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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控制,预防和惩治财经领域违纪违法行为,促进清廉XX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实施细则、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若干意见(X政办发2022)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对内部控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防控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重要手段。2016年以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县全面部署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内部
2、控制建设领域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内控制度体系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内部审计监管缺失等,财经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仍易发多发。对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内部控制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内部控制建设。各单位是内部控制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负责。各主管部门在组织好本级内部控制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督促;要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全面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的风险,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确保资金资产安全、人员安全。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对内部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查找风险点,建立健
3、全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重点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审核监督,确保会计行为合法规范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等重要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并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适时修订完善,确保风险可防可控。(二)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凡属“三重一大”范围的重大事项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应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防止“一言堂二重大经济事项的认定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三)完善内部
4、控制制衡机制。单位内部的部门管理、职责权限、业务流程等方面应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对收支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等关键性的经济活动,要合理设置岗位职责,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要加强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实行会计代理记账。严禁会计、出纳岗位“一肩挑”,严禁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严禁由一人管理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应定期轮岗,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应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措施进行风险防控。三、加强重点环节控制(一)加强单位预算
5、管理。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精编细编部门预算,充分发挥预算对经济活动的管控作用。要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收支,不得随意调整预算,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加强决算管理,确保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加强决算分析工作,强化决算分析结果运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收支的监管,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二)加强资金收支管理。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
6、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以任何形式截留、坐支或者私分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二严格执行公务支出开支标准和范围,加强经费支出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防止违规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三公”经费等问题发生,严防虚报、冒领、挪用、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单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当按照公务卡使用和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各单位要严格遵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
7、告、概算、预算、结算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招标,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严禁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等违法发包行为。切实加强概(预)算管理,防范项目随意超概(预)算。根据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按照规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建立科学、严密的内部审核审批流程,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合规支付。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执行、采购组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结算等
8、全程管理。严禁无计划采购、拆分项目规避采购、超预算采购等行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按政府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要求和项目特点选择采购方式。推广“政采云”平台采购,提高政府采购绩效。(五)加强单位合同管理。要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务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要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备案、登记管理,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环节实施内部有效监控。严格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相关的合同应作为账务处理的依据。(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强化对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切实
9、解决资产账实不符、闲置浪费、资产流失等问题。新购置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严禁账外管理。(七)加强银行账户及账户资金管理。加强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规定,规范资金存放。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要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会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单位账户银行存款余额,抽查银行对账单、银行日记账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资金安全。单位银行存款账户资金核查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准确掌握账户资金的收付及结余情况。四、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一)完善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
10、通过内部审计、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各单位每年要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出具自我评价报告,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专职、兼职人员;对不具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指定相关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或委托购买服务。内部审计机构要每年组织开展财务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建设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各主管部门要对下属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检查和“三年一轮审”工作,并在“十四五”中期实现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二)加强监督检查。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作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的重要内
11、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县国资办及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属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加强对主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情况,以及各单位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情况、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情况、审核审批控制情况、内审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的检查,着重关注收支管理、账户及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项目建设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经济活动情况。要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落实问题整改。(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有关领导干部或者相关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和内部控制规定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的规定,由有关机关或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一经查明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