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埋地钢质管道动态直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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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T/CCESX-20XX城市埋地钢质管道动态直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ynamicstraycurrentcorrosionprotectionofurbanburiedsteelpipelines(征求意见稿)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发布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城市埋地钢质管道轨道交通动态直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ynamicstraycurrentcorrosionprotectionofurbanburiedsteelp

2、ipelinesT/CCESX-20XX批准单位: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施行日期:20XX年X月X日20XX北京BUS本规程是根据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关于发布2021年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学标委(2021)25号)的要求,由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在本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和总结了北京燃气集团的经验,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程主要技术内是:1.总则;2.术语与参考标准;3.基本规定;4.现场调查与测试;5.干扰的识别与评价;6.干扰防护措施;7.干扰防护效果测试与评定;8.

3、干扰防护系统的运行维护;9.干扰源方的协调与配合工作(附则)。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规程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学术与标准工作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寄送XXXX(地址:XXX;邮政编码:XXXX;电子邮箱:XXX)O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凯斯托普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特检深燃安全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国家管网北京管道有限公司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分公司

4、无锡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家管网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华燃气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本标准(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本标准(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总则12术语与参考标准23基本规定54现场调查与测试64.1 一般规定64.2 建设阶段现场调查与测试64.3 运行阶段现场调查与测试75干扰的识别与评价105.1 干扰识别105.2 干扰程度评判准则106干扰防护措施136.1 一般规定136.2 轨道交通系统侧干扰防护136.3 管道侧干扰防护146.4 联合防护措施167干扰防护效果测试与评定188干扰防护系统的运行维护209干扰源方的协调与配合工作(附则)22本规

5、程用词说明23引用标准名录错误!未定义书签。条文说明241总贝!l1.0.1为有效缓解城市埋地钢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受轨道交通动态直流杂散电流(以下简称“动态杂散电流的干扰,规范动态杂散电流干扰测试、评价与防护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管道受动态杂散电流干扰的测试、评价与防护工作,。1.0.3管道受动态杂散电流干扰的测试、评价与防护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法律法规的规定。2术语与参考标准2.1 术语2.1 .1城市轨道交通urbanrailtransit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中运量,用直流电力牵引,并利用走行轨回流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线路可在地下、

6、地面或高架上敷设。2.2 .2直流杂散电流DCstraycurrent在非指定回路中流动的直流电流。2.3 .3动态直流杂散电流dynamicDCstraycurrent大小或流动方向随时间变化的直流杂散电流。2.4 .4直流杂散电流腐蚀DCstraycurrentcorrosion由直流杂散电流引起的腐蚀。2.5 .5直流干扰防护DCinterferenceprotection为使管道免受直流杂散电流干扰而发生腐蚀,采取排流、增设阴极保护、修复防腐层或电屏蔽等方式对直流杂散电流干扰进行治理和控制的过程。2.6 .6直流杂散电流排流electricdrainageforDCstraycurre

7、nt通过人为形成电气通路,使管道中的直流杂散电流直接或间接流回到干扰源负极,减弱直流杂散电流对管道干扰影响的防护措施。2.7 .7检查片coupon由与被调查管道同类材质制作的用于模拟埋地管道防腐层破损点的金属试样,用于阴极保护参数、杂散电流干扰参数或腐蚀速率的测试。2.8 .8地电位梯度soilpotentialgradient单位长度上地表土壤电位的变化值或电位对距离的变化。2.9 .9车辆基地baseforthevehicle地铁系统的车辆停修和后勤保障基地,通常包括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培训中心等部分,以及相关的生活设施。2.10 极化电位polarizedpotential

8、消除由阴极保护电流或其他电流所引起的IR降后金属/电解质界面的电位。2.11 ER腐蚀探头ERcorrosionprobe利用电阻值的变化来确定金属腐蚀速率的测试探头。2.12 过渡电阻transitionresistance走行轨与结构之间,走行轨与大地之间或其他两个导体之间单位长度的电阻。2.13 钢轨电位限制装置OVer-VoItageprotectiondevice(OVPD)为防止钢轨对地电位过高造成人身伤害,在车站和车场设有的保护装置,当发生超出安全许可的接触电压时,此装置可将钢轨与大地快速短接,从而保证人员和设施的安全。2.14 轨地电位rail-to-soilpotential

9、钢轨与相邻土壤之间的电位差。2.15 直接接地排流directdrainagebygrounding将被干扰管道与金属接地体相连,使管道内的直流杂散电流通过接地体向大地排放,后由大地回流至干扰源负极的一种杂散电流防护方式。2.16 强制接地排流forceddrainagebygrounding被干扰管道与金属接地体通过直流电源相连,强制管道内的直流杂散电流通过接地体向大地排放,后由大地回流至干扰源负极的一种杂散电流防护方式。2.17 极性接地排流polaritydrainagebygrounding在被干扰管道与金属接地体之间串入具备正向导通、反向截止特性的防逆流装置,使管道内的直流杂散电流通

10、过接地体向大地排放,但防止大地中的杂散电流通过接地体流入管道的一种杂散电流防护方式。2.18 极性直接排流polaritydrainagetointerferingsource在被干扰管道与干扰源负极之间串入包括断路开关、限流电阻、单向导通装置等安全控制、限流和防逆流装置,使管道内的直流杂散电流直接返回干扰源负极,但不会反向逆流的一种杂散电流防护方式。2.19 联合防护combinedprotection为使管道免受直流杂散电流干扰,管道侧和轨道交通侧共同协作采取防护措施对直流杂散电流干扰进行治理和控制的过程。2.20 管道阳极区anodicregionofpipeline管道向土壤中排放杂散

11、电流的区域。2.21 管道阴极区cathodicregionofpipeline管道从土壤中吸收杂散电流的区域。2.22 交变区alternatingregionofpipeline直流杂散电流流入或流出管道的方向不断变化的区域,这一区域管道的干扰状态不稳定,有时从土壤中吸收直流杂散电流,而有时又会向土壤中排放直流杂散电流。2.2 参考标准1 .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参数测量方法GB/T212462 .埋地钢质管道直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509913 .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4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交流腐蚀的测定防护准则GB/T403775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标准C

12、JJ/T496 .阴极保护管道的电绝缘标准SY/T00863基本规定3.0.1管道在建设和运行阶段,应充分考虑动态杂散电流对管道的腐蚀危害,并应对管道可能受到的动态杂散电流干扰进行调查测试、评价和防护。3.0.2城市轨道交通在建设和运行时,应根据国家标准采取减少动态杂散电流的措施。3.0.3动态杂散电流干扰宜由管道方、城市轨道交通方及其他有关各方的代表组成干扰防护协调机构,进行统一测试、评价和防护。3.0.4在干扰影响区域,宜进行干扰源和被干扰管道两方面的调查测试。对确认遭受干扰影响的管道,应采取与干扰程度相适应的干扰防护措施。3.0.5受动态杂散电流干扰的管道宜根据管道和干扰源的相对位置及干

13、扰程度设置检查片,对阴极保护及干扰参数或腐蚀速率进行测试评价。3.0.6受动态杂散直流干扰的管道同时存在交流干扰时,应防止交流干扰对动态杂散电流测试和防护的影响;动态杂散电流干扰风险评价和排流效果评价时,应考虑交流干扰的影响。4现场调查与测试4.1 一般规定4.1.1 调查与测试应遵守现行标准与相关方的有关安全规定。测试人员应经过电气安全和阴极保护知识培训,并应掌握与测试技术相关的电气安全知识和基本测试知识。4.1.2 在调查与测试开始前,应明确调查测试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测试的管道范围,选定测试点和测试时间。4.1.3 在调查与测试工作中所使用的测试仪表、参比电极应符合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参数测

14、量方法GB“21246的有关规定。4.1.4 动态杂散电流干扰的现场调查与测试宜按照建设和运行两个阶段来进行。4.1.5 管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交叉或并行时,应按照如下原则设置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测试点:1管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交叉的位置,应设置动态杂散电流干扰测试点,测试点间隔不应大于Ikmo2管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并行,且最小水平间距小于Ikm时,应设置动态杂散电流干扰测试点,测试点间隔不应大于Ikmo3管道与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最小水平间距在Ikm4km之间时或大于4km但确定存在动态杂散电流管道,宜设置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测试点。4.2 建设阶段现场调查与测试4.2.1 建设阶段应对距离管

15、道拟经路由4km范围内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宜包括以下内容:1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时间、供电电压、馈电方式、馈电极性和牵引电流;2轨道线路分布情况及其与管道的相互位置关系;3直流供电所的分布情况及其与管道的相互位置关系;4电车运行状况。4.2.2建设阶段宜对管道拟经路由上干扰源前后4km范围内的地电位梯度进行测试,地电位梯度的测量应符合埋地钢质管道直流干扰防护技术标准GB50991的有关规定,测试密度宜不少于Ikm/处。4.3运行阶段现场调查与测试4.3.1 运行阶段的现场调查与测试宜分为预备性测试、干扰程度评估测试及防护效果评定测试三种类型,分别对应的调查与测试项目应符合表4

16、.3.1的规定。表4.3.1调查与测试项目测试对象调查与测试项目测试分类预备性测试干扰程度评估测试防护效果评定测试管道管道路由、管道外防腐层类型等基础信息*材质、服役年限、防腐层面电阻率,破损点检测及开挖检测与缺陷点修复状况,管道直径、埋深、腐蚀历史及形貌特征管道阴极保护系统和干扰防护系统的设置、运行参数及运行状况O*检查片通、断电电位,直流电流密度O管道绝缘法兰/接头,跨接线,测试点的分布状况O管地电位及其分布*管(壁)中流动的干扰电流OO管道干扰电流流入、流出管段分布规律O*检查片或探针的腐蚀速率O管道沿线土壤电阻率O土壤表面电位梯度与杂散电流流向OOO相邻或交叉的其他埋地金属结构物的阴极

17、保护和干扰防护系统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O管道和站场、阀室的接地系统电连接状况*O其他需要测试的内容艮据需要选抻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的建设时间、供电电压、馈电方式一一轨道交通线路、车站、检修基地(车辆段、停车场)分布情况及与管道的相互位置关系一牵引变电所的分布情况及与管道的相对位置关系*轨道交通沿线杂散电流收集网设计参数及运行情况OOO轨道交通沿线接地装置分布及运行状况OO轨道交通沿线排流柜,钢轨电位限制装置设置及运行状况O轨道交通钢轨回流系统内单向导通装置的设置及运行状况,检修基地(车辆段、停车场)和正线之间的轨道单向导通装置工作状况及导通的电流OO车辆运行状况及牵引电流分布OOO测试对象调

18、查与测试项目测试分类预备性测试干扰程度评估测试防护效果评定测试轨道对地电位及其分布OOO钢轨过渡电阻及纵向电阻OO钢轨附近地电位梯度OOO其他需要测试的内容艮据需要选择注:1应进行的项目;宜进行的项目;。一可进行的项目2预备性测试适用于新建管道、在役管道的首次测试,或者干扰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用于初步了解管道杂散电流干扰程度及管地电位的变化特征,为下一步详细测试提供参考。3干扰程度评估测试适用于新建管道及在役管道的杂散电流干扰程度评估测试,用于详细了解管道杂散电流干扰程度及管地电位的变化特征,为杂散电流干扰程度评估提供数据。4防护效果评定测试适用于杂散电流防护措施实施后的效果评定测试,用于评定

19、被干扰管道侧采取防护措施后的效果,并指导干扰防护措施的调整。4.3.2 预备性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可能存在城市轨道交通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的管段进行测试时,宜利用管道现有的测试桩作为测试点;2对与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交叉、接近或靠近车辆基地的管段,应选择在干扰源负荷的高峰时间段内进行测试,测试过程应至少有一个高峰负荷变化周期,且宜大于Ih04.3.3 干扰程度评估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试点应根据预备性测试结果布设在干扰较严重的管段上,可利用管道现有的测试桩作为测试点,在干扰幅值最大的位置附近宜增加测试点,测试点最大间距不宜大于1km;2每次测试的持续测试时间宜不少于24ho在己经了解干扰源负

20、荷变化规律的情况下,持续测试时间可适当缩短,但应大于Ih,且应选择在干扰源负荷的高峰的时间段,对现有排流点、管道绝缘接头(法兰)两端及管道与干扰源接近和交叉处等具有代表性的点,应进行不少于24h连续测试。4.3.4 防护效果评定测试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3.3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试点宜在干扰程度评估测试的测试点中选定,应包括拟定排流点、实际排流点和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的位置、相邻两个排流点中间位置等具有代表性的点;2持续测试时间应不少于24h;4.3.5 断电电位采集频率每分钟不应小于4个,管地电位采集频率宜为Is/组。4.3.6 应采取检查片法来消除管地电位测试中IR降的影响。4.3

21、.7 检查片裸露面积宜为ICm250cn?,检查片的材质宜与埋地管道材质一致,检查片除裸露表面外,其余部位应作做好防腐绝缘。当杂散电流干扰程度为低时,用于评估阴极保护有效性的检查片面积可根据防腐层类型依据表4.3.7进行选取;当对杂散电流干扰程度进行评估时,检查片面积宜选用Icm2;自腐蚀检查片的面积可选取6.5Cm250cm2o表4.3.7试片面积选取防腐层类型检查片面积3PE1cn?6.5cm2FBE6.5Cm210cm2煤焦油沥青、胶带类防腐层10Cm250cm25干扰的识别与评价5.1 干扰识别5.1.1 宜通过干扰源调查与不少于24h的长时间测试来对管道所受动态杂散电流干扰进行识别和

22、评价。5.1.2 在进行管道受动态杂散电流干扰识别时应综合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管地电位,管道与轨道交通系统的相对位置,走行轨对地的过渡电阻,土壤电阻率等;可利用管地电位与附近轨地电位、管轨电位、轨道交通系统运行状态等因素的关联性明确干扰源。5.1.3 管道所受动态杂散电流干扰宜通过管地电位随时间的变化规律与轨道交通系统运行状况的对应性来进行识别;当轨道交通系统运行期间,管地电位呈现周期性明显波动,且轨道交通系统停运期间,管地电位基本无波动,可判断为存在轨道交通系统杂散电流干扰。5.2 干扰程度评判准则5.2.1 新建管道在设计阶段,可采用管道拟经路由两侧各20m范围内的地电位梯度判断土壤中杂

23、散电流的干扰程度,评判指标应符合表5.2.1的规定;当干扰程度评判为中时,宜设计干扰防护措施;当干扰程度评判为高时,应设计干扰防护措施。表5.2.1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程度地电位梯度评判指标干扰程度低中高地电位梯度(mVm)0.50.52.522.55.2.2 已建管道未施加阴极保护时,杂散电流干扰程度宜采用管道极化电位相对于该环境中管道自然腐蚀电位正向偏移超过20mV的时间比例进行评判,评判指标见表5.2.2。表5.2.2未施加阴极保护的管道杂散电流干扰程度评判指标干扰程度等级低中高管道极化电位相对于自然腐蚀电位正向偏移大于20mV的时间比例5%5%75%15%5.2.3已建管道施加阴极保护

24、,只存在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时,宜优先采用腐蚀速率指标进行杂散电流干扰程度的评判,评判指标见表5.2.3o表5.2.3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程度腐蚀速率评判指标干扰程度等级低中高平均腐蚀速率(mma)0.030.030.10.15.2.4 施加阴极保护的已建管道当无法获得腐蚀速率时,杂散电流干扰程度宜采用管道极化电位相对于该环境中管道最小阴极保护电位准则正向偏移量及时间比例进行评判,评判指标应符合表5.2.4的规定。表5.2.4已施加阴极保护的管道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程度评判指标干扰程度等级管道极化电位正于最小阴极保护电位准则不同偏移量的时间比例备注正于最小阴极保护电位准则的时间比例正于最小阴极

25、保护电位准则50mV的时间比例正于最小阴极保护电位准则+100rnV的时间比例低10%5%1%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评价为低中10%20%5%15%-o%先对高、低风险进行评判,既不属于低风险,也不属于高风险的情况,评价为中高20%15%10%满足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评价为高注:表5.2.4中的最小阴极保护电位准则应根据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2017第4.4.2节中规定的最小阴极保护电位(管地极化电位)确定,对于碳钢材料:1 一般土壤或水环境,最小保护电位为-0.85V(相对于铜/饱和硫酸铜参比电极,以下电位均相对于该参比电极);2温度高于60时,最小保护电位为-0.95V;

26、3当环境电阻率大于IoOCm且小于IoOOCm时,最小保护电位为-0.75V;4当环境电阻率大于或等于100OCm时,最小保护电位为-0.65V;5当存在硫酸盐还原菌(SRB)时,最小保护电位为-0.95V;5.2.5 当已建管道受杂散电流干扰程度评判为中时,宜采取干扰防护措施;当干扰程度评判为高时,应采取干扰防护措施;在动态直流杂散电流造成电位过负情况下,应考虑交流干扰的影响,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金属和合金的腐蚀交流腐蚀的测定防护准则GB/T40377进行评判。6干扰防护措施6.1 一般规定6.1.1 动态杂散电流干扰防护可通过轨道交通系统侧控制杂散电流泄漏量和管道侧施加防护措施(含联合防护)

27、来实现。6.1.2 轨道交通系统侧应从源头上控制杂散电流的泄漏,并限制其向轨道交通系统外部扩散。6.1.3 管道侧应根据调查测试和评价的结果,综合下列因素选择适当的干扰防护措施:1干扰源具体位置及与管道的相互位置关系;2干扰的范围与影响程度;3干扰极值位置,阳极区、阴极区和交变区的位置;4管道周围地形、地貌、建构筑物、土壤电阻率等环境因素;5管道外防腐层类型及绝缘性能;6管道绝缘装置及绝缘性能;7管道已有干扰防护措施(包括阴极保护和绝缘装置等)及防护效果。6.1.4 对于已采用强制电流阴极保护的管道,应优先考虑发挥阴极保护系统的作用。当通过调整现有阴极保护系统或新增阴极保护系统无法有效抑制干扰

28、时,宜采取直接接地排流、强制接地排流、极性接地排流、分段绝缘、极性直接排流或其他防护措施。6.1.5 对于已采取干扰防护措施的管道遭受新的动态杂散电流干扰时,应优先考虑利用现有防护措施;当调整现有防护措施无法有效抑制干扰时,应增加其他干扰防护措施。6.1.6 干扰防护中使用的电缆应具有足够的截面,电缆的额定承载电流应为设计排流电流量的1.52倍。干扰防护中使用的其他材料与设备设施的选取与敷设宜参照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6.1.7 新建地铁线路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尽量避免管道与轨道交通系统近距离并行或交叉敷设,当无法避免时双方应协商确定可行的动态杂散电流防护方案。6.2轨道交通系统侧干扰防护6.2.1

29、 轨道交通系统杂散电流防护原则应为抑制杂散电流产生,并应减少杂散电流向轨道交通系统外部扩散。选取的防护方案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标准CJJ/T49中的相关要求。6.2.2轨道交通系统侧应至少通过以下措施控制杂散电流的泄漏量:1走行轨对结构、对地应保持良好绝缘。当地铁采用防护工程方案二时,新建线路和运行期内轨地过渡电阻均不应小于150-km;当地铁采用防护工程方案三时,新建线路和运行期内轨地过渡电阻均不应小于15。-km;地铁单线钢轨24h或24h整数倍时间段内流出的平均杂散电流值不应大于2.5A/km;2适当缩短牵引变电站间距;3走行轨应在正线与车辆基地或停车场连接处设置绝

30、缘轨缝,此处无机车运行时应保持绝缘状态;4走行轨不得直接接地,不应与无回流要求的其他系统有电气连通,凡与走行轨相连的设备或装置应与接地的基础或元件绝缘,并定期检查。6.2.3轨道交通系统杂散电流防护工程应在地铁工程建设阶段完成施工,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标准-CJJZT49要求进行工程验收检验,检验合格才能移交使用。6.3管道侧干扰防护6.3.1 管道侧可采用的干扰防护措施包括排流保护、阴极保护、防腐层修复、分段绝缘等,宜根据实际情况参考表6.3.1采用一种或多种防护措施。6.3.2 排流保护方式包括强制接地排流、极性接地排流和直接接地排流等,宜在被干扰埋地钢质管道上选取

31、一点或多点作排流点,设置排流保护设施。表631管道侧排流保护方式方式强制接地排流极性接地排流直接接地排流原干扰源干扰源干扰源理排流器流电缆排流电缆排流电缆示11.VIaI1排流器人L111LIlllN小飞加排流接地体排流接地体排流接地体尽管道管道1图bg适适用于管道干扰程度富、阳适用于管道干扰程度较高、适用于管道干扰程度较用极区不稳定且有供电条件的阳极区不稳定的场合。高、阳极区稳定的场合范围场合6.3.3 排流点的选择宜通过现场排流试验或数值模拟计算并综合下述条件确定:1排流点处管地电位存在较大的正向偏移且正向偏移持续时间较长;2管道沿线存在多个干扰源时,应进行详细的干扰源调查,排流点宜选择影

32、响最大的干扰源附近;3强制接地排流点应考虑供电条件;4排流接地体埋设处的土壤电阻率应较低;5排流点所在场地应便于管理。6.3.4 排流的电流量(排流量)宜通过现场排流试验或数值模拟确定;不具备条件时,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GB50991中提供的方法确定。6.3.5 排流防护系统应与管道己有腐蚀防护系统综合考虑。6.3.6 排流区域应设置排流测试装置,测试装置应具备排流效果测试功能,并与排流系统同步实施。637管道采用强制接地排流防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流地床宜设置在干扰严重区域,宜尽可能靠近干扰源;2控制系统宜具备自动调节功能;3干扰严重区域宜设实时远程监测报警系统;4地床材料宜选用高硅铸铁阳

33、极或金属氧化物阳极,材料性能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638管道采用极性接地排流或直接接地排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被干扰管道的干扰较为严重的区段,宜根据缓解目标来确定是否采用极性接地排流;2应采用电位较负的镁阳极或锌阳极等材料作为接地体,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国家标准埋地钢制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GB/T21448的有关规定;3牺牲阳极排流床设计寿命宜不少于10年;4宜设置在土壤电阻率小的位置。6.3.10 管道采用绝缘接头或绝缘法兰等绝缘装置进行管道分段绝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采取其他干扰防护措施后无法有效缓解干扰的管段,可通过绝缘措施将其从整条管道中隔离出来,单独采取针

34、对性的防护措施;2新建管道临近车辆段或车辆基地和车站的管段宜优先考虑采用分段绝缘的防护措施;3对于分段绝缘的受干扰管道,宜优先考虑增设强制接地排流站,必要时采取其他防护措施;4绝缘装置宜防电涌保护器;5绝缘装置位置宜设置测试装置;6绝缘装置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阴极保护管道的电绝缘标准SY/T0086的有关规定;7应对绝缘装置两端区域进行测试评估,避免形成新的干扰点。6.4联合防护措施6.4.1 埋地钢质管道与轨道交通系统交叉处、埋地钢质管道与轨道交通系统水平间距小于50m位置、及埋地钢质管道与车辆段靠近位置,具备管轨电连接的区域,管轨两侧均应设置杂散电流防护的连接端子,宜采用极性直接排流。不

35、具备管轨电连接的区域,管道侧应独立设置排流系统。6.4.2 埋地钢质管道采用极性直接排流防护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极性直接排流防护系统在管道上的连接点应选择在被干扰管道的杂散电流流出风险较高的位置;2排流用电缆截面不应小于25m排流用电缆各处接线端子连接完好;3管道排流系统各器件的额定电流应为设计排流量的1.52倍,且不小于100A;4排流器的所有动接点应能承受频繁动作的冲击,能适应管轨电压或管地电位的波动变化;5单向导通装置应具有正向电阻小、反向击穿电压大的特点,反向击穿电压不小于2kV;6管道排流系统宜在保证管道排流效果的前提下限制排流量,限流电阻的阻值应计算确定,无法准确计算时,不宜小于

36、2Q,功率不小于IOkW,有条件的场所宜设置可调电阻;7来自管道的排流电缆应方便连接至轨道交通牵引变电站负母排处,并尽量靠近负母排。7干扰防护效果测试与评定7.0.1干扰防护措施建成后,应立即投入使用,并对防护效果进行评定,测试评定内容应符合第4章表4.3.1的要求。7.0.2干扰防护效果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试点宜在干扰程度评估测试的测试点中选定,应包括排流点、缓解程度较大的位置、缓解程度较小的位置、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的位置、相邻两个排流点中间位置等具有代表性的点;2干扰防护效果测试的评定点一般不应少于3处(不包括排流点)。当干扰段较长、管道系统复杂且管地电位多变时,评定点不应少于5处(不包

37、括排流点);3持续测试时间应不少于24h;7.0.3干扰防护措施效果评定应符合本规程中第5.2.3、5.2.4节中的干扰程度的评判指标要求。7.0.4当干扰防护效果评定未达标时,应进行干扰防护措施的调整,宜根据现场试验或模拟计算确定调整方案,可综合采用以下措施:1改变排流点位置(包括接至干扰源的连接点位置)或增设排流点及其设施;2调整各排流点的排流量;3调整阴极保护系统的控制电位或输出电流;4利用单向导通装置对排流地床的电流方向进行限定;5采用分段绝缘对关键区域进行隔离防护;6对防腐层进行修复、采用特殊设计(绝缘装置)对关键区域进行隔离防护;7其它被证实有效的方法。7.0.5干扰防护措施调整后

38、,应重新进行干扰防护效果的测试与评定,直到达到指标要求。7.0.6当干扰源或者管道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干扰防护措施的防护效果重新进行测试和评定。重大变化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1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在管道附近延伸、拆解、改线;2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新增直流牵引变电站、车辆基地及已有站扩容等;3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新增复线或改线等;4管道改线、绝缘接头等相关附属设施整改、线路阴极保护系统及排流装置调整等。8干扰防护系统的运行维护8.0.1干扰防护系统的运行维护宜包括定期测试、远程监测、专项测试、维修和资料归档。8.0.2干扰防护系统的检测宜与阴极保护系统的定期检测合并进行。年度检测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季

39、度检测应包括:1,2,3,6,7o1管道通/断电电位;2强制接地排流和极性接地排流系统排流器的工作状态;3强制接地排流系统的控制电位、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4极性接地排流和直接接地排流系统的排流电流;5排流接地体的开路电位、闭路电位、排流电流和接地电阻;6系统各电气连接点的接触情况。7系统各主要元器件的性能;8系统各指示仪表的准确性;9干扰防护效果评定测试;10干扰环境调查。8.0.3在干扰严重区域设置的干扰防护系统宜使用远程监测装置。远程监测装置的数据宜与现场测量的数据保持一致,并在检测时进行复核调整。8.0.4忖于季度检测和远程监测发现的电位正向偏移较大或电位的异常点或区域,年度检测发现的干

40、扰防护效果不足或干扰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区域,应进行专项测试。根据专项测试结果进行干扰防护系统的调整/改造或补充/追加。8.0.5干扰防护系统的维修应包括以下内容:1更换失效的元器件;2对接触不良的连接点应进行处理并重新连接牢固;3维修或更换失效的仪表;4降低排流接地体电阻。8.1 .6当干扰防护系统主要元器件进行维修后,应进行干扰防护效果评定测试。8.2 .7干扰防护系统的检测、远程监测、专项测试和维修记录应分类归档和保存。资料宜包括以下内容:1季度检测和年度检测数据和记录;2干扰防护系统调整/改造或补充/追加后测试的数据和记录;3干扰防护系统主要元器件维修后测试的数据和记录;9干扰源方的协调

41、与配合工作(附则)9.0.1轨道交通方与管道方应建立相互协作机制,明确负责人、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协作办法,定期进行杂散电流防护工作的数据交换和通报。9.0.2在役管道附近新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时,轨道交通方宜在邻近的正线、车辆基地、牵引变电站及具备条件的地方,预留管道排流装置的空间、管道排流线缆与轨道连接端子、相应的电源等,并在轨道交通工程设计阶段开展管道的干扰影响评估,并应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在轨道交通系统和管道上采取的干扰防护措施。9.0.3己运行轨道交通附近管道明确受到轨道交通系统杂散电流干扰时,轨道交通方与管道方应启动协作机制,就双方杂散电流干扰防护具体措施及其工作情况进行沟通,分析杂散电流

42、干扰来源及其影响,开展杂散电流干扰联合测试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干扰防护措施。9.0.4管道排流装置的安装、调试、运行与维护阶段,轨道交通方和管道方应相互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保持排流装置的正常工作。本规程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规程中指明应按

43、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的有关规定”或“应按执行”。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标准城市埋地钢质管道动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dynamicstraycurrentcorrosionprotectionofurbanburiedsteelpipelinesTCCESX-20XX条文说明1总则1.0.1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会在周围环境中产生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对周边管道产生干扰影响,带来腐蚀风险。大量管道腐蚀失效案例说明,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腐蚀穿孔在管道腐蚀失效事故中占相当大的比例。为保证管道安全运行,城市轨道交通杂散电流对管道干扰测试评估及防护工

44、作变得更加迫切和重要。编制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测试、评价及防护技术要求,以现有的条件为基础,从工程实际出发,达到控制动态直流杂散电流造成的管道腐蚀危害,保障管道安全运行的目的。1.0.3近年来,国内交通、电力等部门为控制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干扰已先后制定了一些国家和行业标准,对相关设施减少动态直流杂散电流的泄漏及对管道的干扰影响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本条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对埋地钢质管道造成杂散电流干扰测试、评价与防护工作应遵照执行本标准,同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相关规定。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包括GB50991,GB/T21448,GB/T21447,GB/T4037

45、7,SY/T0029及SY/T0087.6等。2术语2.1参考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规范DBl1/995-2013术语描述。2.2-2.8,2.10,2.11,2.15-2.22参考了GB50991-2014及DG/TJ08-2302-2019,并依据本标准的使用场合进行了补充和部分修改完善。2.9,2.122.14参考了GB50157-2013CJJ49-2020DB11/995-2013RDG/TJ08-2302中有关轨道侧术语的规定。2.16强制接地排流类似于外加电流阴极保护原理,电源设备的响应速度要求达到秒级,同时抗干扰强度高于一般的阴极保护电源装置。3基本规定3.0.2对管道造成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影响的城市轨道交通方,是指城市轨道交通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从源头控制动态直流杂散电流是管道干扰防护最有效的措施。对管道造成直流干扰的干扰源方,应从国民经济发展和安全环保大局出发,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减轻动态直流杂散电流对外部设施的干扰影响。例如,电气化铁路可通过降低铁轨接头电阻、提高铁轨对大地的绝缘程度、适当缩小供电区间范围等措施减少动态直流杂散电流的泄漏。此外,管道方的干扰防护工作离不开干扰源方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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