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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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制度股权激励制度是以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员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股权激励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菅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股权激励包括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StockOwnershipPlan,简称ESOP股票期权(StockOption)和管理层

2、收购(ManagerBuyout,简称MBO)设计因素1 .激励对象:既有企业经营者(如CEO)的股权激励,也包括普通雇员的持股计划、以股票支付董事报酬、以股票支付基层管理者的报酬等。2 .购股规定:即对经理人购买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购买价格、期限、数量及是否允许放弃购股等。上市公司的购股价格一般参照签约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其他公司的购股价格则参照当时股权价值确定。3 .售股规定:即对经理人出售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出售价格、数量、期限的规定。出售价格按出售日的股权市场价值确定,其中上市公司参照股票的市场价格,其他公司则一般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法计算出售价格。为了使经理人更多地关心股东的长期利益

3、,一般规定经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并对出售数量做出限制。4 .权利义务:股权激励中,需要对经理人是否享有分红收益权、股票表决权和如何承担股权贬值风险等权利义务做出规定。5 .股权管理:包括管理方式、股权获得来源和股权激励占总收入的比例等。股权获得来源包括经理人购买、奖励获得、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岗位持股等。股权激励在经理人的总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励的效果也不同。6 .操作方式:包括是否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股票来源等。一些情况下,为了回避法律障碍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权激励中,实际上不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在股权来源方面,有股票回购、增发新股、库存股票等。相关概念很多

4、企业在创业与发展的过程中,都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来合理安排股权激励的机制。那么,什么才是股权激励?我们知道,股权激励的本质是企业要让出一部分股权来让激励对象所拥有,但这种让出股权的行为有很多种形式,会产生一企一案现象,所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诠释股权激励。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提高XXXXXX下简称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弓I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的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原则业绩导向原则:股权激励方案有利于提高经营业绩与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吸引并留

5、住高层管理团队。重要性原则:根据职务的重要性、岗位责任和岗位风险的大小,确定股份分配额度。利益共享原则: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结合起来,促使员工注重企业的长期利益。第三条定义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长期激励主要采用虚拟股权的方式。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可以进一步考虑实行管理层和员工持股、股票期权等多元化的股权激励方式。虚拟股权:是一种以虚拟股票期权为思路的,以经营团队创造的利润为基准的,管理者共享公司收益的长期激励形式。虚拟股权与法律意义上的股权的区别为:虚拟股权是一种收益权,没有所有权和表决权,持有者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虚拟股权享有的收益来源于股东对相应股权收益的让渡。第四条组织实施1.公司董事会

6、办公室负责虚拟股权的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年度税后净利润确定虚拟股权分配方案上报股东会审核;根据员工持股情况设立员工个人持股账户,登记员工持有的虚拟股权状况,结算年终分红收益,办理虚拟股权的获授和回购手续等事宜。2、董事会负责审核虚拟股权授予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回购方案。3、董事会负责批准授予人选制订年终分红方案批准虚拟股权的授予方案。4、股东会负责批准虚拟股权设置方案以及年终分红方案。第二章虚拟股权的授予第五条授予人选由公司提名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各授予单位董事会批准。确定标准: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

7、的人员;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授予范围: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3、其他特殊人才和有特殊贡献的人员。虚拟股权的授予采取分期分批的方式,逐步覆盖上述授予范围内的有关人员。第六条授予方式个人年度授予额度二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X岗位系数X工龄系数1.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测算,并报股东会批准。为了保证激励的长期性和有效性,年度每基点授予份数一经确定,原则上保持不变,除非公司面临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2、岗位系数根据岗位评价结果所确定的岗位等级计算。因职位升降而导致岗位系数变动的,岗位系数依据职位调整的时间分段计算。3、工龄系数=(1+当年

8、公司工龄/201第七条授予时间虚拟股份按年度授予,分配时间为本财年财务决算后的半年内,员工在获授的当年即可享受股东转让的红利分派。第三章虚拟股权的权利及分红第八条权利(一)在任期内退休的,经离任审计无误后,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经董事会同意可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公司内部转让,受让人享受股份分红。在任期内死亡的,所持有的虚拟股权经董事会同意可按上年每股净资产值在公司内部转让,受让人享受股份分红。(二)在任期内被辞退、辞职的,从离职年份当年起不再享受股份分红,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按自动放弃处理。第九条分红虚拟股权的分红收益按每位管理者持有的虚拟股份总额计算:虚拟股份分红收益=虚拟股份数量X每股红利每股红利二

9、本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本公司股本X分红比例利润以及本公司股本的核算以董事会认可的内部或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分红比例由财务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测算,由董事会提出分配比例建议并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红利分配时间为下一财年的上半年。第十条个人所得税被授予人因持有虚拟股份而获得的各种收益(包括分红及兑现收益),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该项税款由本公司代扣代缴。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资格免除与股权扣除因管理者的决策失误或严重违纪行为等原因导致本公司出现损失的,可以通过阶段性免除虚拟股权的享受资格、扣除虚拟股权的方式作为经济上的处罚。处罚建议由董事会办公室提出,董事会决定。对决策失

10、误行为,可根据决策失误的原因、失误的性质、以及损失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挽回等具体情况决定个人对损失承担的责任,并据此将损失折算成股份数量,在失误行为主体所持有的虚拟股权数额内作相应的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对于管理者恶意欺诈、贪污腐败等严重违纪行为,无论造成损失金额大小,除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其所持有的虚拟股权全额扣除。根据XXXXXX员工奖惩办法的规定,对于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免除虚拟股权享受资格一年。第十二条禁止条款在任何情况下,持有人都不得将虚拟股权进行按揭、出售和转让。第十三条股权转换公司改制或上市时,虚拟股权可以通过一定的对价方案转化为股票期权,具体转换方案另行为J定。第十四条试行、修订及

11、解释本办法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结束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修订。本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由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总则1.根据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公司实行员工持股期权计划,最大限度地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达到人员配置精简、高效。让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利益分享紧密结合,共谋发展。2、截至20013年3月31日止,公司股权结构为。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对受激励员工(以下简称激励对象)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3、本实施细则经公司2014年月日股东会通过,于2014年月日颁布并实施。1 .关于激励

12、对象的范围1.1 在前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含)以上且劳动关系仍然合法有效的员工;1.2 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批准的其他人员。1.3 对于范围之内的激励对象,公司将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激励对象的具体人选。1.4 对于确定的激励对象,公司立即安排出让股权的创始股东与其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2、关于激励股权1.1 为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创始股东自愿出让部分股权(以下简称激励股权)以作为股权激励之股权的来源。1.2 激励股权在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行权之前,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1.3 激励股权在本细则生效之时设定,在行权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但是:1.4 对于行权部分,锁定解除进行股

13、权转让;1.5 在本细则适用的全部行权完毕之后,如有剩余部分,则锁定解除全部由创始股东赎回。1.6 激励股权的数量由公司按照如下规则进行计算和安排:1.7 公司股权总数为。1.8 股权激励比例按照如下方式确定:1.9 该股权在预备期启动之后至激励对象行权之前,其所有权及相对应的表决权归创始股东所有,但是相应的分红权归激励对象所享有。1.10 股权在充分行权之后,所有权即转移至激励对象名下。1.11 股权未得全部行权或部分行权超过行权有效期,则未行权部分的股权应不再作为激励股权存在。1.12 次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后,公司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新股权激励方案。3 .关于期权预备期3.1 对于公司选

14、定的激励对象,其股权认购预备期自以下条件全部具备之后的第一天启动:3.2 激励对象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1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12月的有效期;3.3 激励对象未曾或正在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3.4 其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特殊情况所制定的标准业已达标;3.5 对于有特殊贡献或者才能者,以上标准可得豁免,但须得到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3.6 在预备期内,除公司按照股东会决议的内容执行的分红方案之外,激励对象无权参与其他任何形式或内容的股东权益方案。3.7 激励对象的股权认购预备期为一年。但是羟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激励对象的预备期可

15、提前结束或延展。3.8 预备期提前结束的情况:3.9 在预备期内,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包括获得重大职务专利成果、挽回重大损失或取得重大经济利益等);3.10 公司调整股权期权激励计划;3.11 公司由于收购、兼并、上市等可能控制权发生变化;3.12 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3.13 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3.14 预备期延展的情况:3.15 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不包括未及时提出第一次行权申请的情况),并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批准;3.16 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时期,并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或法

16、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锁定股权,致使行权不可能实现;3.17 由于激励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3.18 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预备期中止期间。4 .关于行权期4.1 在激励对象按照规定提出了第一次行权申请,则从预备期届满之后的第一天开始,进入行权期。4.2 激励对象的行权必须发生在行权期内。超过行权期的行权申请无效。但是,对于行权期内的合理的行权申请,创始股东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所有手续。4.3 激励对象的行权期最短为【】个月,最长为【】个月。

17、4.4 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批准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提前行权:(1)公司即将发生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2)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包括获得重大职务专利成果、挽回重大损失或取得重大经济利益等);4.5 如下情况发生之时,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延迟行权:(1)由于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提出迟延行权的申请;(2)公司处于收购、兼并或其他可能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行为时期,并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或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锁定股权,致使行权不可能实现;(3)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暂缓执行,股权期权

18、激励合同在观察期结束后,如激励对象已经改正违规行为,并无新的违规行为,则股权期权激励合同恢复执行;(4)上述情况发生的期间为行权期中止期间。4.6 由于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则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撤销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期权。5 .关于行权5.1 在股权期权激励合同进入行权期后,激励对象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分批行权:(1)一旦进入行权期,激励对象即可对其股权期权的XX申请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2)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一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的XX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3

19、)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4)同期间未发生任何4.5或4.6所列明的情况;(5)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6)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5.2 激励对象在进行第二期行权后,在如下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对股权期权其余的XX进行行权,公司创始股东应无条件配合:(1)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2)同期间未发生彳小可4.5或4.6所列明的情况;(3)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4)其他公司规定的条件。5.3 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3】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5.4 在行权完毕之前,激励对象应保证

20、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1年。1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5.5 每一期未行权部分不得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得被累计至下一期。5.6 在每一期行权之时,激励对象必须严格按照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的约定提供和完成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和创始股东除股权期权激励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外,还应确保取得其他股东的配合以完成激励对象的行权。5.7 在每次行权之前及期间,上述4.4、4.5及4.6的规定均可以适用。5.8 在每一期行权后,创始股东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转让至激励对象。该名下,同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办法证明其取得股权数的股权证转让取得政府部门的登记认

21、可和公司章程的记载。创始股东承诺每一期的行权结束后,在3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6 .关于行权价格6.1 所有的股权期权均应规定行权价格,该价格的制定标准和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得修改。6.2 针对每位激励对象的股权期权价格应在签订股权期权激励合同之时确定,非经合同双方签订相关的书面补充协议条款,否则不得变更。6.3 按照公司股东会2014年月【】日股东会决议,行权价格参照如下原则确定:(1)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2)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3)对于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7 .关于行权对价的支付7.1 对于每一期的行权,激励对象必须按照股权期

22、权激励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行权对价,否则创始股东按照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7.2 如激励对象难于支付全部或部分对价,其应在行权每一期行权申请之时提出申请。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激励对象可能获缓、减或免交对价的批准。但是,如果激励对象的申请未获批准或违反了该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则应参照上述7.1条的规定处理。8 .关于赎回8.1 激励对象在行权后,如有如下情况发生,则创始股东有权按照规定的对价赎回部分或全部已行权股权:(1)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或(2)激励对象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股权期

23、权激励合同的约定;或(3)激励对象的岗位或职责发生变化,激励对象为公司所做贡献发生严重降低。8.2 对于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行权价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对于行权后两年之外赎回的股权,创始股东按照公司净资产为依据计算股权的价值作为对价进行赎回。8.3 赎回为创始股东的权利但非义务。8.4 创始股东可以转让赎回权,指定第三方受让激励对象退出的部分或全部股权。8.5 对于由于各种原因未行权的激励股权,创始股东可以零对价赎回。该项赎回不得影响本细则有效期后仍有效的行权权利。8.6 除8.5条的规定之外,在赎回之时,激励对象必须配合受让人完成股权退出的全部手续,并完成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受让方按照股权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9、关于本实施细1则的其他规定9.1本实施细则的效力高于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各方并可以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解释包括股权期权激励合同在内的其他法律文件。9.2 本实施细则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X年,但未执行完毕的股权期权仍可以继续行权。9.3 本实施细则可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进行修改和补充。9.4 本实施细则为公司商业秘密,激励对象不得将其泄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再享有任何行权权利。9.5 .对于本实施细则,公司股东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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