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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实施细则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校(含职高,下同)和幼儿园(以下统一简称“学校”)发展实际,特制订本细则。一、评估目的实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发展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促进学校依据学校章程,认真制定和实施学校三年发展规划,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和创新,深化课程改革,促进学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内在机制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好坚实基础。二、评估指标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加分项目
2、”和“否决项目”等四部分。评价指标总分为105分,其中,中小学“基础性指标”分值为40分、幼儿园“基础性指标”分值为60分(固定);中小学“发展性指标”分值为60分、幼儿园发展性指标”分值为40分(自主赋分,兼顾平衡);“加分项目”分值5分,指当年学校相关工作有重大创新,或取得突破性成果,或完成年度重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加分1-5分;“否决项目”指一票否决项目,违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当年形成性评价一票否决并实行反向扣分,计入评价结果;第三轮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一)基础性指标“基础性指标”强调规范办学,是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范要求制定的,体现学校办学的基本条
3、件、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和管理的基本规范等方面内容。本轮中小学“基础性指标”共设定A级指标4项,B级指标12项,C级指标20项,幼儿园共设定A级指标6项,C级指标41项。(二)发展性指标“发展性指标”强调自主发展,是以学校现有发展水平为基础,以“增量”评价为手段,侧重自我发展与提升,体现学校发展的方向和特色追求。发展性指标”的设定应着力于学校各项工作的改进、突破或创新,要与“基础性指标”有层次区分。本轮学校“发展性指标”的框架为A级指标4项,B级指标12项(B级指标内容由学校结合发展规划在A级指标范畴内自主设定,项数不变),其中A4指标为自主发展项目,在制定自主发展目标时,建议根据指导意见要求,
4、围绕课程和特色建设,注重办学品味及内涵提升,以项目化推进方式实行整合。“发展性指标”设立指标“难度值”,用于衡量指标达成难易程度,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测定,其结果列入督评分数计算:督评分数二评估分数*难度值。“难度值”范围为0.8-1,以0.05为一个难度区间,共分五个梯次,最高为,O其中“1”的界定标准为:发展目标描述清晰,层次分明,整体性、系统性强,有助于特色打造;提高幅度适切,目标值高于现有发展水平或相应等级学校最低标准(两者取较高者);达成标志明显,指标可测性强。(三)加分项目学年度内学校工作取得重大创新,或取得突破性成果,或完成年度重点工作成效显著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评打分,每
5、项2分,最高不超过5分。在当年形成性评价时,学校将相关佐证材料和自查自评报告一并通过发展性评估网上报。(四)否决项目学年度内学校出现下列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其中,出现第1条或其他2条及以上的,取消当年形成性评价资格,结果为。分;出现第28条中任何一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当年形成性评价扣20分。1 .学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被有关部门查处确定的;2 .学校在安全、平安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中不达标的;3 .学校教职员工因违反教育法规而受到行政通报以上处理,或教职员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4 .学校存在违规收费或违反财务纪律现象或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违反财经法纪问题的;5
6、 .学校因疫情防控、“双减”工作、五项管理、家校共育等方面工作不力、管理不当,其中任何一项被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6 .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7 .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连续两年下降的或较上一年度相比下降明显的(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下降5%或近视率提高1%以上的);8 .向县外学校推荐生源,或生源流失严重,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学校受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全县公民办中小学、中职学校和一、二级幼儿园都要参与全部“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中4项指标的评估,第五项自选项目可做可不做;三级及以下幼儿园都要参与全部“基础性指标”和“发展
7、性指标”中前3项指标的评估,第四项自主发展不做要求(可选可不选)。附件2作为各校(园)制定“发展性指标”的参考项目。三、实施步骤发展性评估工作是学校发展的一项全局性系统工程,新一轮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仍分三年实施,实施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一)修改完善新发展规划各校要认真对照指导意见精神以及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在学校原先制定的三年发展规划(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的基础上,做好规划的修订和完善工作。1 .把准学校定位。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前轮发展性评估实施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校情分析,全面、准确把握现有发展水平,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或修改新一轮发展规划。各幼儿园也要做好园
8、情分析(一般包括基本概况、发展优势、存在问题与挑战等),明确发展思路。2 .凝练理念目标。办学理念要先进独特,高度凝练,内涵丰富,既有传承,又有创新,统领学校发展;办学目标定位要契合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发展愿景与阶段目标符合学校实际和发展规律,体现出阶段性、递进性和自身特点;培养目标定位要符合教育方针,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注重学生核心素养与特有品质的培养,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体现学校办学特色。3 .调整办学思路。各校要进一步明确办学方向,以深化课改为契机,以项目化管理为手段,整合优势资源,注重特色打造。在制定或修改新一轮发展规划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发展目标要体现适切性、自主性和发展性。
9、建议将规划领域设置为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自主发展等,并以学校办学发展性项目(参考)(附件2)相关发展要素为指针,自行设计学校行动性指标内容,促成学校特色的形成。(二)实施发展规划1 .各校要根据修订后的发展规划内容和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评估指标体系(2021年修订)(附件1)中的发展性指标表,对本校发展性指标进行适当调整,包括B级指标、发展目标及达成标志、年度目标等,并将调整后的新发展规划和发展性指标表上传到苍南教育网智慧教育云平台-督导-“学校规划”栏目;2 .各校每学年都要认真做好形成性自评工作。自评工作要规范细致开展,围绕学年度目标任务,分析达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总结特色
10、亮点和工作成效,提出下一步改进思路,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和打分,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在每年8月初将形成性评估台账上传到苍南教育网智慧教育云平台-督导相应评估栏目。县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建评估组,对各校每一学年(上年度9月至当年度8月)的工作目标达成情况、加分项目、否决项目等进行评估,并将形成性评估报告方案报县教育局局长室审定。(三)组织终结性评估各校要在三年来形成性自评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对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和打分,形成终结性自评报告。县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估组或委托社会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对学校三年规划目标达成
11、情况进行实地评估。形成性评估和终结性评估的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得分分别为90分以上、8089分、6079分、60分以下。四、实施要求(一)学校要提升主体意识。发展性评估是一种全新的评价方式,学校不仅是实施者,也是评价者。各校要建立发展规划实施责任机制和自评制度。要将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发展性评估工作纳入教代会内容,学校发展规划的阶段性目标任务要分解到部门与教师,定期通报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达成情况,增强教职工的主体意识和实施能力,提高规划目标的达成度。各校要根据我县学校发展性评估推进计划,积极完成阶段性任务,及时上挂评估材料并组织自评工作。(二)责任督学要全程参与督导
12、。责任督学要全程参与学校的发展性评价,指导和帮助学校制定、完善发展规划;跟踪与指导学校实施规划,定期开展阶段形成性自评工作,做好问题诊断和整改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终结性自评工作与下一轮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工作。(三)学区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教育督导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各学区要积极主动全程参与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指导和帮助学校制定发展规划,组织规划的审核与论证,监督指导学校做好规划的实施,组织好过程性评价(形成性评估)。对委托社会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参与的部分评价工作,督学责任区要做好配合与过程监督。五、结果运用(一)学校发展性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工作考核、评先评优、绩效分配、校长学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初中升高中招生指标分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二)对形成性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学校,县教育局将予以通报表扬,对终结性评估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学校,县教育局将予以一定的奖励,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