体分析系统(1台)序号技术规格及其它要求投标响应1总体要求1.1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床脱落细胞样本DNA倍体分析检测及细胞学形态观察(以注册证为准)1.2所投设备必须是最新出厂的设备(3个月内,以验收时间为准)2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2.1显微扫描装置2.1.1UIS(万能无限远)光学系统2.1.2支持全自动扫描A2.1.3无限远平场
39、消色差物镜,进口显微镜,倍率220倍2.1.4具有内置式投射科勒式照明2.1.5具有光路中间二分体装置2.2系统平台2.2.1精度XY10um2.2.2范围X/Y2玻片全程2.2.3Z轴聚焦定位精度0.2um2.2.4范围Ze显微镜全程2.3具有图像采集系统2.3.1专业黑白CCD,l/3inch(4:3),像素分辨率2130万、像素大小7mX7m,像素传输速度215帧/秒。2.3.2专业彩色CCD,1/3彩ch(4:3),像素分辨率2130万、像素大小7mX7m,像素传输速度215帧/秒。2.4电脑配置2.4.1CPUNi5;内存28G;硬盘N500G;独立NVIDIA显卡。2.5具有分析软
40、件系统2.5.1全自动细胞图像检测诊断系统。自动分类上皮细胞,淋巴细胞,中性粒细胞,杂质等。2.6检测方式2.6.1可根据需要支持多种细胞标本的定性及定量检测,如涂片、甩片、滴片等;可用于宫颈样本、胸腹水样本、手术残端印片样本等的分析处理。2.7具有扫描系统2.7.1可根据需要进行扫描参数设置(扫描区域、扫描细胞数量、扫描时间等)。2.7.2扫描过程自动化,实现自动控制、自动聚焦、自动生成图文一体报告2.7.3全视野扫描需时间约为5mino2.8工作原理2.8.1可对细胞核的形态、纹理、密度等参数进行综合智能分析,将扫描记录到的所有细胞进行分类,并计算细胞核的DNA含量,得出细胞核DNA含量-
41、细胞数量的直方图及DNA含量-细胞面积的分布图,并确定是否有病变细胞及其所占比例,可根据此发现早期癌或癌前病变,是反映病变及其恶性程度的特异性指征。2.9配置:光学显微镜、自动平台、黑白摄像头和彩色摄像头、计算机及外设部件、自动分析软件2.10提供DNA倍体染色液每人份报价,作为评分依据2.11其他试剂耗材、如质控品等免费提供3商务条款、售后服务3.1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3.2终身质保,终身维修;3.3响应时间:2小时内回复,24小时内到现场;3.4提供所投产品的(含技术参数)彩色样本;3.5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3.6免费提供操作和维护的培训计划;3.7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42、3.8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产品代理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生产企业许可证等证件;3.9提供详细标准配置清单及报价;3.10提供主要配件及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和最低扣率;3.11提供设备涉及所有一次性耗材的品名,平台代码,品牌规格型号,注册证号,价格(价格不能高于平台最低价)等信息,如未提供,后续按免费附配处理。3.12终身免费提供软件升级;3.1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货款的40%预付款,货到初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口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货款的55%,通过院方最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签订合同时,若供应商无需预付款的,按下述规定
43、执行:设备自供应商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初次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95%货款,通过院方最终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3.14验收要求:采购人履约验收完全按照中标人所投的标书中响应标准执行,否则视为违约。提示:带条款为关键参数,不符合作无效响应处理。标项2:体外膜肺氧合系统(1套)序号技术规格及其它要求投标响应1总体要求1.1适用范围:适用于儿童、成人救治需进行心肺辅助的高危病人,可进行长时间的体外循环,主机为便携式设计,方便转运。1.2主要功能:通过股动、静脉将血液从体内引流到体外,经人工膜肺氧合后,再将氧合血灌注入体内,以维持机体各器官的供氧,对严重的可
44、逆性呼吸衰竭患者进行长时间支持,使患者肺或心肺得以充分的休息,为肺或心肺功能的恢复赢得宝贵的治疗时间。1.3允许进口1.4所投设备必须是最新出厂的设备(进字号设备6个月内,准字号设备3个月内,以验收时间为准)2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2.1主机系统:2.1.1该设备可应用于重症监护室、手术室、介入导管室和急诊科2.1.2主机操作面板:25.5英寸液晶全触摸屏介面2.1.3具备屏幕自动锁屏:可以防止因意外操作而导致的设置被更改2.1.4具备屏幕具备夜间模式:在夜间模式下,触摸屏的亮度会自动降低2.1.5工作平台多种功能(内置多种全新治疗方案):VV-ECLS呼吸系统辅助、VA-ECLS呼吸&循环系统
45、辅助、VAD心脏辅助、MECC心脏手术&介入治疗2.1.6单机重量:15kg2.1.7内置UPS可用时间290分钟2.1.8管理系统可设置报警、警告、限制、干预等措施2.1.9具备可根据临床的使用需要选择运行模式:RPM转速模式及LPM流量模式2.1.10具备零流量模式:通过控制泵使流速为0Lmin,以防因意外操作而发生回流2.1.11具备全面超控模式:所有的应急控制、声音报警和反流保护都将不可使用2.1.12便携式的心肺辅助系统,具备通过空中和地面实现患者院间和院内转运功能2.1.13可选配相应的配件安装在各种型号的交通工具上,如床旁支架、航空急救支架、救护车转运支架等2.1.14在转运重症患者到相应的治疗中心时不中断患者的循环支持。2.2驱动系统2.2.1泵头驱动工作原理:磁力驱动,高效箱式叶轮驱动2.2.2具备泵驱动装置:内置便携式设计,满足院内转运、院间转运的需求2.2.3配紧急手动驱动装置:可在特殊的紧急模式下运行,出现电子或者机械故障时,可以采用手动操作,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2.2.4氧合器及泵头要求一体化设计,安装简单2.2.5转速范围:0-5,OOOR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