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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质量,建设人民满意机关,改善发展环境,提升开放形象,促进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改革发展的行政效能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县各
2、级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和创业环境,促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二、总体原则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来检验成效;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促进机关行政效能提高;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继承创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总结提升基层创造,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和政务环境上新台阶。三、工作重点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重点是要围绕“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这个目标,精简行政
3、审批程序,落实“三项制度”,办好政务服务中心,规范机关行政行为,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效能监察。(一)简化审批程度,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基础和前提。要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按照从简原则,继续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尽量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下放审批权限,凡是下级行政机关作实质性审查、上级行政机关只作程序性批准的审批项目,要采取授权或委托方式下放到下级行政机关办理;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统一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积极推行网上咨询、预审、审批,方便群众,提高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对已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加强衔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
4、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要着力优化审批流程。对必须保留的审批项目,要实施流程再造,规范审批程序,原则上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要明确责任主体,既要解决没人具体负责的问题,又要避免多头审批、重复审批。要简化审批环节,合理设置程序,理顺部门之间和机关内部的职能关系,取消不必要的中间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要全面推行“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间,公开审批结果,自觉接受监督。(一)落实“三项制度”,实施效能问责建立落实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重点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关键。全县各级机关都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
5、定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贯彻执行。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全县各级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照职责首次接待办理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办理、负责到底,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引导服务。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首席代表制,对符合现场办理的事项,首席代表必须在窗口予以办理和答复。要切实推动首问负责制的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对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负责到底。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
6、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承办或非本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向当事人提供热情的告知和引领服务,属本机关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转交承办人,并负责跟踪办理。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明确告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推诿延误。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各级各部门承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及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经答复。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情况特殊需超过办事时限的,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并事先告知审批对象。具备条件的行政管理事项要实行超时默认制,行政机关超过规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一律视为同意。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逐岗位
7、、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并以适当方式公告、告知。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或承接时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度。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要建立覆盖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和重要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进行全程监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管理工作或损害当事方合法权益的,要坚决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
8、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建好政务中心,提供优质服务政务服务中心是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有效载体。要进一步加强县政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机制体系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要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的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该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中心落实到位,行政审批制授权落实到位,推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现场办理,切实解决政务中心“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要努力确保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结率不低于90%,按时办结率不低于99%,力争达到“双百”目标,即向政务服务中心授权100%,现场按时办结率100%o要创新运行方式。对市场
9、准入和重大投资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发改、商务、国土、建设、工商等部门要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联合审批、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要求,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必要时采用集中会签会审制度。县政务中心要设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专门窗口,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并联审批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四)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公共管理与服务能力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运行。修订政府工作规则,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和专家咨询、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社会公示与社会听证、决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制度,防止和纠正超越法定界限、违反法宝程序的决策行为。精
10、减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加快对依附于职能部门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脱钩步伐。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增强行政收费、公务消费、政府重大投资工程预决算等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从提高公共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出发,充分运用市场化技术,构建资源整合平台,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整合县长热线和政府部门服务热线,及时回应和满足群众多方面的需求。(五)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六)强化效能监察,创新绩效评估机制开展行
11、政效能监察。全面加强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和发展环境建设中涉及效能问题的监督检查。依托电子政务网,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利用电子监控平台和网络手段,强化对服务窗口、审批事项、审批单位和责任岗位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效能案件。强化重大决策督促检查。适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健全督查领导体制,完善集决策督查、专项查办、结果运用和督查调研于一体的督相工作体系,切实解决“谁去落实,怎么落实,何时落实,落实成效”问题,形成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改进政府绩效管理。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目标管理工作。开展政府绩效评估试点,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
12、指标体系、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政绩观。四、保障措施(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机关效能建设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委、县政府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都要建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办事机构,坚持部门和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做到目标明确
13、、机制健全、责任落实,切实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和政务环境上新台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立即进行问题查找,提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措施办法,并对全县行政效能建设提出建议。(二)强化监督,增强实效县效能办要适时对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处并公开曝光;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行为,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实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工作人员得不到教育不放过,做到有诉必理、每理必果。对于在效能建设、作风整顿过程中不作为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解除其职务。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判,召开民意测评会,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等
14、形式,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效能建设动走过场的、群众满意率低的,要通报批评、组织处理。(三)强化考核,鲜明导向县委县政府目标督查办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的、量化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办法。要明确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设计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绩效评估标准。要把绩效考核纳入目标管理,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督查监督。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绩效考核结果与行政问责以及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切实解决“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和落实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正确政绩观。(
15、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通过广播、电视、板报、橱窗、标语、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效能建设进行充分跟踪报道。对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对那些效能建设不力的典型,要公开曝光。要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塑造良好的机关形象,让投资者和社会各方面感受到效能建设的成果,增强投资和发展的信心。同时,要及时向市以上主流媒体和省、市办公厅报送我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信息和新闻稿件,在更广范围宣传我县的做法和成效,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当前机关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推动我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县各级机关和广大干部,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工作、奋勇争先,努力把机关行政效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丘区经济强县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