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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激励协议书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方式: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转让股权、乙方为公司服务一定期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股权转让出于对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激励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以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持有公司的%的股权。二、激励对象的资格1、同时满足以下人员:(1)为公司的
2、正式员工。(2)截至XX年XX月XX日,在公司连续司龄满年。(3)为公司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3、公司激励对象的资格认定权在公司股东会,激励对象名单须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生效。三、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1、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2、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股权。3、分配(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姓名职务获授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比例)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总量的比例合计(2)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
3、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四、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1、有效期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行权限制期为年。行权有效期为年。2、授权日(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XX年XX月XX日。(2)公司将在年度、年度和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3、可行权日(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2)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
4、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4、禁售期(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由公司回购。五、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1、授予条件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业绩考核条件: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万元。(2)绩效考核条件: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2、授予价格(
5、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又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1/3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3、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4、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
6、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5、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对已获授权的股权期权将分期行权,行权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激励对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2)在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行权期内的行权还需要达到下列财务指标条件方可实施:序号项目年年年1净利润2销售收入3销售毛利率4净资产收益率5销售货款回笼率6销售费用率六、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2)激励对象职
7、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2、激励对象离职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
8、废。a、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b、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c、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4)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离职的,其已行权的股权无效,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
9、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3、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4、激励对象退休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5、激励对象死亡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6、特
10、别条款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七、陈述与保证1、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如有)。2、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3、甲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4、乙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八、保密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
11、、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经营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2、本合同关于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不适用于以下情形:(1)保密信息在披露给接收方之前,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在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未被违反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3)接收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保密信息(通过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
12、其他程序)。当出现此种情况时,接收方应及时通知提供方并做出必要说明,同时给予提供方合理的机会对披露内容和范围进行审阅,并允许提供方就该程序提出异议或寻求必要的救济;(4)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保密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在上述情况发生时,接收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向提供方发出通知,同时应当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说明。九、其他约定1、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2
13、、确认签约能力双方确认具备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相应资质,并已经获得各自章程规定的授权及利害关系人的同意以签署本合同;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的各方代表已经获得相应的授权。十、合同送达方式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通知方式:(1)甲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2)乙方接收通知方式联系人:地址:手机:2、双方应以书面快递方式向对方上述地址发送相关通知。接收通知方拒收、无人接收或未查阅的,不影响通知送达的有效性。3、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4、一方变更接收通知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确认变更,否则视为未变更。H一、不可抗力的处理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合同签署后
14、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2、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
15、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3、部分无效处理如任何法院或有权机关认为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部分不应被认为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但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余部分的合法有效性及可执行性。4、不放弃权利除非另有约定,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一方在任何时候放弃追究其他各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追究其他各方今后的违约
16、行为,且不得被视为该方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十二、法律适用本合同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十三、争议解决因本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订单/附件/补充协议等(如有)引起或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四、附则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2、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
17、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3、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4、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5、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共有个附件,名称如下:附件一名称:附件二名称:6、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