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740087 上传时间:2023-11-02 格式:PPT 页数:25 大小:20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3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第3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第3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5页
第3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5页
第3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3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3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2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第3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知识点】1.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2.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3.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技能点】1能运用所学的知识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2能处理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主要内容,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一)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二)特征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2.

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资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的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5.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解散,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1.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户籍证等证明材料;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3、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产权证等;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合法证明;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2.工商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预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3.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投资人姓名或居所、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企业名称及企业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解散与清算,2.个

4、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1)确定清算人和公告债权人。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

5、)财产清偿顺序。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4)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

6、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一、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1.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方式有两种:(1)自行管理,即投资人自己管理企业的事务,这是常见的管理模式;(2)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2.受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擅自以企财产提供担保;,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投资

7、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投资人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3.在企业事务管理内容方面,主要有以下几项要求:在会计事务管理上,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据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薄,进行会计核算。在劳动用工管理上,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在职工社会保险事务管理上,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个人独资企业作为

8、企业的一种形式,与公司、合伙企业等法律地位平等,其区别仅在于投资形式与责任形式不同。因此,企业所享有的经营权利,只要不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相冲突,个人独资企业都同样享有。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4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1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1)财产所有权。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2)管理权。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它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管理企业的事务。(3)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

9、(4)拒绝摊派权。摊派是指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提供财力、物力和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个人独资企业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个人独资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10、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4)依法保障职工权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招用职工的,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5)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节 法律责任,一、投资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投资人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2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3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3

1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伪造营业执照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5个人独资企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6个人独资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未保障职工劳动安全,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

12、关责任人员的责任。7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依法追回其财产,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个人独资企业或投资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二、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13、究刑事责任。,三、企业登记机关及其上级部门有关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的有关主管人员强令登记机关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予以登记,或者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不予登记的,或者对登记机关的违法登记行为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登记或者超过法定时限不予答复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本章小结,本章首先阐述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接着阐述了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企业事务管理以及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其中重点介绍了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以及经营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我国普遍存在的企业类型其设立经营较灵活。,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