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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提升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灾害,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XX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
2、域内发生的,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重,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应对、依法处置,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2组织体系XX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现场指挥部、专家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组成。2.1 应急指挥机构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指挥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副指挥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应急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事故发
3、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成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市场监管厅、国资委、宁夏气象局、宁夏通信管理局、宁夏银保监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粮食和储备局、事发地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或减少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上述组织体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的指挥、组织、协调工作。2.2 成员单位职责(1)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时,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事故情况
4、的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2)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协调电力生产用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工作。(3)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学校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处置;指导、协调校园师生等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防护工作。(4)自治区公安厅: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负责事故现场警戒、秩序维护等工作。(5)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做好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应急资金支持工作。(6)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各地区对事故灾难伤害人员的工伤认定,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7)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工作。(8)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和
5、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提供城市燃气事故涉特种设备施救所需的施工机械和应急器材。(9)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协调调运应急运输车辆,运送人员和救援物资。(10)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配合协调A级旅游景区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1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地方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12)自治区应急厅:负责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13)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指导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14)自治区国资委:负责督促区属企业做好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
6、区属企业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15)宁夏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等气象服务工作。(16)宁夏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公众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工作。(17)宁夏银保监局:负责督促有关保险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约定做好保险理赔工作。(18)宁夏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指挥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特种设备事故灭火救援方案;负责事故现场火灾扑救,人员搜救和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工作。(19)自治区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必要物资方面的支持与保障。(20)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突发事故情况,
7、在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为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提供保障和支撑。其他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相关的单位积极配合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2.3 办事机构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厅长兼任。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事故信息、损害情况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落实指挥部决策部署;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4 现场指挥部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自治区特
8、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决策和指挥工作。现场指挥部由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委派,下设若干小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1)综合协调组: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应急厅、财政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粮食和储备局、宁夏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救援的人员、交通、通讯、救灾物资和装备等救援资源的调配;被困人员和抢险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现场指挥部、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2)抢险救助组:由自治区应急厅牵头,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宁夏消防救援
9、总队、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宁夏气象局等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事故发生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配合指挥部确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抢险救援;组织人员搜救和疏散转移。(3)警戒疏散组:由自治区公安厅牵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及事故发生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疏散人员和物资。(4)医疗救护组: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和抢险救援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5)应急监测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牵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水利厅、宁夏气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0、是对易发生环境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等次生灾害的区域进行监测,对相关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确定需要疏散人群的范围。(6)宣传报道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场监管厅、应急厅、公安厅和新闻媒体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发布事故有关信息。2.5 专家组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特种设备事故类型和部门应急职责,组织成立事故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指导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2.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和相
11、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事故应对工作。2.7 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及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以市场监管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基层人民政府(乡镇和街道)、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证预警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加强特种设备运行状况监测,当特种设备处于异常和事故状态,要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3.2 预警预防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接受群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的特种设备事故安
12、全隐患信息,同时对报告信息进行分析,提出处置建议,报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法等规定,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制定应对方案,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向上级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建立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3 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特种设备风险等级和
13、隐患严重程度分为四级,分别为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In级(较大)、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红色为最高级别。I级预警:危险源造成的危险性极大,且一旦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可能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和很大的社会影响,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部资源尚不能使危险源得到控制,需借助外单位专业技术力量进行处置,才能使危险源得到控制。11级预警:危险源产生危险的可能性很大,且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后果严重,可能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需要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部人力和资源来进行处置,采取措施才能使危险源得到控制。III级预警:危险源产生危险的可能性较大,且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后果比较严
14、重,需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采取必要的措施后能使危险源得到控制。IV级预警:有可能导致危险,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基层班组或部门力量,采取措施就可以对危险源进行控制的。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报警信息分析研判的结果,按照XX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3.4 预警措施(1)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加强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2)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风险评估;(3)按照规定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4)预警单位要加强监测、监控;(5)相关岗位人员做好应急出动准备,严阵以待,保持信息畅通;(6)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发布预警信息后,自治区、设区的市人
15、民政府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观测频次和预报,畅通信息接收渠道,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做好应急准备。3.5预警变更解除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根据情况提出调整预警的建议。风险解除后,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4应急响应和处置4.1 信息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立即报送特种设备突发事件信息,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
16、地区和部门。要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4.2 先期处置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情况,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与事故相关的单位和人员不得迟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情况,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
17、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现场事态,减少造成损失和社会影响。4.3 分级响应应急响应级别按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等级进行分级,分为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In级(较大)和IV级(一般)四个级别。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初判发生一般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由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I级应急响应:启动I级应急响应,应立即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并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实施应急抢险工作,并服从国务院安委会的组织协调。1
18、1级应急响应:启动11级应急响应,应立即报请自治区党委、政府,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决定。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并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汇报应对处置情况。III级应急响应:启动11I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设区的市级党委、政府决定,设区的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通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立即向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根据事件的类型,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组织特种设备等相关专家,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对策。涉及跨区域的,自治区特种
19、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相关特种设备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IV级应急响应:启动IV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地县(区)党委、政府决定,县(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开通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市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根据事件的类型,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组织特种设备等相关专家,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对策。涉及跨区域的,市级和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相关特种设备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其他应急力量支援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
20、请求。4.4 应急处置(1)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2)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3)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开展受害人员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区域。(5)特种设备的专业处置。在实施承压类特种设备现场应急处置时,应迅速开展危险物质浓度监测,采取可行的处置措施阻断泄漏
21、及污染物扩散;在实施机电类特种设备现场应急时,应控制事故设备,做好人员安抚,尽快救助受伤或被困人员。危险区域处置人员均应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情况复杂时应结合专家意见制定可行的现场处置方案,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4.5 信息发布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或现场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负责发布。重大以上事故一般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较大事故以事发地市级人民政府名义、一般事故以县(区)人民政府名义发布。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工作。4.6 响应终止具备下列条件时,经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
22、入正常工作:(1)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2)事故危害基本得到控制;(3)次生事故因素基本消除;(4)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5)紧急疏散人员基本恢复正常生活秩序。5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特种设备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在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共同负责实施。善后处置主要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做好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影响群众,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23、。对受害、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抚恤、理赔、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5.2 社会救助事发地人民政府视情况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必要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动员相关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5.3 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5.4 恢复重建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5.5 总结评估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人民
24、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查明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发生经过和原因,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5.6 措施6.1 应急队伍保障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力量的统一协调和指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掌握区域内应急救援力量资源信息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依法组建和完善专(兼)职应急队伍。6.2 应急经费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事故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保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本级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工作所需经费。6.3 装备与物资保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和应急处置装备储备制度
25、。6.4 医疗卫生保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人员、设备、技术、药物等,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信息,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事故伤员的救治能力。6.5 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调运应急运输车辆,及时运送人员和救援物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6.6 治安维护公安机关负责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治安维护。接到事故报警后,要迅速派出警力赶赴现场,设立警戒区,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和救灾物资的守护,及时发现和严惩趁火打劫、制造事端等违法犯罪活动。6.7 人员防护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人员应制定科学
26、安全的抢险技术方案,配置相应装备,防止砸伤、压伤、灼伤、烫伤、中毒、窒息等危险。应急处置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的指令下进出事故现场。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周边群众的防护和避险疏散工作。6.8 通信保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区各通信运营企业,为处置特种设备事故提供公众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及时修复损坏的通信设施。6.9 生活保障特种设备事故中转移人员和应急人员饮食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事故单位保障。超出事发地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相关部门提供支援。6.10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有组织、有秩序地撤离特种设备事故现
27、场人员,疏散周边可能受损害、受影响的群众,并组织前往安全区域。6.11 技术储备保障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建特种设备专家库,建立应急专家信息数据,发挥科研院所、特种设备技术机构应急专业技术特长,研究特种设备应急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6.12 社会动员保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现场指挥部可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配合应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依法参与、支持、配合事故应急工作并提供便利条件。6.13 培训和演练7.1 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科学知识和应急规范,及时公布报警电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
28、相关规定做好特种设备应急知识宣传。7.2 培训加强对有关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特种设备应急培训,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素质。73演练自治区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2年至少组织相关部门开展1次应急演练,并负责监督指导各市、县(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完成抢险救援任务。8.预案管理8.1 预案修订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原则上每3年评估1次或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评估修订本预案。8.2 预案实施本应急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各成员单位应当严格遵照执行。8.3 预案更新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
29、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改完善。8.4 责任与奖惩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和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汲取事故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对在应急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及在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
30、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具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因其本体原因及其安全装置或者附件损坏、失效,或者特种设备相关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造成的事故。10附件10.1事故分级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法,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II级)、较大事故(11I级)、一般事故(IV级)四个等级。特别重大事故(I级):(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
31、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48小时以上的。重大事故(II级):(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IoO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600兆瓦以上锅炉因安全故障中断运行240小时以上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四)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100人以上并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较大事故(In级):
32、(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的;(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转移的;(四)起重机械整体倾覆的;(五)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2小时以上的。一般事故(IV级):(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四)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折断或者起升机构坠落的;
33、(五)客运索道高空滞留人员3.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六)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0.2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事故地报警接警启动地方应急预案Iio等联动部门 市县应急指挥机构 事故单位市县人民政府 市县应急指挥机构启动自治区级应急预案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 急指挥部、地方人民政 府、相关单位置助查建估 处救调重评 后会故复结 善社事恢总自治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Iio等联动部门市县应急指挥机构自治区党委、政府事件升级综合协调组抢险救助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我组应急监测组宣传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