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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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编制单位:绥德县人民政府编制日期:2023年9月目录一、调整依据1(一)调整原因1(二)调整程序2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5(一)指导思想5(二)整合思路5(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71、“十四五”总体目标82、“十四五”总体规划93、2023年年度规划目标11三、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11(一)整合项目实施区域11(二)主要产业布局12(三)就业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14(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内容和区域14(五)易地搬迁后扶项目实施范围和区域15(六)巩固三保障成果实施内容和区域15(七)项目管理费实施范围和区

2、域15四、资金投入概算15(一)资金总投入15(二)产业资金投入17(三)就业项目投入18(四)乡村建设行动投入19(五)易地搬迁后扶项目投入19(六)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投入20(七)项目管理费投入20(八)其他类项目投入20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20(一)产业发展补助标准211、工作原则212、扶持对象223、到户产业项目224、村集体经济项目235、联农带农新型经营主体帮扶项目246、脱贫户、监测对象参加技术培训奖补政策及补贴标准257、贷款贴息补助标准25(二)绥德县农村庭院经济奖补标准26(三)林业产业补助标准291、到户林业产业项目292、发展集体经济项目313、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帮扶项

3、目33(四)乡村振兴建设行动补助标准35(五)其他项目补助标准35六、实施步骤35七、保障措施36(一)组织保障36(二)资金管理制度37(三)监督检查及审计38(四)做好统筹对接39(五)建立健全项目库39八、绩效管理40(一)全面落实绩效管理40(二)绩效评价遵循的原则40(三)绩效评价范围和内容41(四)2023年度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绩效目标411、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412、基础设施类项目绩效目标423、其他项目绩效目标43绥德县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一、调整依据(一)调整原因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

4、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财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

5、意见(财农【2023】14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陕发【2021】5号)、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陕乡振发【2021】10号)、陕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8号)、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榆发2021)4号)、榆林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榆政财农发生

6、【2021】78号)、榆林市财政等11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过渡期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细贝!的通知的通知(榆政财农发【2021】57号)、榆林市乡村振兴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意见(榆乡振发【2022】48号)、绥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C)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绥德县委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全县当前涉农整合资金实际,在年初编制当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

7、础上,根据巩衔工作需求,对部分项目予以调整。(二)调整程序按照项目实施整体情况及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方案,依据“村申报、镇初审、部门审核、县审定”、“三公示一公告”的程序予以调整。2023年8月8日,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受攻衔领导小组委托,召集农业、发改、水利、林业、人社、金融、宣传等部门召开会议,对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期调整方案进行布置,要求各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单位)对照年初统筹整合方案,结合实际,对按程序调整的项目纳入年中调整方案,调整后资金由巩衔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统筹安排使用。2023年8月11日,受领导小组委托乡村振兴、财政、农业联合发改、林业、水利、金

8、融、人社等部门,会议专题研究了年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整合调整方案,由相关部门对调整的项目进行了说明。我县在接到市级反馈意见后,于2023年8月24日,由分管副县长黑兆龙同志牵头,召集各资金使用单位针对反馈意见进行逐条修改完善;2023年9月13日,由分管副县长黑兆龙组织,召集农业、财政、乡村振兴、发改、林业、水利等部门,与会人员就全县涉农整合资金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对省级反馈共性、个性问题由各涉及部门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现将方案调整情况如下:一是调出项目56个4526.5万元,其中:(1)林业局实施林草基地建设项目,因受四月份降温影响,5个项目予以调出640万元;(2)产业园区调出7个项目因受土地性

9、质限制,予以调出,涉及金额986万元;(3)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调出2个,涉及金额255万元;(4)农村道路建设、淤地坝、高标准农田等项目20个项目涉及金额1502.5万元因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实施予以调出;(5)安全饮水15个项目453万元,因水利部门另有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已实施,予以调出;(6)后扶项目1个350万元,予以调出重新安排(7)其他未能实施的项目6个项目涉及金额340万元;二是调减项目金额,其中公益岗年初预计1700万元,年中调整为100O万元,田庄镇赵家塔联合农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原计划实施450万元,实际实施园区道路硬化30万元,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入村建设,调减资金420万元;白家殓

10、镇马家硬村瓜果蔬菜育苗基地建设项目年初预计390万元,因受村情影响,对未能实施的部分不予实施,调减金额156万元;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施工环境等因素影响,金额与年初方案略有调减,涉及金额1042.55万元;三是因项目调出、受项目资金调减原因,为加快项目实施,调入项目110个7475.4万元,其中:(1)种植业基地、林草基地建设5个200.6万元;(2)配套设施项目18个892万元;(3)智慧农业建设项目5个282万元;(4)金融保险配套项目1个180万元;(5)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4个1170万元;(6)就业项目1个75L2万元;(7)农村基础设施(含产业配套基础设施)50个项目2344

11、.17万元(包括重点村规划);(8)人居环境整治项目8个198万元;(9)后扶项目调整为移民安置点及服务中心建设,共5个项目430万元;(10)其他类项目13个991.43万元(高标准农田、淤地坝加固维修等)。四是确定整合资金规模,按照“按需而整”的原则,对目前已整合的资金予以明确,整合各级衔接资金24002万元,整合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59万元,整合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50万元,整合中央农田补助资金1478万元,整合省级农业专项524万元,整合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4万元,整合市级农业专项资金224万元,盘活上年度存量资金801.2万元;共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482.2万元,并在年中方

12、案中予以编报,已能满足当前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需求,年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编报年终补充方案。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全面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逐项分类调

13、整优化现有帮扶政策,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为我县实现“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二)整合思路2023年度,由乡村振兴局、财政局牵头,组织水利、农业、林业、发展改革和科技等相关部门深入各镇,对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全面研判全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基础上,经县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决策,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及今年我县的夏季雨情,因地制宜、合理规划2023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项目,科学确定今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

14、衔接所需资金的需求,年中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根据目前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到位情况,结合实际,整合了谁的资金,可以支持谁的事情,整合范围内的资金可以打通使用,按照“按需而整”的原则,对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2023年年中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金额28482.2万元,资金投向一是产业发展类15779.45万元(衔接资金14935.5万元,其中:中央4707万元,省级2769万元,市级7067.5万元,县级392万元,整合涉农资金843.95万元);二是就业项目1941.2万元(各级衔接资金159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35L2万元);三是乡村建设行动6946.

15、5万元(各级衔接资金5887.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059万元);四是异地搬迁后扶430万元;五是巩固三保障成果180万元;六是项目管理费1079万元;七是其他类项目2126.05万元(整合涉农资金2126.05万元)。中、省、市专项衔接资金在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可用于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收集清运、集中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生活设施。涉农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县级配套资金可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也可用于配套中省市项目管理费不足部分,保障项目招投

16、标、设计、检查、验收等环节顺利进行,项目顺利实施。(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年度规划目标依据中、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十四五”期间,绥德县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主抓手,以“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动力,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的总体规划思路,形成绥德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过渡期内,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

17、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到2025年,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脱贫劳动力内生发展能力、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社会保障兜底能力和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加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按照全县“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组织105个

18、脱贫村编制产业发展规划,以到镇到村到户为主,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产业发展。围绕山地苹果、中药材种植、红薯产业、设施农业、陕北杂粮、畜牧养殖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分拣分级等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优先支持区域中心村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乡村旅游示范等项目,支持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力打造“绥德范臻陕北”区域公共品牌,促进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1、“十四五”总体目标到“十四五”末,脱贫人口、边缘户、监测户、突发性困难户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最低保障

19、收入达到8000元,“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部得到保障且进一步提升改造,农村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农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壮大发展,优势主导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基础设施和通讯服务得到提升,农村物流全面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农民文化素质进一步增强。2. 2、“十四五”总体规划3. 1.产业规划以发展农业产业、农业生产、农业经营、产业基础为主,涵盖种植业、养殖业、农产业加工业、新业态(农业示范、农业产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机械化、智能化、绿色化、新型经营主体、农业自然资源、物流基础设施等十项农业发展方向,“十四五”期间,我县计划投资2亿元重点扶持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监测户、突发

20、严重困难户发展个户农业产业以稳定增收为主,计划投资5亿元发展10万亩高标准农业示范田,形成特色农产品种植片区发展模式,以新型经营主体为主,向机械化产业模式发展,投资2亿元发展5万亩高标准苹果园,计划投资1亿元发展5万亩红薯产业,计划投资1亿元用于改善农产品种苗提升及实验示范点建设,计划投资1亿元用于发展养殖示范小区建设(养牛场、养羊场、养猪场)。4. 2.生态规划以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生态系统修复、山水林天湖草治理、耕地保护与提升)、农业循环(农业清洁生产、农业废弃物利用)、农业环境治理(农用土壤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化、农用地膜覆盖)、农村环境治理(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处理、农村生活污水等

21、)、农村生态聚落体系、村容村貌、农村社会服务设施(农村基础教育、医疗等)为主。“十四五”期间,我县计划投资1亿元用于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点抓退耕还林、流域治理等项目,计划投资5000万元用于农业循环及农业环境治理,计划投资1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治理,计划投资5000万元用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计划投资L5亿元用于农村教育发展,计划投资L5亿元用于农村医疗建设及救助等。4.3. 文化规划以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乡村文化服务体系、乡村文化生活为发展主线,聚焦乡村居民思想教育、乡村文明创建、绥德乡村新风、农耕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乡村文化设施、乡村文化服务网站、乡村文化服务队

22、伍、群众文化服务、农村文化作品创造、乡村文化产业等方向。“十四五”期间,我县计划投资5000万元用于乡村阵地、乡村队伍、乡村文化作品创作等方面,计划投资2.5亿元用于发展我县红色文化资源及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景区建设,以旅游促发展。4.4. 人才规划以培训新型职业农业,培训基层人才,大力实施三支一扶、招聘特岗教师,向基层进一步倾斜招聘公职人员,继续实施第一书记选派及驻村工作队,加大基层人才数量,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十四五”期间,计划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0期,培训1万人次,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次,计划扩大招聘基层乡村教师500人,计划轮换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300人次。4.5. 5.组

23、织规划以开展村级党组织建设、村级自治体系、社会治理方法、公共服务平台为主线,覆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建设、农村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农村带头人优化提升、乡村党员力量培育、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农村自治水平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群团组织改革、农村经济组织规范、乡村法治建设、乡村德治建设、平安乡村建设、乡村政权建设、基层管理体系建设、基层服务系统建设等内容为基础,建立健全农村组织振兴。3、2023年年度规划目标建立健全防返贫监测机制,到2023年底,现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消除返贫风险,最低保障收入达到8000元,“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部得到保障且进一步提升改造,脱贫

24、村基础设施建设总体得到提升,产业发展得到进一步推动。三、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一)整合项目实施区域聚焦全县15个镇(含芜园便民服务中心)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及其他涉农整合资金项目。2023年实施涉农资金整合项目386个,其中:产业发展类156个;就业项目5个;乡村建设行动187个;异地搬迁后扶5个;巩固三保障成果1个;项目管理费1个;其他类项目31个。(二)主要产业布局产业布局充分考虑地域条件,因地制宜转变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突发性困难户农业发展和生产经营方式,重点扶持脱贫人口(含检测帮扶对象)种植红薯、马铃薯、小杂粮等区域优势农产品,发展苹果、红枣等优势种植业

25、以及发展养羊、养猪、养鸡、养牛等家庭畜禽养殖业。种植业产业布局。种植业产业发展的总体格局是规划建设“一带、两区、多园“。“一带”即在无定河及其支流大理河、淮宁河等河谷平川地带,集中发展蔬菜、林果、红薯、苗圃(种苗)、花卉等现代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打造现代特色农业产业经济带。“两区”即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林牧农区和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红枣产区,实行退耕还林或退耕还草政策,发展种植红枣等经济作物。“多园”即因地制宜建设综合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温室大棚、塑料拱棚等设施农业。同时,按照“因地制宜、相对集中、宽幅为主、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快实施果树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在石家湾、四十铺镇、张家被、薛家河、名州

26、、芜园等地,规划建设果树高产优质示范基地。养殖业产业布局。以义合、中角、薛家河、吉镇、白家破、崔家湾、定仙墉、枣林坪等15镇部分区域为重点,建立羊、猪、鸡等畜禽适度规模养殖示范区,大力发展高标准规模化养猪场建设完善扩建、改建养殖基地发展项目。同时,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和农业园区配套,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完善田间排灌沟渠系统,大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促进农业提质增效。2023年计划实施产业项目156个,其中:1、种植业项目27个,其中:到户种植产业补助项目16个(15个镇、1个便民服务中心),香瓜提质增效项目3个,玉米、小杂粮、高粱增产增收等项目5个,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项目1个,玉米推广示范项目

27、1个,苹果产业管护提升项目1个;2、养殖业项目16个,其中:到户养殖产业补助项目16个(15个镇、1个便民服务中心);3、林草基地建设项目5个;主要为红枣低产改造。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及产业配套基础设建设28个,包括:苹果产业、小杂粮产业配套、土地治理等项目28个。5、产业园区建设项目15个。6、智慧农业项目50个,主要旱作节水农业项目。7、金融保险配套项目2个:其中:小额信贷项目1个,用以保障全县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突发性困难户等1700人贷款贴息。互助资金贷款贴息项目1个,用以对参加互助资金协会的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实施产业增收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计划贴息850人,人均不超3000元

28、。8、高质量庭院经济项目2个,种植业庭院经济产业补助项目和种植业庭院经济产业补助项目9、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1个,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续建张家硬镇郝家桥饲料加工厂1个,冷库建设项目2个,其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7个。(三)就业项目实施内容和区域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就业项目,主要为交通补助、生产奖补、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等。2023年计划实施就业项目5个,其中:1、务工补助项目3个,其中:(1)交通费补助项目,跨省交通费补助项目1个;(2)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项目2个。2、就业项目2个,其中:(1)技能培训项目1个,职业农民技能培训1个;(2)公益性岗位项目1个,全县脱贫户和监测帮扶户

29、设置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内容和区域因我县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农村道路基础设施薄弱,因此以实施通村道路、村组道路、生产道路建设,以硬化路面、强化路基、完善排水、增设安防工程为重点,持续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坚持按照“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要求,全力提高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水平。同时,紧紧围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保障能力,确保全县农村每家每户吃上安全水,切实解决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为巩固全县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87个,其中:1、农村基础设施(含产

30、业配套基础设施)148个;其中:(1)村庄规划编制(含修编)项目10个;(2)农村道路建设83个;(3)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55个;2、人居环境整治39个,主要用以农村卫生厕所改造项目12个,村容村貌提升项目27个,主要对各镇进行人居环境治理。(五)易地搬迁后扶项目实施范围和区域对城区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升级改造,2023年计划实施易地搬迁后扶项目5个,主要为“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建设,对集中安置点进行维修改造、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六)巩固三保障成果实施内容和区域对全县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进行补助;2023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1个,为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七)项目管理费

31、实施范围和区域项目管理费实施项目1个,区域涉及全县相关领域。四、资金投入概算(一)资金总投入2023年年初预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金额28027.85万元,资金投向产业15721万元、就业项目2030万元、乡村建设行动8906.85万元、易地搬迁后扶持项目35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220万元、项目管理费800万元。在涉农资金整合上,我县按照“按需而整”的原则,目前已累计整合到位涉农整合资金28482.2万元,包括:中央层面资金104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703万元、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059万元、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50万元、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1478万元);省级层面资金5218万

32、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资金4550万元、省级农业专项资金524万元、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4万元);市级层面资金10373万元(其中:市级衔接资金10149万元、市级农业专项资金224万元);县级层面2437.2万元(其中:1、县级配套专项衔接资金1600万元,2、上年度存量资金包括2022年省级大豆套种50万元,2022年市级旱作节水农业250万元,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01.2万元);对目前尚未收到的上级涉农整合专项资金,我县将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际需求,纳入整合范围,并在年终补充方案中体现。年中因部分项目调出、调入,年中方案调整为28518.2万元,其

33、中调出4526.5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11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63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5万元,整合资金1892.5万元):调入7439.4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7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7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87.5万元,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整合资金2324.9万元);调整后2023年统筹整合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其中:中央资金10490万元(其中衔接资金7703万元),

34、省级资金5218万元(其中衔接资金4550万元),市级资金10373万元(其中衔接资金10149万元),县级资金2437.2万元(其中:配套专项衔接资金1600万元,上年度存量资金80L2万元)。(二)产业资金投入年初计划统筹整合用于产业发展投入的财政涉农整合项目建设资金15721万元,(其中各级衔接资金14791万元);年中调整后,产业发展投入15779.45万元,其中各级衔接资金14935.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07万元,省级资金2769万元,市级资金7067.5万元,县级资金392万元),整合涉农资金投入843.95万元。主体预计投向产业发展类项目的六个方面;一是生产项目5034万元,

35、其中:(1)种植业基地(种植业)项目3293万元;(2)养殖业基地(养殖业)项目1097万元;(3)林草基地建设项目654万元;二是配套设施项目4444.5万元(产业小型基础配套设施)。三是产业服务支撑项目2416.95万元主要为智慧农业(旱作节水农业)。四是金融保险配套项目530万元,其中小额信贷贴息项目350万元,互助资金贷款贴息项目180万元。五是高质量庭院经济450万元,其中:(1)种植业庭院经济产业补助项目225万元;(2)养殖业庭院经济产业补助项目225万元。六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894万元。坚持产业引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整体要求,因地制宜、前瞻

36、设计、突出特色,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抓好人居环境整治,让乡村更加宜居。紧盯市场需求,发展绿色产业,培育新兴业态,推动产业融合,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收益,实现持续增收,同时确保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突发性困难户收入稳定。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用改革的办法激活激发乡村内生活力,最终实现农民富裕、乡村美丽、产业兴旺的全新格局。(三)就业项目投入年初计划统筹整合用于就业项目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36万元,省级资金610万元,县级资金184万元。年中调整后,就业项

37、目投入194L2万元,主体预计投向就业类项目的三个方面,一是务工补助项目,跨省务工交通补助项目80万元,脱贫人口务工奖补项目及易地搬迁入库企业一次性奖补81L2万元。二是就业项目,职业农民技能人培训50万元。三是公益性岗位100O万yco衔接资金的投入,充分发挥就业项目对脱贫人口最直接、最有效、最可持续的效益发挥;加强当地劳务输出,稳岗、扩岗,提升脱贫户就业能力,保障增收。(四)乡村建设行动投入年初计划统筹整合用于乡村建设行动投入的财政涉农整合项目建设资金7718.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衔接资金1757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58万元,市级衔接资金2564万元,县级衔接资金740万,整合财政涉农

38、资金3387.85万元;年中调整后,乡村建设行动投入6946.5万元,主体投向两个方面: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531.4万元,其中:(1)农村道路建设投4297.4万元,(2)农村供水保障投入1084万元(3)村庄规划编制150万元;二是人居环境整治1415.1万元,其中:(1)农村卫生厕所改造180万元,(2)村容村貌提升项目1235.1万元。通过一系列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其中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力的推进项目村经济发展,迅速改变广大群众的生活面貌,使农民的的生活水平得到根本性提高,村组道路建设和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将进一步

39、便捷农户生产生活出行及农作物灌溉和人畜安全饮水。在开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将优先使用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务工,增加脱贫人口务工收入。小型基础设施的完善,将促进我县农村产业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一体化发展,促进经济总量在空间上的聚集,加快城镇化步伐,转移脱贫人口就业,扩宽就业渠道。(五)易地搬迁后扶项目投入年初计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易地搬迁后扶项目预计投入350万元,年中调整为430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后扶“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建设。(六)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投入年初计划统整合涉农资金220万元用于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年中调整为180万元,主体投向享受职业教育补助180万元。(七)项目管理费

40、投入年初计划安排衔接资金800万元项目管理费,年中调整后1079万元。(八)其他类项目投入年中调整其他类项目2126.05万元(主要投向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项目及淤地坝建设项目)年中调整后产业占比:用于产业发展类资金15779.45万元,占整合资金的56%;其中:中央衔接资金4707万元,占中央衔接7703万元的61.1%,省级衔接资金2769万元,占省级衔接资金4550万元的60.8%,市级衔接资金7067.5万元,占市级衔接资金10149万元的70%o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保障脱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监测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消除返贫风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定2023年绥德县2023年产

41、业帮扶实施细则、绥德县鼓励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绥德县2023年林业产业帮扶实施细则等管理细则。(一)产业发展补助标准1、工作原则(1)政府主导原则。严格执行镇(中心)或部门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实行产业帮扶项目建设任务、产业帮扶到户资金计划、产业项目审批权限、产业项目资金管理责任下达到镇(中心)或部门,即:任务、资金、权力、责任“四到镇(中心)或部门”。(2)因地制宜原则。把产业培育作为产业帮扶的基础,立足地域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市场导向,坚持规划引领,发展与市场需求、产业布局相适应的产业,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规模优势产业,确保每个有产业发展意愿、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

42、或监测户、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农带农新型经营主体等有一个长短结合的产业项目。(3)精准施策原则。围绕全县“4+X”产业发展格局,以脱贫村和脱贫户、监测户为重点,有联农带农机制的新型经营主体兼顾,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种养结合”和“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原则,因地制宜选准产业项目、落实资金和技术扶持。(4)注重绩效原则。产业帮扶工作由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产业帮扶项目资金在年度“巩衔”资金中统筹安排,专项用于产业帮扶工作,分配使用要合理规范、全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做好绩效跟踪,确保资金使用到位。2、扶持对象有发展产业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或监

43、测户;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经“破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特色产业能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联农带农机制完善的农林业园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3、到户产业项目以下到户产业补助单项或者多项组合,每户最高补助5000元,山地苹果产业、设施农业和电商产业除外。(1)山地苹果产业当年新栽植山地苹果,每亩补助苗木、地膜、杆、化肥等生产资料1000元;当年新栽植杏、梨、桃等其他经济林果,每亩补助100O元。当年新建标准化山地苹果园(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每亩补助2200元,其中土地整理1200元、栽植管护IoOO元。根据中、省、市有关规定,不允许在耕地新栽植经济林果,

44、如确需新栽植,须提前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土地审批,符合规定后方可实施。当年进行苹果园提质增效,进行经济林果低产改造和高接换头等措施(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每亩补助500元。对于在脱贫攻坚期内,栽植的初果期的山地苹果园,在前期权属明确、后期管护符合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实施春夏季修剪、病虫害防治、园地除草、秋冬季清园、树干涂白等后续管护措施,经属地镇(中心)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管护费200元,并可同时享受“林下经济”产业补助(其中在幼果园内实施林下套种的,每亩可享受100元的补助)。(2)畜禽养殖业在上年养殖基数上,当年如无增加,养羊每只补助150元,养猪每头补助200元,养牛、

45、驴等大型家畜每头补助1000元,养兔每只补助2.5元(5只以下不补),养家禽每只补助4元(5只以下不补),养蜂每箱补助50元,养蚕每张补助100元;在上年养殖基数上,当年如有增加,上年基数按上述标准补助后,新增部分养羊每只补助300元,养猪每头补助400元,养牛、驴等大型家畜每头补助2000元,养兔每只补助10元,养家禽每只补助10元,养蜂每箱补助200元,养蚕每张补助400元。4、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4+X”产业发展项目,必须具备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等条件,并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和乡村振兴局论证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私自实施的,一律不予奖补。项目

46、实施后,由各镇人民政府(中心)会同县农经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并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按照投资金额的100%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奖补。当年被认定为中省市“一村一品”示范村、且带动20户以上脱贫户或监测户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5、联农带农新型经营主体帮扶项目联农带农主体包括农(林)业园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符合条件享受奖补的主体只可享受其中以下一项,不能重叠享受。(1)农(林)业园区奖补当年被认定为县级以上的农、林业园区,同时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10户以上、且建立稳定联农带农机制的,根据全县整体情况综合考虑,给

47、予园区一次性奖补(园区内各经营主体按所属亩数进行分配),其中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联农带农奖补农(林)龙头企业、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运行良好、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当年能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且建立稳定联农带农机制的,根据全县整体情况综合考虑,给予一定的奖补。其中农(林)龙头企业须当年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10户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须当年带动脱贫户或监测户5户以上,且每户在本经营主体务工收入5000元以上(以银行账户发放工资为凭证),按照带动户数给予经营主体每户3000元的奖补,最高不超20万

48、元。对于当年新建的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发展“4+X”产业且有明显联农带农效益的,实施前须向当地镇政府申请,在当地镇政府前期评估审核的基础上,由镇政府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完成后,根据第三方有资质公司的审计报告和县农业农村局与当地镇政府等部门单位的验收结果,按照投资金额的6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400万元。6、脱贫户、监测对象参加技术培训奖补政策及补贴标准(1)技术培训奖励。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加各类技术培训且取得相应证书,每参加1次培训奖励100元。(2)技术人才奖励。对参加培训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培训效果好且熟练掌握技术,同时带动3户以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掌握技能的,年终一次性奖励IOoO元。7、贷款贴息补助标准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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