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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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 1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事件分级1 .4适用范围1.5 工作原则1.6 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2.组织体系2 .1应急管理组织机构2.5 应急领导小组2.6 应急工作组2.7 专家组2.8 现场工作组3 .预防与预警3.5 预防与预警机制3.6 预警信息收集3.7 预警信息发布3.8 防御响应4 .应急响应1.1 1先期处置1.2 分级响应1.3 分类处置1.4 后期处置1.5 信息报送与处理1.2 闻发布1.3 急保障1.4 1应急队伍6.2 物资设备保障6.3 技术支撑6.4 资金保障6.5 通信保障6.6 应急宣传与培训6.7 应急演练

2、7.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7.2 预案制定与解释7.3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 1编制目的为切实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综合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综合交通应急响应能力及保障能力,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处置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赣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度,制定本预案。1.3 事件分级按照突发事件的特点、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H

3、I级(较大)和IV级(一般)4个级别。(1) 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非常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市交通运输局报请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协调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2) 11级(重大)突发事件:指事态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市交通运输局报请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协调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3) In级(较大)突发事件:指事态较为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需市交通运输局报请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协调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

4、。(4) IV级(一般)突发事件:指事态比较简单,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市交通运输局指导或参与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市专项应急预案或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已明确事件等级标准的,参照其执行。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需市交通运输局报请上级单位、参与组织协调、处置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提供市级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与应急相关的预防预警、新闻发布、通信保障等工作可参照本预案执行。1.5 工作原则(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力量的作用。(2)分级负责。市交通运输局统一

5、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落实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实现分级响应、分级负责。(3)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监测和预警体系,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4)协同应对。充分利用应急资源,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5)科学应对。充分

6、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和指挥能力。1.6 与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本预案与赣州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赣州市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赣州市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赣州市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赣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共同构成赣州市市交通运输局的应急预案体系。当发生突发事件,若可根据局属某单一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应对时,按该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若事态复杂或随着事件的发展,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系统内多部门联合提供交通运输综合应急保障时,根据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原已启动的应急响应根据本

7、预案进行相应调整,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一并终止应急响应。2.组织体系2. 1应急管理组织机构赣州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由市级(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级(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两级应急管理机构组成,详细见图2-1。市级应急管理机构由赣州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工作组、专家组、现场工作组构成。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参照本预案,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应 急 X 作 娘籍州市交通运珀局突发事件除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整合称调姐县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图2,州市交设运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图2.2应急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赣州市交通

8、运输局突发事件综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赣州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指挥机构,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业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并指定一名助手作为联络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1)统一领导全市交通运输HI级及以上综合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根据上级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根据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4)当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时,领导小组按照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9、(5)决定启动、终止综合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防御响应和应急响应行动;(6)向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送交通运输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7)承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8)其他相关重大事项。2. 3应急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组,由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通组、运输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通讯保障组、灾后重建组、总结评估组、秩序维护组等9个工作组组成,各工作组根据需要视情设立,由局相关科室和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下开展工作。(1)综合协调组由局党政办主任任组长,局应急办主任任副组长,视情由局党政办、安监科、基建科、公路科

10、、运输科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传达或下达各项应急工作指令,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有关应急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统一协调局内各项应急工作事务;承办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2)公路抢通组根据实际情况,由局公路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所等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指导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负责指导公路畅通保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市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负责指导应急突发事件各项物资、设备、人员等已投入情况、调度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及时反馈综合

11、协调组;组织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3)运输保障组由局运输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等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指导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指导应急突发事件运力调配、人员、运送物资的统计、分析工作,并及时反馈综合协调组;组织拟定紧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4)后勤保障组由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其它工作组在应

12、急指挥大厅24小时工作、值班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向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下发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等技术工作。承办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5)新闻宣传组由局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负责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舆情应对工作;按照局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向社会通报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联系有关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指导地方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新闻发布工作;承办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6)通讯保障组由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人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

13、及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公路监控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保障工作;承办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7)灾后重建组根据实际情况,由局公路科科长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组织公路、水路领域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组织拟定公路、水路领域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8)总结评估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别,视情由局应急办或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专家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

14、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9)秩序维护组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应急指挥大厅及抢通现场、运力调配秩序维护工作;承办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通组、运输保障组、通讯保障组、秩序维护组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自动解散;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灾后重建组、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解散。2.4 专家组按照突发事件分类处置的原则,由综合协调组在专家库中选择与事件处置相关的专家形成专家组,负责

15、对应急准备、应急行动、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5 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一般由局业务科室带队,相关单位派员参加,必要时可由局领导带队。现场工作组按照局工作部署,在现场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3.预防与预警3. 1预防与预警机制防御响应不同于应急响应,是通过对接收的极端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预估潜在风险及其影响程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前采取的应对措施。防御响应是预防预警机制的重要内容,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具有相对独立的启动条件和应对措施。本预案中预防预警主

16、要针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通过收集极端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进行评估分析并做出判断,转发预警信息,采取防御响应措施。由局各有关业务科室牵头,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市级层面预警信息收集、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发布经审定的预警信息,同时拓展预警信息发布手段,提升预警信息发布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局属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应预警信息收集、整理、风险分析和发布工作,并及时上报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具体处理防御工作事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类别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可参照市相关专项预案等文件要求,以及本预案预警信息

17、收集、发布和防御响应等相应措施执行。4. 2预警信息收集5. 2.1预警信息内容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台风、暴雨、暴雪、冰冻、寒潮、高温、大雾、霜冻、雷电、霾、大风、冰雹、低温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2)雨水情、江河水情、水库水情、山洪灾害等水利预警信息;(3)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预警信息;(4)其他可能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自然灾害信息。3. 2.2预警信息来源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市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水利部门、地震部门、气象部门及相关应急协作部门,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其他单位突发事件数据库、可视化决策支持平台等其他可能的预警信息来源。3.3预警信息发布局正式发布的I

18、V级及以上预警信息,由局有关业务科室通过下发明传电报、召开视频会议等形式进行发布;其他预警信息,由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通过工作平台、工作群等渠道进行发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须做好预警信息的接收和转发工作,接到预警信息后,尤其是涉及本部门的预警信息,应及时进行传达或转发。对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由同级宣传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部门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对可能超出本级防御能力的预警信息,要及时上报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3. 4防御响应4. 4.1防御响应等级根据可能造成的影响,防御响应等级分为I级防御响应(特别严重)、II级防御

19、响应(严重)、III级防御响应(较重)、IV级防御响应(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防御响应各等级启动情形如下表:表3-1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防御响应级别级述示I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I级防御响应等级: 因市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I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 因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多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坝发生决口,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将对交通运输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 因预计台风过境我市,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台风I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其他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其他恶劣天气I级预

20、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其他市级突发事件启动I级预警响应,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级预警响应。II级严重橙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11级防御响应等级:因市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11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某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和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将对交通运输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预计台风过境我市,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台风11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其他极端恶劣天气影响,市气象

21、部门发布防其他恶劣天气11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其他市级突发事件启动11级预警响应,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11级预警响应。III级较重黄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11I级防御响应等级:因市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HI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较大洪涝灾害,将对交通运输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预计台风影响我市,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台风In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其他恶劣天

22、气影响,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其他恶劣天气In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其他市级突发事件启动HI级预警响应,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11I级预警响应。IV级般蓝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IV级防御响应等级:因市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W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一般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发生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一般洪涝灾害,将对交通运输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因预计台风影响我市,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台风IV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损失和影响情况;因其他恶劣天气影响,市气象部门发布防其他

23、恶劣天气IV级预警响应,将对交通运输造成损失和影响的情况;其他市级突发事件启动IV级预警响应,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V级预警响应。3.4.2防御响应启动和结束3.4.2.1防御启动(1)局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提供的信息,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防御响应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防御响应,如同意启动防御响应,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按有关规定予以发布并向有关部门报送;(3)启动防御响应后,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和局属有关单位启动领导带班、24小时应急值班机制,有关值班安排报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4)由局有关业务科室召

24、集组织召开有关会商会议,由局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相关局领导主持,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局属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指导台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防御工作;(5)由局有关业务科室下发相关文件,对防范工作提出相关要求;(6)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见附件),局属各有关单位将所采取的防御工作部署报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3.4.2.2防御结束(1)局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提供预警监测信息,适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防御响应终止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防御响应的,由相关业务科室下发正式终止文件,并提出防御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按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25、并向有关部门报送。34.2.3防御响应备案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和解除I级、H级、In级、IV级突发事件防御响应,需向市人民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报告。4.应急响应4.1先期处置各级交通运输有关部门在发现或接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应依据职责分工,立即组织调集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控制事态发展。(I)事件发生地交通运输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后及时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派相关负责人前往事发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迅速请求当地公安、医疗、消防等部门参与现场勘察、保护和治安维护工作;(2)事件发

26、生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级别,按程序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配合当地公安、医疗、消防等部门对进入危险现场的应急工作人员和可能威胁到安全的现场周围群众及重要物资和设备实施安全保护,并将处置情况和事态及时报上一级交通运输部门;(3)当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报请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给予支持。4.2分级响应赣州市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n级)和一般(IV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启动I级、11级、In级、IV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均需向市人民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报告。表4-1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27、应急响应级别响级颜应别色级描标别述示特 别 严 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I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受台风、洪水、冰雪等自然灾害、交通运输事故灾难和其他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影响,省交通运输厅已启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I级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集体上访、罢工罢运事件,交通运输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消防安全事件,车站、码头、车船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事件,事态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特别恶劣影响,省交通运输厅已启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I级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级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11级交通运输突发事II

28、严级重三件:卷受台风、洪水、冰雪等自然灾害、交通运输事故灾难和其他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影响,省交通运输厅已启动某一单项11级应急预案。发生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集体上访、罢工罢运事件,交通运输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消防安全事件,车站、码头、车船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事件,事态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恶劣影响,省交通运输厅已启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11级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其他市级突发事件11级及以上应急响应,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11级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11I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III较级重发生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集体

29、上访、罢工罢运事件,交通运输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消防安全事件,车站、码头、车船遭受恐怖袭击或黄极端暴力袭击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色伤亡、较大财产损失、较大影响,需市交通运输局协调指导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其他市级突发事件III级应急响应,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HI级应急响应。IV级般蓝色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IV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集体上访、罢工罢运事件,交通运输系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消防安全事件,车站、码头、车船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一般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需市交通运

30、输局协调指导应急处置的紧急突发事件。其他市级突发事件IV级应急响应,需要市交通运输局提供联动响应。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需要启动IV级应急响应。当发生符合本预案I级、11级、In级、IV级响应条件时,市交通运输局按程序立即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启动应对XX事件I级、H级、11I级、IV级应急响应后,市交通运输局启动实施市本级部门I级、II级、In级、IV级应急响应。(一)响应行动(1)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批示要求,对突发事件市本级部门处置工作作出部署。由组长批准签发实施市本级部门应急响应指令,并由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

31、心迅速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报告,视情向市应急办报告。(2)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应急待命状态。综合协调组负责向相关下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机构下发指令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3)应急响应指令发布后,市交通运输局领导坐镇局应急指挥大厅,启动局应急值守机制,各应急工作组相关人员根据本预案2.3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并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局属负有行业管理职能有关单位派员到局参与24小时值班。(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由新闻宣传小组向社会发布信息。(5)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分管业务副组长和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赶赴现场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做好应急处置相关

32、工作,或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进行指挥协调。根据需要,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6)应急领导小组每日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协调会协调(指导)应急处置工作。相关单位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2小时向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上报一次处置情况信息,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7)综合协调组及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报告制度,迅速传达应急响应指令,每日编制突发事件应急简报。新闻宣传小组根据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信息,报道应急处置一线的进展和先进事迹、先进典型。(8)应急处置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报告。()响应终止实施省本级部门的

33、I级、级、m级、IV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市交通运输局采取如下终止程序:(1)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得到控制或消除,交通运输恢复正常运行,省交通运输厅终止I级、11级、III级、W级应急响应后,由综合协调组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实施市本级部门I级、II级、III级、W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实施市本级部门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终止文件,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迅速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报告,视情向市应急报告。(3)综合协调组负责向社会宣布实施市本级部门I级、11级、In级、W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

34、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4.3分类处置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别和各科室职责分工,确定相应的牵头部门,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4.3.1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对在交通运输工具或交通运输服务场所发生的疫情、甲类传染病(或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需市交通运输局紧急采取措施的,由局运输科牵头,局党政办、局应急办、局公路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等配合处置。局运输科负责综合协调。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应急信息汇总、上报。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

35、执法支队、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各相关单位加强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场站枢纽、城市公交的疫情监控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配合卫生等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对运输车辆(船舶)、场站枢纽、城市公交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并做好信息报告工作。4.3.2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对地震突发事件,且需市交通运输局提供交通运输综合应急保障的,由局党政办、局应急办牵头,局运输科、局公路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等配合处置。局党政办、局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局公路科负责普通公路抢通保通指导、

36、协调工作;局运输科负责水路抢通保通、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水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指导、协调工作;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并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4.3.3重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对交通运输地质灾害突发事件,根据受灾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分别由局公路科牵头,局党政办、局应急办、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等配合进行处置。局公路科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安排公路养护等应急力量,开展公路抢通保通工作,协调周边地区公路交通应急资源调用,并视情安排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开展应急

37、救援工作。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并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工作。4.3.4消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局应急办负责消防突发事件综合协调工作。局平安办具体负责局属单位消防突发事件应对指导、协调工作。局基建科具体负责公路建设消防突发事件应对指导、协调工作。局公路科具体负责公路管理、养护消防突发事件应对指导、协调工作。局运输科具体负责道路运输消防突发事件、水路运输(水上交通)消防突发事件、码头消防突发事件应对指导、协调工作。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消防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消防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时开辟应急

38、救援通道。局属具有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消防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和消防突发事件应对行业指导工作。4.3.5极端暴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对车站、码头、船舶、经营性客货运车辆遭受恐怖袭击或极端暴力袭击事件,由局平安办牵头,局相关科室配合。局平安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并加强与市公安局的沟通联络,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综治部门视情参与处置工作。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局机关党委负责有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4.3.6集体上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对来局集体上访、异常上访事件,由局法规科牵头,局平安办、局机关相关科室配合处置。局法规科迅速将有关上

39、访人员疏导到指定的接待场所接访。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局有关分管领导,并通报局平安办、有关科室及有关涉事单位和部门。由局法规科商上访人诉求相关科室或有关涉事单位和部门派员与上访人接谈,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平息事态,并通知有关涉事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迅速参与处置。局法规科负责重大信访信息收集汇总和向市联席办或省厅信访办通报情况。局法规科负责向市联席办和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现场秩序和现场安全工作。应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公共交通、出租客运、班线客运、水路运输等行业集体罢工或罢运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视情由罢工或罢运人诉求相关业务科室和局属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指

40、导有关涉事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或局属单位妥善处置。4. 3.7综合运输保障事件应急处置应对需市交通运输局提供跨地区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保障的突发事件,由局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局公路科、局运输科分别负责公路、水路通行保障工作。局运输科负责协调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道路、水路应急运力保障工作。4.4后期处置4.4.1恢复重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受灾情况的统计工作,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开展损毁交通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查清、汇总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应急要求,及时补充到位。4. 4.2调查与评估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响应终止后,局牵

41、头科室需及时组织各参与单位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在终止应急响应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包括突发事件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等。1 .5信息报送与处理各单位应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的畅通。4 .5.1信息报送原则各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真实”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报送本辖区内以及本单位发生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各级应急

42、救援指挥机构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4. 5.2信息报送程序与时限各单位接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程度逐级报告,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直接报至市交通运输局。在接到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报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应在10分钟内电话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再上书面报告,信息报出后必须进行电话确认。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收到信息后,应立即按信息分类报局业务科室承办,局业务科室将有关办理意见和后续处置信息书面反馈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心,形成信息处置闭环管理。4 .5.3信息报送内容信息报告实行“首报事件,续报详情”的办法,突发事件信息内容应简明

43、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应包括以下要素:(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信息来源。(2)事件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响范围和事件发展趋势。(3)已采取的措施或处置情况、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或意见;现场指挥救援主要情况、希望上级及有关部门支持援助的事项。(4)信息报送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5)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齐全的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并将后续情况及时上报。(6)对处置的新进展、衍生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等要及时续报,重大以上事件的处置情况应每日一报或及时报告。(7)处置结束后,要进行处置评估形成终报总结。5 .新闻发布(1)应急信息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

44、、全面。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信息公布渠道包括内部业务系统、赣州市交通运输信息网以及经市交通运输局授权的各媒体。(2)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宣传和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由新闻宣传小组具体承担,局属各有关单位在各自职责和范围内具体负责。(3)新闻宣传小组负责组织发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新闻通稿,传递事态进展的最新信息,联合有关部门对不实消息和舆论进行舆情应对及管控,解释说明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问题、澄清和回应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错误报道,宣传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召开突发事件相关各单位、部门参加的新闻发布会。相关各单位、部门

45、须安排熟悉情况的负责同志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和接受记者采访。(4)新闻发布主要媒体形式包括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新闻发布主要方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发布新闻通稿。(5)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相关新闻发布材料包括新闻发布词、新闻通稿、答问参考和其他发布材料,由其他应急工作组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新闻宣传组汇总并对宣传口径进行把关,其中各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相关新闻发布材料均须经应急领导小组审定。6 .应急保障7 .1应急队伍(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

46、转”的原则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队伍和专家队伍,保障本地区、本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在本级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单位进行备案。(2)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3)建立应急运输船舶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船舶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船舶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船舶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6. 2物资设备保障(1)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

47、式,健全完善全市交通运输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各级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点)应向上级行业主管单位备案。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点)。(2)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点)应根据辖区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的种类和特点,结合公路抢通和应急运输保障队伍的分布,依托行业内养护施工企业和道路运输企业的各类设施资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由局公路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统一布局指导,道路运输由局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服务中心统一布局指导。(3)水路交通应急运输储备基地(点)应根据重点物资水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的频率、范围等,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局规划,并建立水路运输应急运力储备。由局运输科、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布局指导。(4)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负责。储备物资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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