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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办法1 .目的为提高安全消防意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管理,保障顾客及公司生命财产安全。2 .范围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 .定义无4 .职责部门/岗位工作职责总经理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品质管理部协助总经理落实和监督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工作,督促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管理处经理管理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区域防火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安全部负责人开展安全消防教育、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落实和监督本管理处消防工作,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员具体负责组织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2、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5 .方法及过程控制5.1 总则5.1.1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5.1.2消防工作在所管辖区的消防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执行落实有关消防法规。5.1.3公司任何职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工作的义务。5.2消防管理5.2.1公司各管理处制定管理区域灭火方案、义务消防队架构图,并悬挂于消防控制中心,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保障辖区防火安全;5.2.2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5.2.2.1安全部应在所管辖范围内建立灭火器台帐、消防设施及器材分布一览表。5.2.2.2管理处配电室、发电机房、电
3、梯机房、控制中心、计算机房等重要设备房、办公室、图书室、员工食堂、宿舍、车库、仓库、固定岗亭等重要部位应当按规定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5.2.2.3管理处所管辖区域内的商铺、租户公司办公等经营性、娱乐性场所应当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5.2.2.4高层大厦每层必须配置不少于两个2kg级以上的轻便灭火器,多层小区每个苑内均应设置灭火器放置点。5.2.2.5管辖区域内装修施工户聘用的装修施工单位应达到防火资质要求,施工作业现场应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5.2.3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疏散示意图5.2.3.1小区(大厦)须有首层消防设施平面图,并悬挂于控制中心,图中应标注灭火器、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图
4、标并与实际情况相符。5.2.3.2高层楼宇每层明显位置必须设消防疏散示意图,各楼层安全出口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统一、清晰、明确。5.2.3.3管理处应根据管理处需求制定灭火作战示意图,并悬挂于消防控制中心。5.2.4消防检查与预防5.2.4.1管理处每月组织人员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等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并填写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表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将检查结果上报管理处经理。5.2.4.2定期检查煤气管道、仪表、阀门、和法兰接头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具备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条件的高层建筑,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燃气。5.2.4.3管理处应保存有小区(大厦)的地下煤气管网图,小区内挖掘
5、地面必须经部门经理确认方可动工。5.2.4.4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隐患的物业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5.2.4.5施工作业使用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人员需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5.2.4.6管理区域内进行室内装修户,在需要增设电气线路或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措施,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等。5.2.4.7在防火范围内,办公和商场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由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批。超过50平方米的由消防机关审核。5.2.4.8举办各类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害的,管理处应
6、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至少提前1周上报相关政府部门。5.2.4.9禁止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测,以确保正常有效状态。5.2.4 .10严格遵守明火、用电作业规定,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严禁进入管辖区,具体参照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5.2.5 消防器材器材维护及检查1. 2.5.1灭火器材需每月检查、清洁,并在消防设施及检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要求压力表指针保持在绿色安全压力范围内,摆放整齐,标签、铅封完好无损,核对使用说明及有效期限,按要求进行压力测试和充装。灭火器应挂置或装入灭火器箱,须编制分布清单,列明品名、规格、数量、分布位置及有效期,并对灭火器
7、统一编号。部门消防水带投入使用五年以后,需要做水压试验,按分布位置均匀抽查1%,一般保证在520条之间,若其中有一条不合格,需要再次抽查同样数量的水带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5kgc112,试验时间为60秒,以后每二年进行一次。4. 2.5.2防火服、消防工具、防火面具是大厦发生火灾或消防演习时为消防灭火专用,任何人不得挪做他用,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表面要保持清洁、整齐,标识清晰,油漆完好。5.3消防演习5. 3.1消防培训5. 3.1.1定期对管理处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知火场避险“三会”即:会报警(119)、会使用简易灭火器材,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撤离。5. 3.1.2
8、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的环境、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等疏散通道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施的具体分布情况。5. 3.1.3每半年各管理处对管理处在职职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积极协助消防工作机关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每半年对小区(大厦)客户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5. 3.2消防紧急集合5. 3.2.1消防紧急集合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以安全部人员为主。5. 3.2.2管理处紧急集合的指定地点及所需时间依据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5. 3.2.3准确记录义务消防队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携带灭火装备情况,并在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中予以记录。5. 3.2.4紧急集合中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由部门主管负责制定整改措施,由部门经理决定处理意见。5. 3.3消防演习5. 3.3.1每半年各管理管理处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必须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等。5. 3.3.2安全部负责人演习前一周制定演习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品质部备案。5. 3.3.3演习后应有相应的图片记录,并对演习情况进行总结,记录在演习计划及情况登记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