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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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为提升本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省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1.1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全省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省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1.2 工作原则1.2.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全省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安全风险、减少人员伤亡

2、、降低经济损失、控制社会影响。1.2.2 统一领导、各方联动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明晰各层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责任链条,形成全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整体合力。1.2.3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应急资源,协调应急力量,动员社会参与,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1.2.4关口前移、标本兼治坚持预防为主,针对各类突发事件采取预防措施,通过社会发展规划、风险管理、危险源治理、监测预警等多种途径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1.2.5 立足实战、快速反应着眼极端复杂局面,立足应急实战需求,健全预案体系,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力量建设,配备必要装备,推广科技应用,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能力。1.2.6 依法依规、科学应对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规范运行、科学实施,避免应急准备不足、应急响应迟缓、应急行动失当,导致次生衍生事件或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1.3 突发事件概念和分级1.3.1 突发事件概念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本省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

4、下类别:(I)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等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城市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事件、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关联,某类突发

5、事件可能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或者与其他类事件同时发生,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1.3.2 突发事件分级突发事件按照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n级)和一般(IV级)四个等级。本省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在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1.4 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建立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1.5 .1分级应对(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予以支持;初判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初判发生一般突发事件

6、,由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市(州)人民政府及市(州)相关部门予以支持。(2)超出属地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突发事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由事发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不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应对。1.4.2响应分级突发事件发生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等根据初判级别、应急能力以及预判后果,综合研判本层级响应级别。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突发事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详见附件1)。省级应急响应按以下层级对应实施:(1)启动省级

7、一级应急响应由省委、省政府决定,省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必要时省委主要领导组织指挥。(2)启动省级二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决定,省级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省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必要时省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3)启动省级三级应急响应由省级专项指挥机构决定,省级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主任组织指挥,必要时省级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省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4)启动省级四级应急响应由省级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牵头部门)决定,省级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副主任组织指挥,必要时省级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主任组织指挥。市(州)、县(市、区)参照省级层级划分,明确本级应急响应分级。1.6 应急预案体系本省应急

8、预案体系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行动方案、部门应急工作手册、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等。1.6.1 省级总体应急预案省级总体应急预案是全省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省政府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1.6.2 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是省级相关部门针对某一类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编制的应急专项方案,重点对省级组织指挥、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应急行动、力量调动、应急保障等予以明确,指导市县人民政府做好防范应对工作(专项预案及牵头编制单位见附件2)。1.6.3 省级应急行动方案省级应急行动方案是省级有关部门按照各类专项应急预案职责划分,细化具体任

9、务、分解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的行动方案,指导本部门应急行动。1.6.4 省级应急工作手册省级应急工作手册是省级有关部门针对本部门应急行动方案,将各项应急任务明确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按照应急响应流程,细化各环节应急响应措施,是本部门应急行动操作规范。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单独编制应急工作手册,也可将有关内容融入应急预案合并编制。1.6.5 省级应急保障预案省级应急保障预案是防范应对突发事件,涉及交通、医疗、电力、通信、物资、生活、治安等应急行动保障需求,省级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参照省级

10、应急预案体系要求,构建完善本级应急预案体系。2组织指挥机构2.1领导机构在省委统一领导下,省政府是本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行政领导机关。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省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处置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按规定权限负责应对处置,建立完善一定层级、一定范围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毗邻行政区域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跨区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本省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最高行政领导,全面负责,研究部署、指导推动本辖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分管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

11、委、省政府应急管理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制定工作规划、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工作落实,扎实做好分管领域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2.2指挥机构2.2.1专项指挥机构省政府根据本省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需求,设立专项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综合工作由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牵头部门承担,并做好与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工作衔接。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或多类突发事件时,由省委、省政府根据事件性质和应对需求,授权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和指挥人员负责统一指挥。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人民政

12、府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2. 2.2现场指挥机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省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州)人民政府可设立现场指挥机构;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市、区)人民政府视情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管制、医疗卫生、善后处置、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生活保障、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重建、专家支持、调查评估等工作组。现场指挥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党对应急指挥工作的领导,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思想动员、作风监督、纪律监督和廉政监督,为突发

13、事件应对处置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2.3工作协调机构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牵头部门设立办公室,主要承担突发事件防范应对风险排查、隐患治理、监测预警、预案编制、队伍建设、机制完善、应急演练、应急响应、指挥调度、应急行动、恢复重建等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不具备指挥场所开设条件的,由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具备条件的部门(单位),开设专项机构指挥场所。2.4技术服务机构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牵头部门,应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专家库,规范管理机制,完善激励措施,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日常工作中,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提出前瞻性的对策建议,在突发事件应对处

14、置中,为指挥决策和应急行动提供技术支撑。3运行机制3.1风险管理和危险源治理机制(1)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涉及社会发展规划、社会综合治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活动安排等重要事项,应强化风险防控意识,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分析风险因素,研究对策措施,完善应对方案,切实做好风险源头管控。(2)建立风险防控体系。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针对本地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特点规律和风险因素,建立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将风险防控责任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覆盖到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制定风险防控规划,明确风险防控重点,完善风险防控

15、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力量,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扎实开展风险排查辨识、评估登记、建立风险台账和数据库,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3)完善危险源排查机制。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针对各类危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等可能引发突发事件、造成社会危害、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因素,建立健全排查辨识、分析研判、登记建档、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综合治理、跟踪督办、考核评估、激励约束等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危险源排查制度化管理,规范化运行。(4)加强危险源治理。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紧盯重点目标、重点部位,督促相关部门排查风险隐患,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完成整改的风险隐患及时销号,短

16、期难以整改的风险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控。3.2监测预警机制3. 2.1监测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围绕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建立监测制度,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共享机制,提升监测能力。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防范应对牵头部门负责各自领域监测信息集成。根据突发事件特点,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体系,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位,明确监测目标,配备监测设备,加强监测力量,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全天候监测,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 2.2预警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牵头部门,建立预警发布系统、完善预警发布机制、畅通预警发布渠道、

17、明确预警发布范围,出现突发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地发布预警信息,指导相关方面及早做好防范应对准备。(1)判定预警级别可预警的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获取相关征兆信息,及时组织风险分析评估,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强度、影响范围以及次生、衍生事件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不具备预警条件的突发事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发布安全警示。(2)发布预警信息即将发生、发生可能性增大或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

18、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波及地区人民政府通报。预警发布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原则上由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两个以上行政区即将发生、发生可能性增大或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事发行政区域上一级人民政府同时发布预警信息。特殊情况,可视情提升发布层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预警发布内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在内容上应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发布方式。各级人民政府充

19、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协调指导网信、广电、新闻、通信等主管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通信运营企业,及时、准确、播放或刊载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预警盲区,基层组织采取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等方式逐户传递预警信息,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3)预警响应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发布三级、四级预警后,一般采取以下响应措施:启动应急预案;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

20、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学者,随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级别;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各级人民政府发布一级、二级预警后,在三级、四级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责令应急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

21、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4)预警解除当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发布预警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3. 3应对处置机制3. 3.1信息报告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突发事

22、件应对处置牵头部门加强信息队伍、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完善快速高效的信息获取、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机制,第一时间收集汇总地理、地质、水文、气象、民情、社情以及应急力量、应急预案、物资装备、事件动态等数据资料,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详实可靠的信息保障。报告层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主管部门全面了解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省政府全面掌握本省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依法向党中央、国务院报送重大信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初报和续报。初报重点报告信息来源,事件时间、地点、性质、伤亡和失联人数,影响范围,房屋损

23、毁,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损毁及先期处置等内容;续报重点报告上级指示批示落实,事件发展态势、主要应对措施、后续计划方案、应急需求建议等内容。报告时限。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事态紧急、情况复杂的突发事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为上级科学决策争取时间,提供依据。重大信息处置。突发事态紧急、情况复杂的重大事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直接向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市(州)人民政

24、府可直接向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报告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政府第一时间向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涉外、跨区域事件信息处置。涉及港X台侨、外籍人员,影响到境外或跨本省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需要向香港、X门特别行政区政府、XX地区以及有关国家、国际机构、相关省区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3. 3.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1)事发地市(州)、县(市、区)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迅速收集事件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调动应急队伍赴现场处置,营救涉险群

25、众、救治伤病员,全力控制事态发展、缩小影响范围;对交通干道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统筹调配本地应急物资;开放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及时转移和安置受事件威胁群众;做好跨区域支援的各类应急队伍、群团组织、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和保障准备工作。(2)相关部门(单位)先期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牵头部门或事发地人民政府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立即获取、整理本行业受影响情况,按照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分管负责同志立即前往该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参加指挥部会议,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突发事件应对相关部门(单位)立即调遣派出应急队伍,组织支援力量进入备战状

26、态,调配运输应急物资。负有交通保障职责的部门(单位)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修复受损设施、调度运输力量,开辟应急“绿色通道”。负有通信保障职责的部门(单位)及时抢修受损通信设施,协调应急通信资源,优先保障突发事件应对指挥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畅通。负有能源保障职责的部门(单位)组织抢修受损设施,为突发事件应对提供能源应急保障。负有医疗卫生保障职责的部门(单位)组织医疗卫生应急力量、医疗器械、药品等前往指定地点开设紧急医疗中心,开展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突发事件应对相关单位迅速按照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先期处置,分管负责同志立即前往该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参加指挥部会议,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进展。

27、3. 3.3指挥协调(1)组织指挥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指导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对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并在上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处置工作。超出市(州)、县(市、区)处置能力时,根据事发地人民政府请求或应急工作需要,逐级提升指挥权直至省级人民政府。必要时,报请国务院指导协助组织指挥。上一级人民政府专项指挥机构设立后,当地人民政府在上级专项指挥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现场指挥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时,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指挥机构纳入上一级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上一级现场

28、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并做好相应的协调保障工作。现场指挥机构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求,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科学制定应对处置方案,合理调配应对处置力量,严密组织应对处置行动,统筹协调相关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应对处置行动规范有序,快速高效,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导致事态扩大,加剧社会影响。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各方应急力量,及时向现场指挥机构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交通管控、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并及时报告现场动态和处置进展情况,切实做到协调联动、信息共享。3. 3.4处置措施(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

29、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营救人员。组织专业救援力量,动员社会救援力量营救涉险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获取信息。运用无人机、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民用建筑、基础设施损毁情况,掌握重要目标物、重要场所、人员分布等关键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优先通行。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对应急交通工具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救护防疫。组织伤病人员救治,心理疏导、卫生防疫等工作;诊治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例,控制传染源;开展易感人群预防接种、疾病预防和卫生知识宣传等工作。现场管控。迅速控制危险源、

30、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管控措施。加强保护。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恢复设施。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应急救援和生产生活基本需要。保护环境。开展环境监测,切断污染源,控制污染物,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防止大气、水源等环境污染。保障供应。启用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备经费,调拨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必要时征用社会应急资源,保障应急行动必需的物资装备和设施设备。生活保障。保障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为受

31、灾群众提供避难场所、临时住所,为应急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社会捐赠。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市场监管。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会维稳。加强对党政机关、关键部门、金融单位、应急物资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和保护。依法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包腔制影响。加强监测预警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扩大事态,加剧影响。t控舆情。依法打击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虚假信息,制造谣言、蛊惑人心等非法违法行为。后处置。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和心理辅导等工作。

32、(2)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疏导化解矛盾。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隔离,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管控公共设施。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水、电力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对网络、通信进行管控。封闭公共场所。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保护重点目标。加强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党和政府机关、军

33、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分支机构、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加强对重点人员、场所、部位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时,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采取其他措施。应对不同类型的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依据法律法规,采取其他必要措施。(3)担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应急保障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应各自应急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展开应急行动。在应急行动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加强与其他部门和友邻单位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以高度

34、负责的精神坚决完成应急任务。(4)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全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时,省政府或授权有关主管部门,采取必要的应对、救助、保障、管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需要,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3. 3.5舆论引导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坚持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与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完善发布机构、明确发布时限,规范发布形式,加强舆论引导。(1)信息发布机构。负责领导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人民政府或授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虚假

35、信息。(2)信息发布时限。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省政府或突发事件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XX息,最迟在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后续动态信息发布、新闻发布会应制定具体方案,根据突发事件态势、应急处置等情况,按计划组织实施。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地方人民政府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信息发布形式。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采取多种形式,主要包括提供新闻稿、组织吹风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手机短信等官方信息平台发布

36、信息,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正确引导舆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时关注社情、民情,加强分析研判,回应社会关切,澄清各类谣言,加强舆论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关心支持党和政府依法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 3.6紧急状态本省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全省或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时,由省政府依法提请国务院决定或者由国务院依职权决定。3 .3.7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领导指挥突发事件应对的人民政府或其应急指挥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或逐步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有序撤离。同时采取或

37、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停止运行后,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进入过渡时期,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4 .4恢复重建机制3. 4.1善后处置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损失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突发事件伤亡人员、应急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咨询及司法援助,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治和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3. 4.2恢复重建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地方重建主体责任,建立务实高效的规划落实推进体

38、系,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活动。(1)重建主体责任。恢复重建工作由省政府及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立即全面调查评估损失情况,组织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及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毁的公共设施。(2)重建资源支援。上一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支持的下一级人民政府提供资金、物资、技术支持,组织其他地区提供资金、物资和人力支援。需要中央援助的,由省政府提出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 4.3

39、调查评估(1)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组织领导突发事件应对的人民政府及时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分析原因和经过,查找问题和不足,评估影响和损失,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形成完整的调查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省政府XX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全面总结。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对本地区年度突发事件基本情况、重点领域、主要特点、应急处置、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研究特点规律,查找问题不足、总结成功经验,提出对策措施,形成总结报告,为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

40、置提供学习借鉴。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本级党委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向社会公示。4保障措施3.1 应急力量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着眼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立专兼结合的应急力量体系。(I)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主要力量,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重要指示,紧贴实战,从难从严,严格日常管理,加强战备训练,提升实战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经费保障、人员保障、装备保障、训练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2)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突发事件应对处

41、置的骨干力量。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新闻宣传、网信、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能源、林草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实际需要,建设和管理本行业、本领域专业应急队伍。(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突击力量。要依法将驻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纳入应急力量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按照执行应急任务能力要求,配备必要的装备,加强针对性训练和演练。(4)基层应急队伍是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的重要力量。重点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单独建立或者与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基层

42、应急队伍。(5)社会应急队伍是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辅助力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和共青团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依法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6)推进应急力量训练条件统建共用、开放共享,构建协调运行机制,创新组织实施模式,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分类推进试点先行,营造良好的激励环境。(7)建立健全应急队伍省际间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跨区域应急能力建设,积极参与跨省区突发事件应急行动。3.2 应急财力保障(1)本省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和应急行动经费保障,由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市县人民政府要将突发

43、事件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2)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省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请求,结合实际情况,省政府予以适当支持。(3)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应的征用补偿或救助政策,报省政府审批。各级财XX审计部门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4)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物资、装备、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5)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保险服务。鼓

44、励公众参与商业保险,参加互助保险,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安排应急救援人员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抢险救援行动前,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3 物资装备保障(1)省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牵头部门,XX发展改革、工信、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建立各自领域应急物资装备生产、储备、供应、征用等网络体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制定发展建设规划,加强省级资源共享,确保突发紧急情况应急物资装备满足应对处置需求。(2)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实际需求,建立完善本级应急物资装备生产、储备、供应、征用等网络体

45、系,不断提升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3.4 医疗卫生保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加强专业化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层级部门协同、军地联动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应急指挥、监测预警等系统,提高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应急保障能力。3.5 交通运输保障省政府建立突发事件运输保障系统,完善综合协调、统一调度、社会征用、快速通行等保障机制。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部门确保突发事件应急人员、应急物资、应急装备以及涉险人员转移、涉险物资转运、伤病人员救治等优先运输、优先通行。3.6 治安维稳保障公安部门制定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突发事件维护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行动方

46、案,加强重点地区、重要目标、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做好治安维稳工作。3.7 紧急疏散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和基层组织制定完善突发事件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建立避难场所,明确管理部门,设置明显标志,完善疏散方案,明确疏散路线、靠实疏散责任。紧急情况下,快速将涉险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域,配备必要的生活、医疗设施,防止因管理混乱、防护缺失、措施不当产生不必要的安全风险,干扰影响整体应急行动。3.8 公共设施保障通信、电力、水利、燃气、供热等相关职能部门,着眼极端复杂条件,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备用

47、设施和备用方案,提升公共设施保障能力,确保突发紧急情况,公共设施遭到破坏,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通信、通电、通水、通气,全力保障突发事件应急行动顺利进行。3.9 基础信息保障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基础数据信息采集、维护、更新长效机制,加强基础信息应用和资源共享,为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气象部门负责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行动提供气象信息。水利部门及时提供江河、湖泊、水库水情监测、预报和预警,为应急行动提供水文资料和水情信息。自然资源部门及时提供事发地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摄等技术支持,为应急行动提供地质资料和地理影像等信息。4. 10科技应用保障(1)加强

48、应急管理科技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推动应急管理科技支撑机构建设,激励具备条件的教学、科研机构培养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开展应急管理学术研究,研发突发事件防范应对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积累应急管理基础资料,促进科技成果交流共享、推广应用。(2)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平台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并纳入全省和国家应急管理平台,满足突发事件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信息发布、视频会商、综合研判、辅助决策、指挥协调、资源调用、总结评估等功能,实现上下互联互通。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应建设适用的应急管理平台,并与县级应急管理平台互联互通。5预案管理4.1 预案编制(1)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安全风险,制定本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行动方案编制修订规划。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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