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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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为推动落实XX县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的“深入推进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工作要求,积极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我县食品“三小”的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水平,杜绝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依据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XX市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经县政府食安办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思路深化食品“三小”整治提升工作,按照“治理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将“三小”行业全部纳入管理,最终实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固定化、监管整治常态化、“三小”行业自律

2、日常化。对发现无证生产经营的“三小”单位,坚决依法予以取缔。采取无证办证、无卡办卡、有证规范、规范提升总体思路,摸清底数,健全档案,明确事权,实现监管全覆盖,消除监管盲区。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底,有效解决和基本消除我县“三小”食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1O0%建立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信用档案,记录登记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台账。食品“三小”经营者全部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购入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查验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三、责任分工

3、县政府食安办负责统筹协调此次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监管股负责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帮扶、指导、推进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食品监管股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落实,督促指导各分局工作开展。(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区域内食品“三小”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食品监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办理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登记证、备案卡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安排专人负责办证,及时向食品监管部门通报办理数量,与各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

4、工作责任网。(二)食品监管部门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综合治理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主动沟通承担办理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登记证、备案卡的乡(镇)人民政府,掌握办证数量及信息共享。县住房户城乡建设局负责流动食品摊点的取缔疏导工作,主城区食品小摊点进入政府划定区域经营的比例达到1O0%。对有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进行规范管理,对无备案卡的小摊点予以取缔。(三)

5、市场开办者责任:集中生产、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场地房屋出租者和展销会、庙会、博览会等举办者,应当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协助履行查验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相关证明及信息;检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建立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档案及管理制度。(四)食品“三小”经营者责任: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超出登记证、备案卡载明的经营项目以及备案卡载明的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者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当公示食

6、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购入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查验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四、时间进度安排(一)摸底部署阶段(20XX年8月15日至8月25日)一是部署开展本区域内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工作,召开部署动员、培训会议。二是制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三是开展食品“三小”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摸底台账。(二)建档立制阶段(20XX年8月25日至9月30日)一是建立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管档案,制定配发小作坊、小餐饮信息公

7、示牌。二是帮扶市场开办者、“三小”经营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制定并发放统一的购销台账、明白纸。四是制定“小作坊”负面清单制度。(三)规范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1月15日)1.清理工作:全面清理无证无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一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帮扶无证经营者办理证、卡。二是结合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在媒体公示各承担办理登记证和备案卡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工作时间。三是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或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发现的无证经营者要发放明白纸告知办证、办卡提供的资料并备注限期办理时间。告知无证经营者发放的明白纸要张贴显眼位置并妥善保存,作为监管部门日常巡查留痕记录。四是对限期时

8、间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登记证或备案卡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2 .规范工作:一是亮照经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者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小作坊、小餐饮还应当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二是完善台账。食品“三小”经营者对购入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如实及时记录,索要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和产品合格证明并粘贴台账上,对于食用农产品不能提供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由本单位出具产地证明;其他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或者个人生产的食用农产品,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出具产地证明;无公害农

9、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等食用农产品标志上所标注的产地信息,可以作为产地证明。供货者提供的销售凭证、销售者与供货者签订的食用农产品采购协议,可以作为食用农产品购货凭证。有关部门出具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或者销售者自检合格证明等可以作为合格证明文件。销售按照有关规定需要检疫、检验的牛、羊肉类,应当提供检疫合格证明、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证明文件,确实提供不出的,暂停销售,由供货方或销售者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疫,取得检验检疫合格报告的附以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并有手印或印章等内容的凭证作为证明,方可销售,不合格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三

10、是严格监管。县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单位地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变质、过期、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列入黑名单且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事小摊点经营活动,应当有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工具、容器、工作台面以及防蝇、防雨、防尘等设备设施。3 .提升工作:一是县主城区食品小摊点1O0%进入固定区域经营。二是出台帮扶政策。鼓励小作坊改进设备工艺,推动小作坊生产加工园区或聚集区建设和转型升级。三是建立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录库,并

11、依法依规实施动态管理。逐步推行食品小作坊生产的溯源管理。四是参照清洁厨房标准,建立评定和动态监管机制,积极研究创新小餐饮质量提升方法,全县打造一个示范点。(四)收尾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期间,市局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帮扶指导、督导检查,同时按照XX市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评。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不同区域、不同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开展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协调联动,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及成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取

12、得实效。(二)做好统筹结合。各单位要把开展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程作为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和惠民生保安全的有效抓手,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风险管控,认真排查“三小”业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严防食品安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发生。(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调动全社会参与“三小”治理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三小”普及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力争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四)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度

13、,8月28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0月13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食品“三小”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11月13日前报送集中整治总结及食品“三小”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各部门、乡镇要及时总结成效、亮点和创新举措,信息随时报县政府食安办(邮箱:XX,联系人:XX,电话:XX)。附件:1.XX县食品“三小”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2.XX市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绩效考核评价细则XX县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类别单位数量登记或备案“三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检查“三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发现问题隐患个已整改问题隐患个监督抽检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批次快检批次其中:确认不合格批次批次捣

14、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个清理无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无卡食品经营主体户吊销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因违法行为被注销小摊点备案卡个查处“三小”食品违法案件其中:查处“两超一非”案件查处劣质食品案件件查扣问题食品公斤附件2XX市食品三小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考核指标权重考评要点评分细则评价方法1.组织领导3(1)建立健全食品“三小”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X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学习宣贯活动得1分;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得2分。资料审核。提供本部门相关工作机制文件。6(2)会议研究食品“三小”综合治理工作不少于3次。少一次减2分,扣完为止。资料审核。提供研究“三小”综合治

15、理工作的会议纪要(记录)或者有关情况说明。3(3)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分管领导、分管科室、具体工作任务。有一项未明确减1分,扣完为止。资料审核。提供本部门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及明确承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科室职责分工文件或者有关情况说明。考核指标权重考评要点评分细则评价方法2.建章立制7(4)建立食品“三小”信用档案。有一家未建立减0.1分,扣完为止。资料审核。提供食品“三小”名单,抽查信用档案。2(5)制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计划得2分。资料审核。提供年度工作计划。4(6)开展食品“三小”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摸底台账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得2分,建立摸底台账得2分。资

16、料审核。提供摸底调查资料及台账。7(7)登记信息、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记录完善有一家有一项未明确减0.1分,扣完为止。资料审核。提供食品“三小”名单,抽查工作台账。7(8)制定配发小作坊、小餐饮信息公示牌有一家未悬挂信息公示牌减0.1分,扣完为止。现场检查。7(9)帮扶市场开办者、“三小”经营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一家未建立减0.1分,扣完为止。资料审核。提供所制定的制度。考核指标权重考评要点评分细则评价方法2(10)制定并发放统一的购销台账、明白纸未制定或未统一发放减2分。资料审核。提供所制定的购销台账、明白纸。2(11)制定“小作坊”负面清单制度未制定减2分。资料审核。提供所制

17、定的制度。3.主体责任7(12)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者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一家不符合规定减0.1分,扣完为止。现场查看。7(13)食品“三小”经营者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一家未建立或不全减0.1分,扣完为止。现场查看。7(14)食品“三小”经营者全部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一家未建立或不全减0.1分,扣完为止。现场查看。4.综合治理8(15)全面清理无证无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建立清理工作台账得1分。发现一家无证无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减1分,扣完为止。资料审核。提供清理工作台账。考核指标权重考评要点评分细则评价方法2(16)在媒体公示各承担办理

18、登记证和备案卡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工作时间未公示减2分。资料审核。2(17)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并积极受理。未公布减2分。资料审核。5.规氾提升5(18)主城区食品小摊点进入固定区域经营。达到100%得5分,90%得3分,70%得2分。现场查看。3(19)出台帮扶政策。鼓励小作坊改进设备工艺,推动小作坊生产加工园区或聚集区建设和转型升级出台帮扶政策得3分。资料审核。提供出台的帮扶文件。5(20)建立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名录库,并依法依规实施动态管理。逐步推行食品小作坊生产的溯源管理。建立名录库得2分,实施动态管理得2分,推行溯源管理得1分。资料审核。4(21)参照清洁厨房标准,建立评定和动态监管机制,积极研究创新小餐饮质量提升方法。建立机制得3分,积极研究创新小餐饮质量提升方法得1分。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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